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1267 证券简称:汇绿生态 公告编号:2022-008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换届选举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十届董事会的组成
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第十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选举方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三、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现任董事会、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按照不超过拟选任的人数,向现任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十届董事会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会的董事候选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独立董事可由现任董事会、监事会、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提名推荐。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一)推荐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2月21日17:00之前按本公告约定的方式向公司推荐董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书面文件。
(二)在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将对初选的董事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董事人选,将提交公司董事会。
(三)公司董事会根据选定的人选召开董事会,确定董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真实、完整,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责,独立董事亦应依法作出相关声明。
(五)公司在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时,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备案审核。
五、董事任职资格
(一)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7、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
8、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除需具备上述董事任职资格外,还须满足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2017年修订)的相关规定。
六、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推荐董事候选人,必须向公司董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推荐表原件(附件1);
2、董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董事候选人的履历表(附件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推荐人为公司股东,则该推荐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附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的所有文件均需加盖法人股东公章;
3、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三)推荐人向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推荐人必须在2022年2月21日17:00之前将相关书面文件送达或邮寄至(以收件邮戳时间或快递送达时间为准)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胡诚
(二)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三)联系电话:027-83641351
(四)传真:027-83641351
(五)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建设大道1097号509室
(六)邮政编码:430000
特此公告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17日
附件1: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推荐表
■
附件2: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履历表
■
候选人签字:
附件3:
法定代表人证明
姓名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在我公司任_________职务,系我公司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附件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我公司_________全权代表我公司办理贵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推荐有关事宜。受托人为办理上述事项所实施的法律行为和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我公司均予以承认,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均由我公司承担。
受托人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1267 证券简称:汇绿生态 公告编号:2022-009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本次监事会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换届选举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十届监事会的组成
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第十届监事会将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3名,职工代表监事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3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监事会,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选举方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监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时,与会股东所持的每一表决权股份拥有与拟选举的非职工代表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既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非职工代表监事,也可以分散投票给数位候选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一)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现任监事会、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按照不超过拟选任的人数,可向现任监事会提名推荐第十届监事会中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会的监事候选人。
(二)职工代表监事的产生
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一)推荐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2月21日17:00之前按本公告约定的方式向公司推荐监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书面文件。
(二)在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公司将对推荐的监事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监事人选,将提交公司监事会审议。
(三)公司监事会将召开监事会确定监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真实、完整,保证当选后履行监事职责。
五、监事任职资格
(一)非职工代表监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候选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监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7、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期限尚未届满;
8、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9、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不得担任公司监事。
六、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推荐监事候选人,必须向公司监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推荐表原件(见附件1);
2、监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监事候选人的履历表(见附件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推荐人为公司股东,则该推荐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附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的所有文件均需加盖法人股东公章;
3、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三)推荐人向公司监事会推荐监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推荐人必须在2022年2月21日17:00之前将相关书面文件送达或邮寄至(以收件邮戳时间或快递送达时间为准)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胡诚
(二)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三)联系电话:027-83641351
(四)传真:027-83641351
(五)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建设大道1097号509室
(六)邮政编码:430000
特此公告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2月17日
附件1: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推荐表
■
附件2: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履历表
■
候选人签字:
附件3:
法定代表人证明
姓名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在我公司任_________职务,系我公司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附件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我公司_________全权代表我公司办理贵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推荐有关事宜。受托人为办理上述事项所实施的法律行为和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我公司均予以承认,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均由我公司承担。
受托人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