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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推进共同富裕举措“刷屏”

2022-02-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明确2025年核心指标:80%家庭年可支配收入达10万—50万元

大力引进高校毕业生:大学生在浙创业失败,10万元以下贷款由政府代偿

◎记者 于祥明 ○编辑 林坚

国家发展改革委2月17日召开的介绍支持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推进情况新闻发布会,让浙江瞬间“刷屏”。其中,两大亮点最让人关注:2025年80%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将达10万—50万元;大学生若在浙创业失败,贷款10万元以下由政府代偿。

据悉,国家发展改革委还将推动制定出台《促进共同富裕行动纲要》,并牵头研究制定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实施方案和研究构建促进共同富裕监测评估体系,目标全都是共同富裕。

谋划构建浙江示范区建设

“1+N”配套政策体系

国家发展改革委就业司司长哈增友在发布会上指出,2021年5月20日,党中央、国务院正式印发《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下称《意见》),这是党中央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位置所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

哈增友介绍,《意见》印发9个月来,国家发展改革委与浙江省一道,共同推进示范区建设扎实开展,重点抓了加强统筹指导、推动专项领域政策出台和总结推广成功经验三件事,其中包括谋划构建浙江示范区建设“1+N”配套政策体系,协助浙江省积极对接中央和有关部门,优先将本领域改革试点、探索示范任务赋予浙江,明确责任分工,推动出台相关领域政策文件。

推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试验区建设

将出台“扩中”“提低”行动方案

浙江省发展改革委主任孟刚介绍说,关于共同富裕示范区前一阶段的推进情况,可用“五个关键词”概括,第一个关键词即是“使命担当”。

2月7日是农历新年上班第一天,浙江省委召开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推进大会,强调全省上下要勇担使命、塑造变革,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美好社会建设。

第二个关键词是“整体谋划”,构建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四梁八柱”。“我们第一时间出台《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聚焦四大战略定位,明确‘四率先三美’发展目标和‘七个先行示范’实施路径,明确56个指标,到2022年、2025年的两个阶段性目标。”孟刚说。

另外,浙江在“变革引领”“改革创新”“上下联动”几个关键词上也下足功夫,形成了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1+7+N”重点工作体系和“1+5+N”重大改革体系。

此外,浙江围绕推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试验区建设,目前正在研究、准备出台“扩中”“提低”行动方案。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谢晓波介绍,行动方案的目标是推动率先基本形成以中等收入群体为主体的橄榄型社会结构。

“聚焦这一目标,我们还提出了量化目标,核心指标就是到2025年浙江家庭年可支配收入10万元—50万元群体比例要达到80%、20万元—60万元群体比例要达到45%。”谢晓波说。

大学生在浙创业失败

贷款10万元以下由政府代偿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今年,全国高校毕业生超过1000万,对我们来说是一个很好的机遇,我们要抓住这个机遇,大力引进高校毕业生。”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陈中说,浙江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比较丰富。

据介绍,高校毕业生到浙江工作,可以享受2万到40万元不等的生活补贴或购房租房补贴。大学生想创业,可贷款10万到50万元。如果创业失败,贷款10万元以下的由政府代偿,贷款10万元以上的部分,由政府代偿80%。

此外,大学生从事家政、养老和现代农业创业,政府给予10万元的创业补贴,大学生到这些领域工作,政府给予每人每年1万元的就业补贴,连续补贴3年。大学生到浙江实习的,各地提供生活补贴。对家庭困难的毕业生,发放每人3000元的求职创业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