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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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2022-02-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ST花王 公告编号:2022-015

债券代码:113595 债券简称:花王转债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诉讼情况: 2022年2月18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转发的《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2022)苏1181执1088号电子文档,责令花王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履行支付标的额34,709,341元及执行费102,109元的义务。

一、背景概述

花王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王集团”)与顾菁女士之间存在合同纠纷,花王集团与顾菁女士于2017年6月2日签订入职补偿协议,其中约定顾菁提升花王集团下属子公司的管理流程、组织架构和团队建设、提升花王集团下属公司业绩,确保上市公司业绩、产值、利润连续五年百分之百增长,并于五年内跨入行业前三,各现金流、负债率等财务指标保持2016年度同期水平(资产负债率不超过45%,经营性现金流正3000万元以上)等,花王集团承诺允许顾菁一经入职在三年内增持公司股份,花王集团给予顾菁补偿且补偿总额不超过五千万元等值股票,具体增持及现金补偿分三期分别于2017年年底前、2018 年年底前、2019 年年底前实施,截止目前尚未实施完毕。2021年6月21日,公司公告根据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苏1181民初 5644 号《协助执行通知书》,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协助法院执行轮候冻结花王集团所持有的公司3500万股股份(详见公告2021-071)。2021年12月10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转发的《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1)苏1181民初5644号电子文档,判决花王集团应支付给顾菁入职补偿款3,334万元及利息(详见公告2021-119)。

二、执行情况

2022年2月18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转发的《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2022)苏1181执1088号电子文档,顾菁与花王集团、肖国强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顾菁依据已生效的(2021)苏1181民初5644号判决书于2022年2月15日向丹阳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丹阳市人民法院于2022年2月15日依法立案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第二百六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责令花王集团、肖国强履行下列义务:

1、本案标的额34,709,341元(利息计算至2022年2月15日)、执行费102,109元;

2、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三、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目前,花王集团所持有的公司133,643,000股股份,上述冻结股份总数95,726.86万股,已冻结至第八轮。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解决措施

(一)对上市公司影响

公司与花王集团在资产、业务、人员、财务、机构等方面均保持独立性,本次股份被冻结事项尚未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实质性影响。截至目前,花王集团所持有的公司133,643,000 股股份已全部处于被质押且被冻结状态,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 39.81%。结合公司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质押冻结的情况,公司存在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二)风险化解措施

截至目前,花王集团共有17.57亿元债务存在逾期情况,其中4.56亿元为股 票质押借款,13.01亿元为涉及诉讼债务。公司已督促花王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 高度重视股份高比例质押、冻结和被执行的情形,公司将充分做好控股股东资信 状况、股票质押诉讼风险、债务偿还能力等风险排查力度和动态监测频次,做好 风险的预研预判工作。此外,花王集团将通过向当地政府汇报以寻求纾困政策、 多方寻求引进战略投资者、加大经营力度、盘活存量资产、加快资金回笼等方式, 来缓解自身债务压力,维护公司的稳定,截至目前尚无切实可行的方案,公司存 在控股股东发生变更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影响,若有达到披露标 准的公司将进行及时披露,公司提示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 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