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35版)

2022-02-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5版)

(三)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三、锦智资管最近三年一期财务会计报表

(一)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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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利润表

单位:万元

(三)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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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亦不存在根据适用法律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并能够按照《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杭州金投承兴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锦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白雪峰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杭州利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锦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白雪峰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第十一章 备查文件

以下备查文件可在上市公司的办公地点(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朱家湾街8号姑苏软件园B3栋16层)进行查阅:

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工商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核心管理人员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3、与本次权益变动相关的法院裁定文件;

4、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未发生变化的说明;

5、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核心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在权益变动前6个月持有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自查报告;

6、信息披露义务人及相关方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声明与承诺;

7、信息披露义务人及相关方关于规范及减少关联交易的声明与承诺;

8、信息披露义务人及相关方关于维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

9、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及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说明;

10、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与上市公司之间在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未发生重大交易的说明;

1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相关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12、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信息披露义务人:杭州金投承兴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锦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白雪峰

一致行动人:杭州利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锦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白雪峰

附表: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杭州金投承兴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锦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白雪峰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一致行动人:杭州利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锦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白雪峰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