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2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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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55,932.07万元、121,091.16万元、144,800.96万元和123,340.72万元,占流动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23%、10.72%、12.08%和5.64%。
2019年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较2018年末增加65,159.09万元,增幅为116.50%,主要系新增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18华友01”)和长期拆借款所致,其中“18华友01”已于2020年1月全部兑付并摘牌。2020年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较2019年末增加23,709.80万元,主要系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余额较高。2021年1-9月,公司部分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到期归还,因而2021年9月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减少。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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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非流动负债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非流动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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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发行人非流动负债主要为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和递延收益。报告期各期末,以上项目合计占当期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98.16%、97.57%、96.74%和96.58%。
(1)长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长期借款余额分别为26,566.06万元、105,325.74万元、142,200.50万元和311,323.68万元,占非流动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5.89%、56.10%、56.81%和65.68%。
报告期内,发行人长期借款规模持续增加,一方面系因发行人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长期资产投资支出增加,长期借款等有息负债融资规模增大;另一方面,发行人逐步优化有息负债结构,进一步增强短期偿债能力,长期借款融资规模增加。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长期借款余额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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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应付债券
2018年末,发行人应付债券余额为71,566.20万元,占非流动负债总额的比例为42.81%,主要系发行人分别于2018年1月、3月非公开发行1.00亿元公司债(“18华友01”)和6.20亿元绿色公司债(“G18华友1”)。2019年3月,上述绿色公司债券全部偿还完毕,公司债余额于2019年末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长期应付款
报告期内,发行人长期应付款主要系售后回租融入资金及长期拆借款。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长期应付款余额分别为50,836.51万元、53,959.12万元、58,894.76万元和102,392.42万元,占非流动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0.41%、28.74%、23.53%和21.60%。
报告期内,公司长期应付款呈现逐年增长趋势,主要系因公司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入规模较大,通过固定资产售后回租的方式向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苏州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和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融入资金可有效缓解资金压力。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长期应付款余额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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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递延收益
报告期内,发行人递延收益均为政府给予的各类补助资金。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递延收益余额分别为15,115.91万元、23,881.32万元、41,047.33万元和44,073.31万元,占非流动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04%、12.72%、16.40%和9.30%。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递延收益余额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三)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偿债能力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
2018年至2020年末,发行人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整体呈缓慢下降趋势,主要系因发行人经营规模不断扩张,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收款项等流动负债余额增长较快,增长速度略快于流动资产增速;2021年9月末,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显著提升,主要系因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于2021年2月到账,货币资金及流动资产规模大幅提升。
报告期内,发行人资产负债率总体稳定,波动幅度较小。
(四)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周转能力有关财务指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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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1年1-9月数据未经年化。
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水平持续向好,周转加快主要系因发行人加大销售催收力度。报告期内,发行人存货周转率总体水平偏低,主要系与公司采购模式和产业链多环节布局等因素相关,公司原材料主要从非洲进口,采购期相对较长,为确保生产经营稳定有序开展,原材料库存储备较多,对存货周转率水平构成一定影响。2019年,发行人加大去库存力度同时扩大与主营业务相关的金属材料贸易规模,存货周转率指标明显改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0.81次、0.89次、0.84次和0.60次,相对稳定,波动幅度较小。
(五)公司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1、财务性投资情况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可能与财务性投资(包含类金融投资)相关的会计科目情况如下:
(1)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
截至2021年9月30日,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资产及衍生金融资产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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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理财产品,系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在保证正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利用自有暂时闲置资金购买收益稳定且风险较小的短期理财产品;衍生金融资产系公司为对冲存货价格波动风险而购买的商品期货合约,与主营业务密切相关。公司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和衍生金融资产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其他应收款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其他应收款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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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包括押金保证金、应退回的预付股权转让款、出口退税、备用金等。公司押金保证金余额较大,主要系公司通过售后回租、售后回购方式融入较多资金并缴存相应保证金所致。其中,应退回预付股权转让款系子公司华友矿业香港按照协议约定于2018年2月、4月向Summit Reward Investment Limited预付的股权转让款,用于收购其持有的Lucky Resources Holdings Company Limited(以下简称“Lucky Resources”)51%股权,Lucky Resources主要从事刚果(金)矿产资源投资业务,旗下拥有NEW MINERALS INVESTMENT SARL(以下简称“NMI”)100%的股权,NMI持有刚果(金)第13235号采矿证(钴铜矿),后因钴矿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双方协商一致终止该项交易,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应退回的预付股权转让款已收回,该事项系公司推进刚果(金)钴矿资源战略布局的正常商业行为,与公司主营业务密切相关。综上,公司其他应收款均为正常的经营性其他应收款,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3)其他流动资产
截至2021年9月30日,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如上表所述,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主要为待抵扣或待退回增值税进项税,与日常经营密切相关,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4)长期应收款
截至2021年9月30日,发行人长期应收款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关于上述长期应收款的情况,具体分析如下:
1)IWIP公司
IWIP公司系发行人子公司华创国际与振石集团、宁德时代、青山集团旗下公司共同合资设立,投资开发印尼纬达贝工业园项目,华创国际持股24%。根据子公司华创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与联营企业IWIP公司于2019年签署的《股东借款协议》,IWIP公司各股东根据持股比例提供股东借款用于印尼纬达贝工业园项目建设。发行人于2019年6月-2020年12月期间向IWIP公司提供借款2,778.00万美元,利率为6%,系参照当地市场利率确定。
发行人通过子公司华创国际参股投资IWIP公司,主要目的系参与IWIP公司旗下印尼纬达贝工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为发行人在印尼投资镍冶炼项目建设和后续运营提供配套设施支持和稳定的能源动力支撑。
综上,该借款系发行人为支持印尼镍冶炼项目工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推进镍资源开发而做出的借款,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密切相关,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维斯通
维斯通系发行人子公司华友矿业香港与振石集团、宁德时代、青山集团旗下公司共同合资设立的香港平台公司,进而投资印尼纬达贝能源(电厂)项目,华友矿业香港持股24%。根据华友矿业香港与合资方Newstride Limited、振石集团香港基石投资有限公司、香港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永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签署的《补充协议书》,维斯通公司各股东根据持股比例提供股东借款用于印尼玮达贝能源的电厂建设。发行人于2019年11月-2020年3月期间向维斯通提供借款1,636.80万美元,借款利率为6%,系参照当地市场利率确定。
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华友矿业香港通过收购维斯通股权从而间接参与印尼玮达贝能源的(电厂)项目,将有力支撑发行人印尼镍冶炼项目的整体布局,对于发行人推进印尼镍资源开发、打造世界竞争力的新能源动力电池镍原料供应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综上,该借款系发行人为支持印尼镍冶炼项目整体布局、推进镍资源开发而做出的借款,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密切相关,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3)华刚矿业、GECAMINES、LA SOCIETE IMMOBILIERE DU CONGO
华刚矿业主营业务为刚果(金)铜钴矿产开发及综合冶炼,系中国中铁、中国电建和发行人组成的中方企业集团在积极实施国家“走出去”战略、投资开发海外矿业资源的背景下,与刚果(金)国家矿业公司根据“资源、资金与经济增长一揽子合作模式”在刚果(金)卢本巴希市共同发起设立的国际矿业公司,GECAMINES(刚果(金)国家矿业公司)和LA SOCIETE IMMOBILIERE DU CONGO为华刚矿业的出资股东,LA SOCIETE IMMOBILIERE DU CONGO系GECAMINES的控股子公司。
根据发行人与GECAMINES、LA SOCIETE IMMOBILIERE DU CONGO、中国中铁(香港)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中国水电建设集团港航建设有限公司、中国冶金科工集团公司于2008年9月签署的《设立合资公司协议》以及发行人与中国铁路(香港)工程有限公司、中水电海外投资有限公司于2013年10月23日签署的《股权调整确认书》规定,发行人向GECAMINES、LA SOCIETE IMMOBILIERE DU CONGO分别提供借款USD294,125.00元、USD176,475.00元,以供其支付对华钢矿业的股权出资款,并向华刚矿业提供股东借款USD5,882,300.00元以支持华刚矿业的业务发展,相关借款于2009至2013年期间支付。GECAMINES和LA SOCIETE IMMOBILIERE DU CONGO将以其在华刚矿业的股东分红偿还,华刚矿业将以其盈利所得无息偿还。
发行人向华刚矿业、GECAMINES、LA SOCIETE IMMOBILIERE DU CONGO的借款系在国家“走出去”战略、投资开发海外铜钴矿业资源的背景下,支持华刚矿业项目建设而做出的借款。华刚矿业与发行人刚果(金)铜钴业务板块等在矿产资源开发、铜钴冶炼技术、下游销售渠道等多个方面具有高度协同性,与发行人刚果(金)铜钴业务密切相关,因而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4)LUALABA省政府
为配套公司在刚果(金)的矿产开发业务,根据发行人子公司CDM公司与LUALABA省政府于2017年9月签署的《Luena 路修复工程预融资协议》以及于2018年3月签署的《特许权授予合同》,子公司CDM公司向LUALABA省政府提供借款用于道路修复,LUALABA省政府以该路段通行权税收偿还。
发行人于2018年4-9月期间向LUALABA省政府提供借款226.29万美元,系发行人为进一步扩大刚果(金)铜钴冶炼业务规模而向当地省政府做出用于道路建设的借款,该道路建设有利于发行人刚果(金)铜钴矿冶炼项目的开展,与发行人刚果(金)铜钴业务发展密切相关,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5)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2021年9月30日,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明细如下:
■■
上述长期股权投资均系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符合发行人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6)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截至2021年9月30日,发行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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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权益投资系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符合发行人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7)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657.36万元,系发行人持有的华刚矿业1%股权。
华刚矿业主营业务为刚果(金)铜钴矿产开发及综合冶炼,系中国中铁、中国电建和发行人组成的中方企业集团在积极实施国家“走出去”战略、投资开发海外矿业资源的背景下,与刚果矿业总公司根据“资源、资金与经济增长一揽子合作模式”在刚果(金)卢本巴希市共同发起设立的国际矿业公司。华刚矿业与发行人刚果(金)铜钴业务板块等在矿产资源开发、铜钴冶炼技术、下游销售渠道等多个方面具有高度协同性,与主营业务直接相关,符合发行人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因而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8)其他非流动资产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285,312.83万元,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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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预付工程设备款和预付无形资产采购款与主营业务密切相关,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综上所述,截至2021年9月30日,发行人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长期股权投资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董事会前6个月至今,发行人亦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投资)的情形。
2、公司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情况
(1)公司是否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
公司投资产业基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对衢州信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衢州华海新能源科技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经完成资产清算,公司收回对该等基金的投资清算款,该等基金尚未注销;
注2: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对南京瀚谟新能源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缴纳出资额5,000.00万元,该基金持续亏损,权益法核算下对其账面价值已减计至0。
1)衢州信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1年3月,公司与信安资本、汇盛投资、工业投资签订合伙协议,共同投资设立衢州信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中信安资本、汇盛投资、工业投资的实际控制人均为衢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该基金的股权结构具体如下所示:
■
2021年9月,根据该基金临时合伙人会议决议,清算并注销衢州信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目前已经完成资产清算,但尚未注销。
2)衢州安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1年7月,公司与信安资本、两山投资签订合伙协议,共同投资设立衢州安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中信安资本、两山投资的实际控制人均为衢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该基金的股权结构具体如下所示:■
3)南京瀚谟新能源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17年5月,公司与泓谟资本、英威腾、蓝海华腾、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力新”)、上海电驱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电驱动”)、深圳市斯诺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诺实业”)签订合伙协议,共同投资设立南京瀚谟新能源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该基金的股权结构具体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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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衢州华海新能源科技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16年9月,子公司衢州华友钴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友衢州”)与千合并购、浙银资本、浙商资管、衢州金投签订合伙协议,共同投资设立衢州华海新能源科技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该基金的股权结构具体如下所示:
■
2019年7月,根据该基金临时合伙人会议决议,清算并注销衢州华海新能源科技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目前已经完成资产清算,但尚未注销。
(2)该类基金设立目的、投资方向、投资决策机制、收益或亏损的分配或承担方式及公司是否向其他方承诺本金和收益率的情况,披露公司是否实质上控制该类基金并应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其他方出资是否构成明股实债的情形
根据《合伙协议》,基金设立目的、投资方向、投资决策机制、收益或亏损的分配或承担方式情况如下:
■
综上,发行人不存在实质上控制上述产业基金并应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情形。根据收益或亏损的分配或承担方式,其他方享有收益分配权并承担相应亏损,其他方出资不构成明股实债的情形。
二、盈利能力分析
最近三年一期,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1,445,076.30万元、1,885,282.85万元、2,118,684.40万元和2,279,609.95万元,呈逐年增长趋势。报告期各期,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424,709.64万元、1,845,906.23万元、2,039,164.97万元和2,221,575.30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8.59%、97.91%、96.25%和97.35%。
(一)营业收入的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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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巴莫科技2021年8月开始纳入合并范围,上表的正极材料相关数据系巴莫科技2021年8-9月的口径。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按区域划分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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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较2018年,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增长421,196.59万元,增幅29.56%,一方面系受刚果(金)鲁库尼3万吨电积铜项目、MIKAS公司扩建15,000吨电积铜项目等产能释放的影响,全年铜产品产量增长83.22%,销量增长75.83%,铜产品收入同比增长67.19%;另一方面系发行人于2018年9月设立子公司华友新加坡,开展与主营业务相关的金属贸易业务,2019年贸易业务规模较2018年一定幅度增长。
2020年较2019年,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增长193,258.74万元,增幅10.47%,主要系因华海新能源年产5万吨动力电池三元前驱体新材料项目建成投产,三元前驱体产品产销规模提升所致。2021年1-9月较2020年同期,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增长795,745.65万元,涨幅达53.63%,主要系发行人三元前驱体产品产销量同比大幅上升,铜、钴等产品销售价格和销量均较去年同期有所提升,同时收购巴莫科技新增部分三元正极材料收入。
(二)毛利和毛利率分析
1、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按业务板块划分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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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巴莫科技2021年8月开始纳入合并范围,上表的正极材料相关数据系巴莫科技2021年8-9月的口径。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金额分别为406,857.09万元、197,152.37万元、300,802.10万元和444,291.67万元。
钴产品方面,2019年度发行人钴产品毛利为63,799.33万元,降幅为80.83%,主要因为2018年4月至2019年上半年钴价持续下降,2019年下半年低位震荡;2020年度发行人钴产品毛利为106,978.61万元,较2018年增长67.68%,主要系2020年钴金属价格企稳回升。
铜产品方面,发行人报告期内铜产品毛利持续处于上升趋势,主要系随着2018年子公司MIKAS扩建的15,000吨湿法冶炼电积铜项目达标投产,2019年子公司CDM30,000吨湿法冶炼电积铜项目建成投产,发行人铜产品销量大幅提升,同时铜价在报告期内整体呈上涨趋势。
镍产品方面,2018-2020年发行人镍产品毛利持续处于上升趋势,主要系发行人于2018年开始印尼红土镍资源布局,投资建设相关镍冶炼项目,镍产品产量相应增加;2021年1-9月,发行人镍产品毛利减少,主要系发行人大部分镍产品由内部消化,对外销售收入减少。
三元前驱体方面,发行人报告期内三元前驱体产品毛利持续处于上升趋势,主要系发行人战略布局锂电新材料,公司衢州生产基地新建前驱体材料项目完工投产,前驱体材料产销规模较快增长。
2、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情况
最近三年一期,发行人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8.47%、11.16%、15.66%和20.56%,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8.56%、10.68%、14.75%和20.31%,分产品毛利率明细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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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巴莫科技2021年8月开始纳入合并范围,上表的正极材料相关数据系巴莫科技2021年8-9月的口径。
钴产品方面,发行人生产原材料主要从非洲进口,采购周期一般为2-3个月,因而库存原材料储备较多。此外,公司从原料采购、海外长距离运输、产品生产到产品销售存在较长的时间间隔,因而结算的原材料成本往往对应销售确认时点之前一段时间的原料采购成本。2019年,钴金属市场价格低位徘徊,MB钴均价较2018年下降达56%,相应公司钴产品销售价格较大幅度下跌,但高价位原材料消耗需要一定周期,因而2019年公司钴产品盈利空间大幅压缩,毛利率水平大幅下滑。2020年,钴金属市场价格止跌回升,保持相对稳步增长,钴产品销售均价提升,因而钴产品毛利率大幅回升。2021年1-9月,钴金属市场价格继续稳步提升,钴产品毛利率小幅增长。
铜产品方面,报告期内,公司铜产品毛利率处于持续上升趋势,主要原因为:(1)公司PE527等自有矿山的矿料在公司铜业务原料来源中的占比持续提升,拉低了铜产品单位成本;(2)伴随2018年子公司MIKAS扩建的15,000吨湿法冶炼电积铜项目达标投产,2019年子公司CDM30,000吨湿法冶炼电积铜项目建成投产,公司铜业务中利润率相对较高的电积铜销量占比提升,提高了铜业务的整体毛利率水平;(3)随着2020年下半年疫情在全球得到有效控制,叠加全球主要政府的宏观调控政策影响,铜金属市场价格自2020年下半年开始大幅上涨,带动该类产品毛利率水平继续增长。
镍产品方面,报告期内伴随公司硫酸镍产品产销规模逐步提升,单位生产成本逐步下降,相关产品毛利率水平逐步提高。
三元前驱体方面,2019年毛利率较2018年小幅下降,主要系因上游硫酸钴、硫酸镍等原料价格波动影响,伴随公司衢州生产基地新建前驱体材料项目完工投产,前驱体材料产销规模较快增长,毛利率水平稳步提升。
3、同行业对比情况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综合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
■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毛利率变动趋势与可比公司寒锐钴业、洛阳钼业、盛屯矿业相同,其中:
2018年,发行人综合毛利率整体低于寒锐钴业,主要因为:(1)寒锐钴业钴产品原材料主要为在刚果(金)收购的铜钴矿石,原材料成本较低,发行人由于生产规模较大,除刚果(金)矿山及当地采购以外还需向国际矿业公司等按市场价格采购,平均原材料成本相对较高;(2)发行人铜产品存在占比较高的粗铜产品,该等产品毛利率较低,寒锐钴业则以毛利率较高的电积铜产品为主。2019年,发行人综合毛利率与寒锐钴业水平接近,主要因为:(1)公司PE527自有矿山供应的钴铜原料比例提升,降低了公司钴产品和铜产品成本;(2)2018年子公司MIKAS扩建的15,000吨湿法冶炼电积铜项目达标投产,2019年子公司CDM 30,000吨湿法冶炼电积铜项目建成投产,公司湿法冶炼的电积铜收入占比提升,提升了铜业务的毛利率。2020年及2021年1-6月,发行人综合毛利率低于寒锐钴业,主要因为发行人提升了毛利率水平较低的贸易业务收入占比。
2018年,发行人综合毛利率低于洛阳钼业,主要系洛阳钼业的铜钴和钼钨矿产开发业务毛利率较高所致;2019年、2020年和2021年1-9月,发行人综合毛利率高于洛阳钼业,主要系洛阳钼业新增较大比例的贸易业务。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综合毛利率均高于盛屯矿业,主要系发行人毛利率较低的贸易业务收入占比低于盛屯矿业。
(三)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期间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0.40%、7.03%、7.60%和7.37%,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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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销售费用
单位:万元
■
最近三年一期,发行人销售费用分别为10,907.91万元、16,377.21万元、17,163.18万元和15,958.39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0.75%、0.87%、0.81%和0.70%,比例相对稳定。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费用呈逐步上升趋势,主要系因发行人业务规模逐步扩大,产品销量逐步增加、销售人员队伍逐渐扩充,物流费用及职工薪酬逐年增长。
(2)管理费用
单位:万元
■
最近三年一期,发行人管理费用分别为41,915.18万元、46,760.10万元、66,504.14万元和65,392.91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2.90%、2.48%、3.14%和2.87%。报告期内,伴随发行人经营规模扩大,管理费用呈逐步上升趋势,职工薪酬、服务费等支出增加。
(3)研发费用
单位:万元
■
最近三年一期,发行人研发费用分别为38,022.35万元、26,761.07万元、37,078.41万元和55,229.54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2.63%、1.42%、1.75%和2.42%。2019年研发费用较2018年下降,主要系因钴价下滑,研发耗用材料成本降低。2020年及2021年1-9月,研发费用稳步提升,主要系公司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扩充研发人员队伍,研发材料耗用成本、研发人员薪酬等提升所致。
(4)财务费用
单位:万元
■
最近三年一期,发行人财务费用分别为59,391.93万元、42,710.26万元、40,252.79万元和31,336.98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4.11%、2.27%、1.90%和1.37%,整体呈下降趋势,主要系新金融工具准则将贴现利息列示在投资收益,以及融资利率下降财务支出金额减少等因素所致。
(四)影响净利润的其他项目分析
1、其他收益
报告期内,发行人其他收益分别为4,061.91万元、8,629.60万元、6,297.43万元和2,297.95万元,发行人报告期内其他收益主要为政府补助,具体明细表如下:
单位:万元
■
2、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发行人投资收益分别为-1,899.39万元、-4,641.23万元、7,283.45万元和36,506.74万元,主要由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处置金融工具取得的投资收益构成,具体明细表如下:
单位:万元
■
3、营业外收入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营业外收入分别为116.28万元、971.15万元、258.23万元和842.74万元,2019年较2018年营业外收入增加854.87万元,增幅为735.18%,主要系因客户回款逾期产生的违约金收入金额较大所致。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外收入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4、营业外支出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营业外支出分别为1,312.34万元、1,142.84万元、3,906.02万元和6,797.51万元,发行人的营业外支出主要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外支出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现金流量分析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单位:万元
■
最近三年一期,发行人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82,255.00万元、259,967.16万元、185,976.91万元和231,245.25万元。2018年,发行人实现了营收百亿跨越,大额销售采用预收货款、分期发货的形式,同时加大了应收款项的催收力度,经营性现金净流入大幅提升。2019年,公司主要产品钴的价格全年低位徘徊,采购支出有所减少,同时2018年末原料存货较多,2019年末存货余额下降,综合引致经营活动现金流进一步改善。2020年,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有所下降,主要系钴金属价格在下半年开始逐步企稳回升,公司采购支出相应增加。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单位:万元
■
最近三年一期,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69,241.17万元、-508,563.92万元、-392,912.66万元和-650,233.76万元。2018年,公司投资活动现金净流出,主要因为公司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导致投资支付的现金增加,同时公司新增对外股权投资以及项目投资所致。2019年,公司投资活动现金净流出较2018年大幅增长,主要系2019年公司对与POSCO、LG等合资联营企业及在建项目投资增加所致。2020年,公司投资活动现金净流出相较2019年有所减少,主要系对参股公司的投资款项减少;2021年1-9月,公司增加对联营企业新越科技投资,同时年产6万吨镍金属量氢氧化镍钴项目等项目持续资金投入,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增加。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单位:万元
■
最近三年一期,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7,324.30万元、256,814.89万元、145,872.53万元和893,863.93万元。报告期内,发行人通过借款、发行债券等形式融入资金投建新项目,扩大经营规模,导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流入;2019年较2018年净流入增加229,490.59万元,主要系引进外部投资者以及为满足项目建设需要借款增加。2021年1-9月,公司筹资活动净流入大幅增加,主要系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于2021年2月到账。
四、资本性支出
(一)最近三年一期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
为适应业务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打造新能源锂电材料一体化产业链的投资布局,公司报告期内持续开展高冰镍、湿法氢氧化镍钴、电池级硫酸镍、刚果(金)铜钴等冶炼项目和高镍三元前驱体材料等项目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分别为149,448.07万元、264,145.55万元、364,049.84万元和530,991.56万元。
(二)未来可预见的资本性支出
公司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为与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有关的投资,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外,公司根据市场和自身状况进一步加大新能源锂电材料产业链一体化项目的投资建设。
五、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一)公司的财务状况的发展趋势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收入规模增长,公司总资产规模有所提升。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短期内债务规模将会增大,资产负债率也将相应提升,但仍将保持在合理水平,随着投资者逐步选择转股,预计资产负债率将逐步回落。公司未来将根据生产经营需求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努力降低融资成本,通过各种途径满足公司的资本支出需求,降低财务融资成本。随着募集资金的逐步投入,公司的资产规模和生产能力将进一步扩大,公司财务状况将得到进一步的优化与改善。预计公司总资产、净资产规模(可转债转股后)将进一步增加,财务结构将更趋合理,有利于增强公司资产结构的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
(二)公司战略发展方向
公司将围绕“十四五”规划目标,以园区为平台、以项目为载体,落实“两集两化”发展模式,实现资源、冶炼、材料、回收的锂电材料产业链协调发展,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增添后劲,坚持问题导向、创新体制机制、提高管理水平,服务和保障公司的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强化履职能力、组织建设、机制保障、核算体系、全面预算、风险管控等基础性工作,持续深入推进三基建设;坚决贯彻“安全环保大于天”的理念,走好绿色发展之路;继续推动钴、镍供应链尽责管理体系建设,控制供应链风险,维护行业健康发展。
(三)募集资金到位将推动产能扩大、提升盈利能力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可以保障年产5万吨高镍型动力电池三元正极材料、10万吨三元前驱体材料一体化项目和年产5万吨高性能动力电池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项目顺利建设,伴随募投项目逐步完工投产,发行人产能将会提升、盈利水平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运用情况请参见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第六章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的相关内容。
第六章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60,000.00万元(含76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投资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
项目投资总额高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在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新建产能项目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将通过投资广西巴莫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高镍型动力电池三元正极材料、10万吨三元前驱体材料一体化项目”和华友新能源科技(衢州)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高性能动力电池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项目”,新增5万吨/年(金属量)高纯电池级硫酸镍产能、15万吨/年高镍型动力电池用三元前驱体产能和5万吨/年高镍型动力电池用三元正极材料产能。
“年产5万吨高镍型动力电池三元正极材料、10万吨三元前驱体材料一体化项目”系公司在广西玉林新生产基地的首期项目,计划打造从硫酸镍到三元前驱体再到三元正极材料的完整产业链。“年产5万吨高性能动力电池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项目”拟建设于公司浙江衢州生产基地,是对公司衢州基地已形成的产业集群的进一步补充和产能提升。
上述产能的增加将进一步加强公司在锂电新能源材料上下游产业链的产能布局,是践行公司成为“全球锂电新能源材料行业领导者”这一战略目标的重要步骤。
1、新建产能项目必要性及可行性
(1)项目必要性
1)“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引领“能源清洁化、交通电动化”发展趋势,进一步强化动力电池及锂电新能源材料行业发展动力
随着全球性能源结构性短缺、环境污染和气候变暖问题日益突出,积极推进能源革命,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加快新能源推广应用,已成为各国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大战略选择。在交通领域,发展新能源汽车已成为各主要经济体政府产业政策关注的焦点和汽车企业战略转型的重点。
国内市场方面,新能源汽车产业已成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2020年9月,国家主席习近平在联合国大会正式宣布,中国将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由于传统燃油汽车是碳排放的重要来源之一,因此在我国践行“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的过程中,交通电动化将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新能源汽车产业对我国经济转型升级的战略意义也将进一步提升。2020年10月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发布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线路图2.0》明确指出,计划至2035年,所有燃油车将往电动化发展。
海外市场方面,欧洲、美国等均大力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通过限制碳排放政策、补贴政策等推动产业健康发展。根据EV Volumes统计数据,2020年全球新能源车销售达328万辆以上,同比增长50%。根据国际能源署报告,2021年一季度全球新能源车销售已超过110万辆,同比跃升140%。高工锂电预计到2025年,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达到1,385万辆,相较于2020年年均复合增长率约为34%。
动力电池是新能源汽车的“心脏”,占整车成本的30%~40%。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造就了锂电池巨大的市场需求,全球主要经济体减少碳排放的共同目标,更进一步增强了锂电池及相关材料行业发展的动力。作为主要中游产业,近年来动力电池进入爆发期,全球动力电池出货量从2011年的1.08GWh上升至2019年的116GWh,年复合增长率达到80%。据调研显示,预计2025年全球新能源乘用车销量将达到1,755万辆。按照单车带电量60kwh测算,对动力电池的需求量为1,053GWh,折合成市场规模则超过6,000亿元。预计至2030年前后,动力电池市场规模可达万亿,巨大的需求极大地提升了全球锂电材料的市场空间。
2)高镍三元技术路线发展趋势明确,电池用镍产能是行业未来发展核心要素
正极材料的性能直接关系到锂电池的性能,是锂电池中关键的功能材料。锂电池产业链中,市场规模最大、产值最高的也是正极材料,其占锂电池生产成本的30%~40%。车用锂离子电池主要使用三元材料和磷酸铁锂两种正极材料。相比于磷酸铁锂,三元材料具有能量密度高、循环性能好、续航里程高等明显优势,符合长续航和高性能的新能源汽车发展趋势。因此,国内外市场乘用车正极材料以三元材料为主,磷酸铁锂主要集中在低续航里程乘用车、商用车和储能领域。高工锂电初步调研数据显示,2020年全球三元前驱体出货量为42万吨,同比增长34%。根据高工锂电预测,2025年全球三元前驱体出货量将达148万吨,为2020年3.52倍。
为进一步提高动力电池的能量密度,提升续航里程,三元材料也正在从NCM523、NCM622向NCM811等高镍类型转变,高镍化趋势愈发明显。安泰科2020年11月在中国国际镍钴工业年会上预计,2025年全球高镍电池产量占比将达到82.6%,较目前约30%的占比有明显的提升。随着三元材料市场规模的扩大,特别是高镍三元材料在其中占比的显著提升,为抓住行业发展机遇,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拟新建合计15万吨/年高镍型动力电池用三元前驱体产能和5万吨/年高镍型动力电池用三元正极材料产能。
此外,锂电产业高镍化技术路线的发展趋势逐渐明确,电池级硫酸镍产能的重要性愈发凸显。根据相关预测,预计国内2021-2023年硫酸镍需求(金属吨)分别为15.35万吨、21.07万吨、27.15万吨,三年CAGR为38.6%。而受限于原料供应限制,国内硫酸镍产量增幅小于消费量增幅。本次募投项目中“年产5万吨高镍型动力电池三元正极材料、10万吨三元前驱体材料一体化项目”配套建设的年产5万吨(金属量)高纯电池级硫酸镍子项目有利于充分利用公司印尼镍原料产能布局,满足公司三元材料产能的原料需求,强化公司的资源-有色-新能源产业链一体化优势。
3)下游客户快速扩张,为公司发展提供机遇和挑战
作为锂电新能源材料领域的龙头企业之一,公司凭借突出的产品优势和研发实力,已进入到LG Chem、三星SDI、SK、宁德时代、比亚迪等全球头部动力电池厂商的核心产业链,产品已开始大规模应用到大众MEB平台、雷诺日产联盟、沃尔沃、路虎捷豹等欧美高端电动汽车。2020年,公司与POSCO及其关联企业签订了合计约9万吨的长期供货合同;多元高镍系列新产品已分别进入LG Chem、宁德时代、比亚迪等重要客户产业链。由于锂电池及锂电材料行业有着较高的技术门槛和品质标准,尤其是动力电池对产品的续航能力、安全性、成本控制等诸多方面有着严苛的指标要求,因此从保证供应链稳定和安全的角度,整车及锂电池龙头厂商对正极材料企业及上游原料企业的持续供应、成本控制、品质管理、技术研发等能力高度重视,有意愿与以公司为代表的生产规模大、技术实力强、行业地位突出的行业领先企业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因此,公司将受益于行业快速发展的历史性机遇,产销规模将大幅提升,行业地位有望得到进一步巩固。
同时,下游客户快速扩张所带来的市场需求,也对公司供应能力提出了挑战。虽然公司已形成了资源、有色、新能源三大业务板块一体化协同发展的产业格局,逐步构建安全稳定的供应链,并在多个领域实现了产能规模领先,但现有产能规模和供应能力仍无法完全满足下游客户需求的快速增长。为把握市场机遇,公司有必要进一步扩大锂电材料产能,与下游头部企业实现更为紧密的结合,卡位龙头车企及锂电池企业的供应链。
综上,本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发展空间,顺应了全球对于低碳环保的迫切诉求和主要国家政府制定的宏观产业政策,响应了市场快速增长的需求,较好地结合了公司自身的技术和产业链一体化优势,契合了公司成为“全球新能源锂电行业领导者”的长期愿景,因此本项目具有建设的必要性。
(2)项目可行性
1)“科技研发、政策支持”带来的先发优势
作为行业龙头企业之一,公司经过多年的研发投入和技术积累,已经掌握了硫酸钴、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及三元正极材料生产的核心技术。公司依靠内部培养和国内外引进技术专家、领军人物,逐步建立了一支成熟的研发团队。此外,公司自成立以来建设了多个生产型项目,拥有多条行业内领先的生产线,能够生产具备国际先进水平的正极材料及前驱体材料产品。因此,公司对于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已具备充分的研发实力和技术储备。
同时,“年产5万吨高镍型动力电池三元正极材料、10万吨三元前驱体材料一体化项目”将建设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龙潭镇白平产业园区内。在玉林市政府将新材料产业作为重点发展的“四大千亿产业”之一的大背景下,公司作为本项目的投资主体,可以充分发挥玉林市各项政策支持及生产要素的优势,打造世界领先的锂电材料一体化产业基地。
2)“产业集聚、企业集群”带来的产业协同优势
锂电正极材料产业链三个重要环节(精炼、前驱体、正极材料)是密切联系的有机整体,三个环节通过产业集群、企业集聚,可以实现产业协同,产生更大的竞争优势。
根据各电池厂商的技术特点、产品特性不同,正极材料研发和生产具有一定的定制化特征。正极材料的差异化开发不仅取决于正极材料环节的研发和生产能力,亦取决于配套前驱体材料的研发和生产能力。该类技术互补性、依存性很强的产业链环节若实现产业集聚、企业集群,则可以将不同环节的技术协调内化为企业集团内部统一组织的研发活动,从而实现更快速的客户需求响应、更高效的研发难点溯源;也可以在上下游产品生产过程中简化生产工艺、缩短工艺流程,更好的实现各生产环节的协调和调度,从而形成产业协同优势。
本次建设类募投项目可以帮助公司在浙江衢州和广西玉林两个地区将锂电正极材料产业链上的三个环节进行产业集群,充分发挥产业集群带来的技术互补和产业协同优势。
3)“园区化、一体化”带来的成本竞争优势
锂电材料“科技型大宗商品”的特性要求不断地进行成本优化以支撑其未来大规模地广泛应用。而锂电材料行业的低成本制造主要来源于通过“一体化、园区化”减少生产过程中的不必要环节,提升设备设施的利用效率。如硫酸盐精炼与前驱体材料生产环节不在同一园区一体化生产,则精炼生产的硫酸盐(硫酸镍、硫酸钴、硫酸锰)等产品,首先要进行结晶工序处理,再包装、运输至前驱体材料厂区,晶体溶解制备成溶液后用于前驱体材料生产,而通过一体化、园区化的管道运输,可以省去前述结晶、包装、运输、溶解等环节,显著降低产品的生产成本。又如,精炼和前驱体各自的生产过程中还要分别处理碱循环和酸循环,而两个环节集聚在一起,可先酸碱平衡再处理废弃物,不仅能够更好地保护环境,而且能够更加集约地节省资源。此外,通过一体化、园区化的方式还可以提高公共基础设施、制造设备的使用效率,从而进一步降低产品的生产成本。
“年产5万吨高镍型动力电池三元正极材料、10万吨三元前驱体材料一体化项目”将在广西玉林建设一体化工厂,精炼、前驱体和正极材料生产线集聚在同一园区建设;同时公司已在衢州生产基地建设了钴镍精炼产能和前驱体产能,相关生产环节紧密衔接,产品成本优势明显,新建“年产5万吨高性能动力电池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项目”,将进一步发挥一体化优势,提升公司三元正极材料及前驱体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4)收购巴莫科技控股权后,锂电正极材料业务布局能力将进一步增强
巴莫科技主营锂电池正极材料的生产和销售,已在天津、成都两地布局建设国内智能化水平高、综合实力强的锂电池正极材料产业化基地,是行业内正极材料领先生产厂商之一。公司于2021年5月24日对外披露《关于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拟现金购买巴莫科技38.6175%股权,并通过取得26.4047%股权对应表决权的方式,收购巴莫科技控股权,对正极材料业务进行整合,进一步完善公司新能源锂电材料一体化产业链。本次募投项目涵盖年产5万吨高镍型动力电池用三元正极材料以及前驱体材料一体化项目,可充分依托巴莫科技专业的技术管理人才、丰富的项目建设运营经验以及强大的研发实力,助力募投项目的成功实施。
2、“年产5万吨高镍型动力电池三元正极材料、10万吨三元前驱体材料一体化项目”具体情况
(1)项目建设内容
1)项目地点及实施主体
项目建设地点:广西玉林白平产业园。
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巴莫科技有限公司。
2)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将建成年产5万吨高镍型动力电池三元正极材料、10万吨三元前驱体材料一体化项目。本项目主要由三个部分组成,具体为:年产5万吨(金属量)高纯电池级硫酸镍生产线、年产10万吨高镍型动力电池用三元前驱体材料生产线和年产5万吨高镍型动力电池用三元正极材料生产线。
3)项目建设周期
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
(2)项目投资概算及财务评价
1)项目投资概算
项目总投资为630,785万元,包括建设投资543,700万元,建设期利息18,078万元,铺底流动资金69,008万元。具体投资概算如下:
单位:万元
■
2)财务评价
根据项目有关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内部收益率为20.18%(所得税后),预计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后,含建设期)为6.49年,项目经济效益前景较好。
(3)项目的审批程序
本项目已取得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驻龙港新区玉林龙潭产业园区行政许可窗口出具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投资项目备案证明》,已取得玉林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年产5万吨高镍型动力电池三元正极材料、10万吨三元前驱体材料一体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玉环项管〔2021〕58号)。
(4)主要原材料、辅助材料及燃料等的供应情况
本项目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高冰镍、粗制氢氧化钴、硫酸锰溶液、氢氧化锂,所需的主要辅助材料为硫酸、液碱、盐酸等,上述原材料和辅助材料部分由发行人合并范围内其他公司供应,部分向其他外部供应商采购。本项目所需的主要燃料为蒸汽、电,可由园区供热中心和当地电网公司供应。
(5)投资项目可能存在的环保问题、采取的措施及资金投入情况
本项目涉及到的主要污染物包括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和噪音。项目采取的措施如下:
1)废水处理
本项目的生产废水收集后,经中和-沉淀-过滤去除重金属及悬浮物后,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的要求,排至园区污水处理厂做进一步处理。本项目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至园区污水处理厂作进一步处理。
2)废气处理
前驱体及正极材料生产的整条输送系统为密闭管道,所有可能产生废气的料液槽均加盖密封,从而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不溶性尾气和粉尘废气等涉及外排废气方面,通过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和水雾除尘等方式处理后排放。
3)固体废弃物处理
一般固体废弃物由上游厂商回收处理或由环卫清运,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4)噪音
本项目主要通过减震基础、消声器、隔声罩从而降低噪音污染。
本项目环境保护投资主要包括:环保设备购置费用、环保设施的建设费用、厂区绿化费用等。本项目环保措施的投资共29,255万元,其中湿法精炼区域的环保设施投资为4,655万元,三元前驱体区域的环保设施投资为20,277万元,三元正极环保投资约为4,323万元。
(6)投资项目的选址,拟占用土地的面积、取得方式
本项目位于广西玉林白平产业园。广西玉林白平产业园地处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南部,博白县南部的龙潭、松旺及双旺三个镇的交界处,规划用地面积约30.19km2。本项目所需土地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桂(2021)博白县不动产权第0018487号和桂(2021)博白县不动产权第0018489号)。
(7)项目的组织方式,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
本项目由广西巴莫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建设,项目建设期间实行项目单位责任制,项目单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负责项目的筹划、筹资、建设、运营等。按照国家各部委文件要求,并结合该项目的实际情况,建设期的项目管理制度采用建设项目四制管理体系,即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同时在项目建设期间,项目单位按照项目主管部门的要求报送有关项目的进展情况。
本项目计划的实施进度如下:
■
3、“年产5万吨高性能动力电池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项目”具体情况
(1)项目建设内容
1)项目地点及实施主体
项目建设地点:浙江省衢州市高新产业园区。
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华友新能源科技(衢州)有限公司。
2)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将建成年产5万吨高性能动力电池三元前驱体材料生产线。
3)项目建设周期
项目建设期为2年。
(2)项目投资概算及财务评价
1)项目投资概算
项目总投资为142,771万元,包括建设投资122,443万元,建设期利息2,036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8,292万元。具体投资概算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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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财务评价
根据项目有关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内部收益率为18.02%(所得税后),预计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后,含建设期)为6.76年,项目经济效益前景较好。
(3)项目的审批程序
本项目已取得衢州市智造新城衢州智造新城管理委员会出具的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已取得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关于华友新能源科技(衢州)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高性能动力电池用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衢环智造建〔2021〕32号)。
(4)主要原材料、辅助材料及燃料等的供应情况
本项目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硫酸镍溶液、硫酸钴溶液、硫酸锰溶液,所需的主要辅助材料为液碱、氨水、包装袋、浓硫酸、双氧水等,上述原材料和辅助材料部分由发行人合并范围内其他公司供应,部分向其他外部供应商采购。本项目所需的主要燃料为蒸汽、电,可由当地供热公司和电网公司供应。
(5)投资项目可能存在的环保问题、采取的措施及资金投入情况
本项目涉及到的主要污染物包括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和噪音。项目采取的措施如下:
1)废水处理
本项目的生产工艺废水经脱氨并调节水质并达到相关标准要求后,排至园区污水处理厂做进一步处理。本项目的生活污水由当地污水处理公司进行处理。
2)废气处理
本项目采用企业自主研发密闭生产装置和连续化自动控制生产工艺,所有可能产生废气的料液槽均加盖密封,从而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氨尾气通过二级酸喷淋方式处理,前驱体粉尘通过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和水雾除尘等方式处理,硫酸雾通过二级碱喷淋方式处理。
3)固体废弃物处理
一般固体废弃物由上游厂商回收处理或由环卫清运,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4)噪音
本项目主要通过减震基础、消声器、隔声罩从而降低噪音污染。
本项目环境保护投资主要包括:环保设备购置费用、环保设施的建设费用、厂区绿化费用等。环保投资约为17,970万元。
(6)投资项目的选址,拟占用土地的面积、取得方式
本项目选址位于华友新能源科技(衢州)有限公司厂区内,本项目新用地55,318.16m2,约82.98亩。本项目所需土地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浙(2020)衢州市不动产权第0013002号)。
(7)项目的组织方式,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
本项目由华友新能源科技(衢州)有限公司负责建设的主要工作,项目建设期间实行项目单位责任制,项目单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负责项目的筹划、筹资、建设、运营等。按照国家各部委文件要求,并结合该项目的实际情况,建设期的项目管理制度采用建设项目四制管理体系,即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同时在项目建设期间,项目单位按照项目主管部门的要求报送有关项目的进展情况。
本项目计划的实施进度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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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补充流动资金
1、补充流动资金概况
公司综合考虑了行业发展趋势、自身经营特点、财务状况以及业务发展规划等,拟将本次募集资金中的200,000.0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增强持续盈利能力,完善产业布局,加快推动创新升级转型。
2、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1)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增强持续盈利能力
公司自上市以来,通过资本市场募集资金和自筹资金的方式相继投资建设了从钴镍资源开发到锂电材料制造一体化产业链的多个新建产能项目。未来,随着公司该等项目建设的推进,公司业务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公司亟需充足的流动资金,保障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增强持续盈利能力。
(2)增强技术创新实力,推进发展战略
随着锂电池行业的爆发式增长,产业的技术创新速度在加快,锂电材料产品更新换代的时间在逐渐缩短,能否通过持续技术创新优化生产工艺、提升产品品质和性能、降低生产成本成为下游车企、锂电池生产企业对锂电材料企业的重要评价标准。补充流动资金将为公司人才引进、科技创新和技术研发等方面提供持续性的支持,帮助公司进一步完善产业布局,践行向“全球新能源锂电材料行业领导者”发展的战略目标。
(3)提升公司资产流动性,优化资本结构
补充流动资金,将增加公司的流动资产,提升公司流动比率,未来可转换公司债券逐步转股后,将进一步降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从而起到优化公司资本结构的作用,有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将有效提高公司的资金实力,有助于公司业务进一步发展。本次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助力公司建设一体化高镍型三元正极材料产业基地,提升新能源锂电材料各环节产品产能,进一步完善公司新能源锂电材料一体化产业链布局,有利于公司占领市场先机、抢占市场高地,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可持续经营能力。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资产规模将显著提高,财务成本将有效降低,财务结构将更趋稳健合理。随着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也将得到进一步提高。考虑到项目建设周期的影响,在本次募投项目建成投产前,短期内公司净资产收益率有可能暂时性下降,但伴随募投项目投产运营,公司经营业绩增长,长期来看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将有助于公司净资产收益率的进一步提升。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发展规划,也符合行业发展趋势。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较高的战略意义,有利于公司推进发展战略,完善产业布局,抢占市场高地,可为股东带来丰厚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第七章 备查文件
一、发行人最近3年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和已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
二、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
三、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四、注册会计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五、资信评级报告
六、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投资者可在发行期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九点至十一点,下午三点至五点,于下列地点查阅上述文件:
1、发行人: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桐乡经济开发区二期梧振东路18号
联系人:王光普
联系电话:0573-88589981
传真:0573-88585810
2、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联系人:吴子健
联系电话:010-60833125
传真:010-60836960
投资者亦可在本公司的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查阅募集说明书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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