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3799 股票简称:华友钴业 公告编号:2022-021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2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2月16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董事长陈雪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参会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公司已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9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76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根据公司2021年6月28日召开的2021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市场状况,进一步明确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方案,具体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拟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60,000.00万元,发行数量为76,000,000张,7,600,000手。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设定为: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0.6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到期赎回价为108.00元(含最后一期利息)。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初始转股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10.26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面值的108%(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2年2月23日,T-1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
(1)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2月23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
(2)网上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包括: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等(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3)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华友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2年2月23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华友钴业的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6.222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1,000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1手(10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0.006222手可转债。原股东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实际认购的可转债数量。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公司于2021年6月28日召开的2021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上述授权,公司将在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本次可转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上市的相关事宜,并将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具体事项。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立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放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及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子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的需要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并尽快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监管。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及监管协议签订等事宜。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1日
股票代码:603799 股票简称:华友钴业 公告编号:2022-022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2月21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2月16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袁忠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发行规模
本次拟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60,000.00万元,发行数量为76,000,000张,7,600,000手。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设定为: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0.6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到期赎回价为108.00元(含最后一期利息)。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初始转股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10.26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面值的108%(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2年2月23日,T-1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
(1)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2月23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
(2)网上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包括: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等(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3)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华友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2年2月23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华友钴业的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6.222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1,000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1手(10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0.006222手可转债。原股东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实际认购的可转债数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公司于2021年6月28日召开的2021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上述授权,公司将在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本次可转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上市的相关事宜, 并由公司董事长办理具体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立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放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及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子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的需要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并尽快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监管。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及监管协议签订等事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2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