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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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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2022-02-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0版)

股票代码:002759 股票简称:天际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9

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2年2月21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相关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2年度经营计划对资金的需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以上授信额度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使用的综合授信最高限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来确定。最终额度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流动资金贷款等业务品种。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经批准的综合业务授信额度及有效期内,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经营需求全权办理上述授信额度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综合业务授信额度银行、授信品种的选择;办理综合业务授信额度金额、利率的确定;办理综合业务授信额度相关的申请、借款、担保等合同文件的签署;与办理综合业务授信额度相关的其他事项。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申请综合业务授信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特此公告

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2日

股票代码:002759 股票简称:天际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0

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2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8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自2021年2月2日起执行财政部2021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自2021年12月31日起执行财政部2021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变更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自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二)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新租赁准则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8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在首次执行日,本公司选择重新评估此前已存在的合同是否为租赁或是否包含租赁,并将此方法一致应用于所有合同,因此仅对上述在原租赁准则下识别为租赁的合同采用本准则衔接规定。

本公司对低价值资产租赁的会计政策为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衔接规定,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前的低价值资产租赁,自首次执行日起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不对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追溯调整。

执行新租赁准则对本期报告及2021年1月1日相关项目无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对本公司的影响

2021年2月2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以下简称“解释14号”),自2021年2月2日起施行(以下简称“施行日”)。

本公司自施行日起执行解释14号,执行解释14号对本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对本公司的影响

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于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15号对通过内部结算中心、财务公司等对母公司及成员单位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列报进行了规范。

本公司自2021年12月31日起执行解释15号,执行解释15号对可比期间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和公司 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2日

股票代码:002759 股票简称:天际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3

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 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将于 2022年3月11日(星期五)下午 15:00 至 17:00在全景网举行2021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一、公司出席人员

出席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吴锡盾先生,董事兼董事会秘书郑文龙先生,独立董事俞俊雄先生,财务总监杨志轩先生。

二、投资者问题征集方式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 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2年3月 11日12:00前访问 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2日

股票代码:002759 股票简称:天际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7

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2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关于续聘年度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过往担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在执行审计工作过程中能遵守独立执业准则,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与证监会相关规定,发表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意见,切实履行审计委托中所确定的责任和义务。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2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32人

截至 2020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7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21人

2020年度业务总收入: 252,055.32万元

2020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25,357.80万元

2020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09,535.19万元

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76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2020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41,725.72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5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2020年度年末数:405.91万元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3. 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3次、纪律处分2次;5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纪律处分3次。

三、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胡志刚,2001 年 11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 年 1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 年 11 月开始在该所执业,2022年 5 月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5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韩军民,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20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曙晖,1996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年3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0年10月开始在该所执业,2008年8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0家次。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签字会计师韩军民2021年度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出具警示函措施。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系按照大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将由双方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协商确定。

四、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说明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资质、从业人员信息、业务经验及诚信记录等方面进行调研、审查和分析,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拟签字会计师具备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与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继续担任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3、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如下:

事前认可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备相关专业素养和丰富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能严格依据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表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所出具的报告及时、全面、客观。通过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过往的审计情况及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和评价,提议续聘其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我们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综合考虑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后所决定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聘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2日

股票代码:002759 股票简称:天际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8

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陶惠平为公司新能源事业部总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1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公司设置了新能源事业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月15日披露的《关于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2022年2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陶惠平为公司新能源事业部总裁的议案》,同意聘任公司副总经理陶惠平先生为新能源事业部总裁,负责公司新能源业务及相关公司运营的管理工作。

附简历:陶惠平,男,1962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江苏新泰科技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常熟新特化工有限公司董事。现任艾利希尔新华(常熟)特殊膜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常熟市新华化工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常熟市新昊投资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特此公告。

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