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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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02-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88 证券简称:石英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03

转债代码:113548 转债简称:石英转债

转股代码:191548 转股简称:石英转股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02月17日发出;2022年02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独立董事方先明、汪旭东、肖侠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公司全体监事、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士斌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体董事以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石英转债”的议案》

公司股票自2022年01月04日至2022年02月21日期间,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4.93元/股)的130%(含130%,即19.41元/股),已触发“石英转债”的赎回条款。

鉴于当前市场情况和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不行使“石英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并同意自2022年02月22日起至2022年06月30日期间,若“石英转债”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均不行使“石英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即不提前赎回“石英转债”。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公司预计的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交易价格和定价原则符合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公司对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做出了客观、独立的判断意见,未发现有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董事陈士斌、邵静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

特此公告。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2月23日

证券代码:603688 证券简称:石英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04

转债代码:113548 转债简称:石英转债

转股代码:191548 转股简称:石英转股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02月22日,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全体监事均现场出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东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公司预计的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交易价格和定价原则符合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公司对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做出了客观、独立的判断意见,未发现有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02月23日

证券代码:603688 证券简称:石英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05

转债代码:113548 转债简称:石英转债

转股代码:191548 转股简称:石英转股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提前赎回“石英转债”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股票自2022年01月04日至2022年02月21日期间已触发“石英转债”的赎回条款。公司决定本次不行使“石英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石英转债”;

● 公司承诺自2022年02月22日起至2022年06月30日期间均不行使“石英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即不提前赎回“石英转债”;

● 以2022年07月01日为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当“石英转债”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石英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一、“石英转债”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 1498号文核准,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8日公开发行了可转换公司债券36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6亿元,期限6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254号文同意,公司3.6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9年11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石英转债”,债券代码“113548”。

二、“石英转债”触发提前赎回条件依据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本次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公司有权按照本次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本次可转债。

公司股票自2022年01月04日至2022年02月21日期间,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4.93元/股)的130%(含130%,即19.41元/股),已触发“石英转债”的赎回条款。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02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石英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情况及公司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石英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并同意自2022年02月22日起至2022年06月30日期间,若“石英转债”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均不行使“石英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即不提前赎回“石英转债”。

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石英转债”的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均未交易“石英转债”。

五、风险提示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后续“石英转债”可能再次触发提前赎回条款。以2022年07月01日为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当“石英转债”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石英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及时关注公司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2月23日

证券代码:603688 证券简称:石英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06

债券代码:113548 债券简称:石英转债

转股代码:191548 转股简称:石英转股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 2022年02月22日,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陈士斌、邵静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均表决通过。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议案,同意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在会上对此议案发表同意意见。

2.公司独立董事就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预计的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符合公司业务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行为在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上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未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此次日常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我们一致同意此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3.2022年02月22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的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交易价格和定价原则符合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公司对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做出了客观、独立的判断意见,未发现有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金额:万元,含税)

注:2021年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最终数据以公司年度报告经审定的数据为准。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如下: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 北京凯德石英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凯德石英”)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张忠恕

注册资本:5,14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7年01月15日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工业开发区漷兴三街6号

经营范围:生产电子用石英玻璃;加工金属制品;制作石英玻璃仪器、管材、电加热器、电光源石英紫外线杀菌灯、紫外线净水设备、水箱;安装、调试、维修电子用石英玻璃、金属制品、石英玻璃仪器、管材、电加热器、电光源、石英紫外线杀菌灯、紫外线净水设备、水箱;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

2、关联关系

本公司持有凯德石英9.93%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凯德石英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其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信誉良好,具备充分履约能力。

(二) 武汉鑫友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鑫友泰”)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肖正发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9年07月10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潜江市杨市办事处杨市工业园16号

经营范围:石英玻璃纤维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咨询;石英玻璃及制品、特种电光源产品生产、销售;建材(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产品销售;进出口业务(不含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设置行政审批的项目)。

2、关联关系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陈士斌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鑫友泰50%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鑫友泰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其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信誉良好,具备充分履约能力。

(三) 东海县香格里生态园有限公司(简称“香格里”)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邵静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8年05月19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注册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平明镇周徐村

经营范围:生猪养殖、销售;谷物及其他作物、园艺作物种植、销售。

2、关联关系

本公司董事邵静为香格里的法定代表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香格里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其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信誉良好,具备充分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2022年度预计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员工日常生活需求所发生的销售产品、采购商品等关联交易。

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在平等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方法为:以市场化为原则,确定交易价格;若交易的产品或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时,由交易双方根据成本加上合理的利润协商定价。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等市场原则,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预计的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以及对外发展的需要,同时能够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专业资源和优势,有助于公司业务发展,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关联方也不会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