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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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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02-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330 证券简称:绿色动力 公告编号:临2022-005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色动力”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2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2月16日以电子邮件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董事成苏宁委托董事长乔德卫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乔德卫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并经过有效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公司已于2022年1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2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236,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根据公司2021年8月24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证券市场状况,进一步明确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方案具体条款,具体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拟发行可转债总额为人民币236,000万元,发行数量为23,600,000张。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设定为: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0.6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3、初始转股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9.82元,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股票面值、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较高者,且不得向上修正。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4、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面值的109%(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5、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A股原股东优先配售,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发售,余额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

(1)向公司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2月 24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所有A股股东。

公司现有总股本1,393,440,000股,可参与本次发行优先配售的A股股本为989,080,208股。若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可参与配售的股本数量发生变化,公司将于申购起始日披露可转债发行原A股股东配售比例调整公告。

(2)网上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3)本次发行的承销机构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6、向原 A 股股东配售的安排

原A股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以其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持有的公司股份数按每股配售2.386元面值可转换公司债券计算,再按1,000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1手(10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0.002386手可转换公司债券。原A股股东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实际认购的可转债数量。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本次可转债上市的相关事宜,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指定人员办理具体事项。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十四五”战略发展规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制定的“十四五”战略发展规划。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