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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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夏鼎福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提前结束开放期并
进入下一封闭期的公告

2022-02-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2年2月16日发布的《华夏鼎福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公告》《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限制华夏鼎福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华夏鼎福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代码:005791,C类基金份额代码:005792)原定开放期为2022年2月21日至2022年3月4日(含)期间,开放期内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转换业务,并对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进行限制,即开放期内单个投资人单日累计申购及转换转入申请本基金A类或C类基金份额的合计申请金额均应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

为维护投资者利益,做好本基金的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工作,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更新)等规定,本公司决定提前结束本基金本次开放期,即决定将2022年2月25日定为本基金本次开放期最后一日,本基金自2022年2月26日起进入下一个封闭期。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红利再投资除外)。

除本次开放期时间变化外,本基金其余申购、赎回、转换业务办理事项未发生变化,具体请遵循本公司于2022年2月16日发布的《华夏鼎福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公告》《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限制华夏鼎福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查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进行咨询。

风险提示: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50%,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销售。

在每个封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若基金份额持有人错过某一开放期而未能赎回,其基金份额需至下一开放期方可赎回。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华夏中证智选1000成长创新策略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新增广发证券为发售代理机构的公告

根据华夏中证智选1000成长创新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华夏中证智选1000成长创新策略ETF,场内简称:1000成长,扩位简称:1000成长ETF,认购代码:562523,以下简称“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规定,本基金自2022年2月21日起至2022年3月2日(含)公开发售。投资者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3种方式认购本基金,其中,办理网上现金认购日期为2022年2月28日、2022年3月1日、2022年3月2日,办理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的日期为2022年2月21日起至2022年3月2日(含)。本基金网上现金认购和网下现金认购的合计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人民币70亿元(不含募集期利息),采取“全程比例确认”的方式对上述规模限制进行控制,网下股票认购的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人民币10亿元。

自2022年2月24日起,投资者可在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办理本基金的网下现金认购业务。具体业务办理以广发证券的规定为准。广发证券的业务办理状况亦请遵循其规定执行。本基金的网下发售代理机构已在本公司官网(www.ChinaAMC.com)公示,投资者可登录查询,网上现金发售代理机构为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具体名单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一)广发证券客户服务电话:95575;

广发证券网站:www.gf.com.cn;

(二)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延长

华夏ESG可持续投资一年持有期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募集期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华夏ESG可持续投资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华夏ESG可持续投资一年持有混合”,A类基金份额代码:014922,C类基金份额代码:014923,以下简称“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有关规定,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将本基金的募集期截止日延长至2022年3月4日。

本基金首次募集总规模上限为人民币80亿元(即确认的有效认购金额,不含募集期利息),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对上述规模限制进行控制。投资者办理本基金认购业务的具体流程、规则等请遵循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发售机构信息已在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公示,投资者可登录查询。如有疑问,可登录本公司网站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咨询、了解详情。

风险提示: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一年持有期。在基金份额的一年持有期到期日前(不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及产品资料概要,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