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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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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22-02-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27 证券简称:江南高纤 编号:临2022-004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份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违规买卖股票情况并致歉声明:叶金友(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2年1月25日增持公司股份6,343,10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0,930,36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25%,首次超过公司股份总数5%。信息披露义务人由于了不解证券法规,也不知晓自己具体的持股比例,直至2022年2月22日接到公司通知才知晓本人持股比例已超5%,故未及时履行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之后在未披露权益变动公告的情况下继续买入股票;2022年2月减持1,402,5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对违规买卖股票行为进行了深刻反省,其对给公司带来的负面影响深表歉意,对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道歉。

● 事项处理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在未来六个月内不减持其持有的江南高纤股份。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22日查询股东持股情况时发现,叶金友先生已持有公司股份109,801,6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4%。公司第一时间通知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叶金友,并要求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于2022年2月23日收到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叶金友签署的《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叶金元)》,现将有关权益变动的公告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权益变动情况

2022年1月25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增持公司股份6,343,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37%,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90,930,36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25%,首次超过公司股份总数5%。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2年1月26日至2022年2月17日期间继续增持公司股份18,871,2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0%。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109,801,60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34%。信息披露义务人增持公司股份资金来源均其自有资金。

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根据《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公司权益 变动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规定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见同日公告的《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违规买卖股票致歉相关说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2年1月25日增持公司股份6,343,10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0,930,36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25%,首次超过公司股份总数5%。信息披露义务人由于不了解证券法规,也不知晓自己具体的持股比例,直至2022年2月22日接到公司通知才知晓本人持股比例已超5%,故未及时履行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之后在未披露权益变动公告的情况下继续买入股票;2022年2月减持1,402,5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对违规买卖股票行为进行了深刻反省,其对给公司带来的负面影响深表歉意,对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道歉。

2、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了《关于未来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承诺自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减持其持有的江南高纤股份,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全部归江南高纤所有。

3、公司获悉此事项后高度重视,及时核实了相关操作情况,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组织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再次认真学习《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