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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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短线交易及致歉公告

2022-02-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27 证券简称:江南高纤 编号:临2022-005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短线交易及致歉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24日收到公司股东叶金友先生出具的《关于本人买卖股票的构成短线交易的说明及致歉声明》,由于叶金友先生不了解证券法和交易规则,其在2022年1月26日至2022年2月15日期间买入公司股票后买卖出股票,上述交易行为构成短线交易,现就有关事项披露如下:

一、本次短线交易的情况说明

1、本次操作前的持股情况说明

截止2022年1月25日,叶金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0,930,36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25%。

2、本次短线交易说明

经查,叶金友先生于2022年1月27日至2022年2月15日期间累计买入公司股份16,739,640股,于2022年2月11日、2022年2月15日分别卖出公司股份534,100股、868,400股。上述交易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七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3.1.8条的规定,构成了短线交易。经与叶金友先生核实,叶金友先生发现上述不当操作后,积极配合本公司进行处理,并出具了《关于买卖股票的说明及致歉声明》。

叶金友先生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

叶金友先生于2022年1月27日至2022年2月10日期间累计买入公司股份11,694,540股,交易均价为2.302元/股,交易金额为26,918,126.89元。

叶金友先生于2022年1月27日至2022年2月14日期间累计买入公司股份16,739,640 股,交易均价为2.322元/股,交易金额为2,081,826.21 元。

叶金友先生于2022年2月11卖出公司股份534,100股,交易均价为2.38元/股,交易金额为1,271,158.00元;于2022年2月15卖出公司股份868,400股,交易均价为2.40元/股,交易金额为2,084,160元;

上述交易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七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3.1.8条的规定,构成了短线交易。经与叶金友先生核实,叶金友先生发现上述不当操作后,积极配合本公司进行处理,并出具了《关于本人买卖股票的说明及致歉声明》。

二、本次短线交易的处理情况及公司采取的措施

公司获悉该事项后高度重视,及时向叶金友先生核查相关情况,叶金友先生亦积极配合、主动纠正。本次事项的处理情况及采取的措施如下:

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

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

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

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根据上述规定,叶金友先生本次短线交易所得收益应由公司董事会收回,本次交易所得收益为103,427.14元。{(卖出均价2.380元/股-买入均价2.302元/股)×534,100股+(卖出均价2.400元/股-买入均价2.322元/股)×868,400股-5,440.21(印花税)-64.99(过户费)-462.66(佣金)=103,427.14元}。叶金友先生愿意根据相关规定,将以上交易收益103,427.14元上缴公司董事会。

三、叶金友先生的致歉及相关声明

叶金友先生已深刻认识到本次交易事项的严重性,并就本次行为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他将加强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严格规范买卖股票的行为,审慎操作,在证券交易系统操作过程中谨慎确认,并将自觉遵守《证券法》第四十七条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规定,并在未来股份交易中采取更多的交易差错防控措施,杜绝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

叶金友先生承诺:本次不当操作产生的收益上缴公司董事会,并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不买卖所持公司股票,同时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中关于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同时,将继续履行其他承诺事项。

叶金友先生上述交易行为未发生在公司披露定期报告的敏感期内,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亦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

四、其他

公司将要求相关人员巩固学习《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一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审慎操作,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