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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被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2022-02-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被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12月23日,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债权人深圳畇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名深圳畇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的《重整申请通知书》,申请人称因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其向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对公司进行破产重整(详见公告:2021-051)。

现就公司重整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对申请人申请公司重整事项的裁定书,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是否会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二、相关风险提示

(一)债权人重整申请存在不被法院受理的风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审理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申请人申请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的,除提交《企业破产法》第八条规定的材料外,还需要提交上市公司住所地省级人民政府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通报情况材料以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意见等资料。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对申请人申请公司重整事项的裁定书,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是否会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二)公司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导致终止上市的风险

如果法院正式受理上述重整申请,公司将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3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公司股票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的相关规定,若法院依法受理上述重整事项的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重整事项进展情况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