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8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510,409,889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盈余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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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生产经营真空镀膜、多功能薄膜、彩印复合软包装材料、纸基复合包装材料、新型医药包装材料、塑料制品、精细化工产品等高新技术产品。经过近30年的不断发展探索,公司构建了以黄山为产业中心,向全国发展布局,目前,在广东、河北、陕西设立了子公司。
(二)主要产品及用途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的彩印复合软包装材料是公司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其轻便、可塑性强,具有高阻隔、耐蒸煮、耐冷冻、保鲜性等特性,且成本较金属、玻璃等包装物相对低廉,广泛应用于食品、日化、医药等领域,对产品具有很强的保护性,能够延长产品的寿命期,减少浪费;公司生产的多功能膜材料为绿色环保新材料,应用于食品、日用品、医疗防护、纺织品、电子产品等产品的包装及保护。
(三)经营模式
1、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的彩印复合软包装材料为客户的定制化产品,品种多,交期短,生产管理中心根据订单情况进行排单排产,然后由各个制造部根据生产计划组织生产。为了保证产品质量、保障食品安全,公司一直围绕着产品的生产工艺、新产品的产前设计、常规产品生产过程的不断优化,贯穿“下一工序就是客户”的全过程质量管理理念,从原料受入、生产各工序的在线质量监控、离线质量监控、过程巡检、成品的对标检验等做好质量把关工作。从源头把关、过程监控,为客户提供安全放心的产品。
2、销售模式
目前,公司的客户以国际和国内一线品牌为主,在开发新客户、新产品中,一般由业务人员获取客户端需求传递到技术中心,由技术中心专人根据需求进行针对性的产品研发、试制,提供样品给客户试机,部分客户会采取现场审核等方式来进行实地考察的准入流程,达标后进行批量下单。公司营销部具有完整的销售业务体系,专人负责市场开发,对接客户,并配有营销内勤人员对具体的订单进行跟踪服务。
3、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原材料一般根据现有订单情况进行采购,对通用材料根据市场价格情况以及业务预计情况进行备库存,辅料每月根据预计使用量进行采购。在供应商选择时,公司会对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查,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录。
(四)行业地位
公司属于制造业中的橡胶和塑料制品行业,核心业务是包装材料业务,主要为快速消费品包装行业及薄膜行业等细分行业,在市场布局、产业链条、工艺技术、专业人才等诸多方面具有综合性竞争优势,积极投入包装新技术研发,能够快速进入新产品领域,通过工艺技术改进、新材料项目投资,努力朝着环保化、功能化、轻量化塑料包装材料方向发展。多年来,公司综合实力始终位于行业前列。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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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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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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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项目投资
公司于2021年2月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3月2日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子公司项目投资事项。相关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公司于2021年7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有机废气(VOCs)治理回收及综合利用二期技改项目建设方案。相关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2、公司股权激励合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情况
(1)2021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因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3.94元/股。
(2)2021年9月15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达成情况的议案》,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12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312万股;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达成情况的议案》,第一批可解锁股票数量为360万股。
(3)公司为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办理了解除限售手续,该部分限制性股票于2021年9月24日上市流通。
上述事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21-020、2021-026、2021-027、2021-029)。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孙 毅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6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2月14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22年2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14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4名,其中董事周原先生、高敏坚先生、洪海洲先生、沈陶先生、王冬先生,独立董事杨靖超先生、陈基华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孙毅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赞成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王斌先生、陈结淼先生、杨靖超先生、陈基华先生、崔鹏先生提交了《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赞成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赞成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229,694,338.26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565,683,699.57元,减去2021年度提取盈余公积12,484,045.90元,减去已分配2020年红利255,204,944.50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可供分配的利润527,689,047.43元。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受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等相关权利。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性发展,兼顾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提出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扣除回购专户上剩余回购股份(3,606,835股)后的总股本510,409,88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5.00 元(含税),不送红股,共派发现金红利255,204,944.5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272,484,102.93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公司发展,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以扣除回购专户上剩余回购股份(3,606,835股)后的总股本510,409,889股为基数,以盈余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2股。转增后,公司盈余公积剩余154,926,384元,股本增加至616,098,702股。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制订,该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的规定:公司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最近三年以现金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赞成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容诚审字[2022]230Z0322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赞成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2021年度完成的实际业绩及《经理层人员薪酬及考核管理办法》有关考核激励等的规定,公司拟发放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共计839.68万元,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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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董事薪酬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赞成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年报全文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年报摘要刊登在2022年2月25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八、会议以赞成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22年2月25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赞成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孙毅、鲍祖本、潘健、方洲实施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22年2月25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十、会议以赞成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22年2月25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
十一、会议以赞成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项目投资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22年2月25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项目投资的公告》。
十二、会议以赞成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固定资产处置的议案》。
同意授权总经理对落后产能淘汰以及技术升级改造拆除的部分有使用价值的机器设备予以出售处置,预计出售价格不低于账面净值,该部分机器设备剩余账面净值653.85万元。
十三、会议以赞成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补选林钟高先生、黄攸立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林钟高先生任主任委员;补选黄攸立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一致。
调整后审计委员会和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人员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林钟高先生(独立董事)
委员:黄攸立先生(独立董事)、王冬先生
2、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崔鹏先生(独立董事)
委员:黄攸立先生(独立董事)、杨靖超先生(独立董事)、孙毅先生、周原先生、潘健先生
十四、会议以赞成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章程》全文及修订对照表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十五、会议以赞成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决定于2022年3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通知内容详见2022年2月25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2022年2月2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7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2月14日以传真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22年2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监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江文斌先生主持。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四、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了较为合理、完善的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并在经营活动中得到了有效执行,符合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
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当前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五、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度完成的实际业绩及有关考核激励等的规定,公司拟提取、发放监事2021年度奖金共计172.44万元,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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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七、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发生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目前财务状况良好,内部控制健全,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投资建设的基础上,购买安全性好、流动性高的短期理财品种,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同意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事宜。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9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2、本次聘任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60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131人,其中5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0年度收入总额为187,578.7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63,126.3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73,610.92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274家上市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31,843.3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85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0 次。
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高平,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永新股份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洁雅股份、神剑股份等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徐林,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永新股份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时代出版、尚纬股份、黄山旅游等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唐保凤,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6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永新股份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永新股份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梁瑛,199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1993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永新股份、安纳达、长信科技、联动属具等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高平、签字注册会计师徐林以及唐保凤、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梁瑛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单位(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单位(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本期年报审计费用为75万元,较上期审计费用增长2.74%。
本期内控审计费用为25万元,与上期审计费用持平。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充分调研、审查和分析论证,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拟签字会计师具备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与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如下:
1)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相关执业证书和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能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质量和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经核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在担任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3、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拟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5、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0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概述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拟与关联方黄山精工凹印制版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山精工”)、黄山三夏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山三夏”)、黄山市华兴商务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兴商务”)、黄山天马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马铝业”)、 黄山中泽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山中泽”)、 黄山源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山源点”)达成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2021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实际发生总金额为7,849.22万元。
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经2022年2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孙毅、鲍祖本、潘健、方洲实施了回避表决。由于黄山精工、黄山三夏、华兴商务、天马铝业、黄山中泽、黄山源点受同一关联人控制,预计交易总额10,000万元,高于3,000万元但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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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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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黄山精工成立于1999年1月,注册资本3,5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李文田,法定住所为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城北工业园文峰西路8号,主要生产和销售凹印版、制版、印刷原辅材料和工具以及印前设计制作、技术服务。
截止2021年12月31日,黄山精工总资产为11,685.25万元,净资产为7,770.75万元,营业收入为15,844.85万元,净利润为2,504.52万元。(未经审计)
2)华兴商务成立于2002年2月,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胡新苗,法定住所为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永佳大道668号,主要经营物业管理、房屋租赁、维修;民用水电安装;餐饮服务,内保服务,绿化服务,保洁服务,化工技术咨询服务;烟零售,日用百货,副食品销售。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华兴商务总资产为211.91万元,净资产115.89万元,营业收入为723.12万元,净利润为22.53万元。(未经审计)
3)黄山三夏成立于2014年05月,注册资本916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鲍祖本,法定住所为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环城西路51号,主要经营生产复合机、分切机和检品机及软包装加工相关设备;生产电子加速器及相关应用设备;对销售后的产品进行维修服务;研究和发展新产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经营、指定经营和限定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截止2021年12月31日,黄山三夏总资产为2,266.29万元,净资产1,101.61万元,营业收入为2,041.80万元,净利润为-197.50万元。(未经审计)
4)天马铝业成立于2007年07月,注册资本2,5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孙毅,法定住所为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城北工业园区,主要经营生产和销售自产的铝箔系列产品、金属制品和金属包装容器,化工原材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天马铝业总资产为10,724.80万元,净资产3,484.94万元,营业收入为20,056.93万元,净利润为533.12万元。(未经审计)
5)黄山中泽成立于2013年12月,注册资本789.47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方向宏,法定住所为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循环园紫金路南侧、黄山神剑东侧,主要经营高分子材料、聚氨酯树脂、丙烯酸树脂、无溶剂树脂、水性树脂、涂料、黏合剂、助剂研发、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1年12月31日,黄山中泽总资产为6,794.76万元,净资产3,248.69万元,营业收入为12,389.59万元,净利润为139.78万元。(未经审计)
6)黄山源点成立于2017年10月,注册资本9,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鲍祖本,法定住所为黄山市徽州区城北工业园永兴一路46号,主要经营研发、生产、销售:塑料新材料及新产品,包装装潢(含印刷)。
截止2021年12月31日,黄山源点总资产为16,185.32万元,净资产10,102.54万元,营业收入为26,217.19万元,净利润为1,200.84万元。(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黄山永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佳集团”)分别持有黄山精工39%股权、持有华兴商务100%股权、持有天马铝业60%股权、持有黄山三夏20%股权、持有黄山源点70%股权;持有黄山华惠科技有限公司50.1%股权,而黄山华惠科技有限公司持有黄山中泽58.26%股权,并均将上述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黄山精工凹印制版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为北京凯腾精工制版有限公司(持51%的股权),黄山三夏第一大股东为黄山金诺机械有限公司(持50%的股权),公司与北京凯腾精工制版有限公司及黄山金诺机械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孙毅、鲍祖本在永佳集团担任董事,永佳集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关联法人情形,而上述企业为永佳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或孙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
黄山精工、华兴商务、黄山三夏、天马铝业、黄山中泽、黄山源点依法存续经营,六家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采购原材料、设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公司竞标价格或市场公允价格确定;综合服务中提供的服务及工作餐价格依据市场价格公平、合理地确定;销售货物应根据公司竞标或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但不得低于公司将同类标的物售于任何第三方的价格。
2、关联协议签署情况
1)与黄山精工的《凹印版辊购销合同》
合同的主要内容:由公司与黄山精工于2021年1月1日签署;交易标的为凹印版辊产品;交易价格为依市场条件公平、合理地确定;交易结算方式及期限为每月25日前与公司结算一次,公司按开具发票之日起在45天内付清货款;合同的有效期为2021年1月1日到2023年12月31日。
2)与华兴商务的《综合服务合同》
合同的主要内容:由公司与华兴商务于2021年1月1日签署,合同有效期为3年,自2021年1月1日一2023年12月31日止;华兴商务为公司提供安全防卫、工作餐、绿化等后勤保障服务;按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费用;各项服务价格均依据市场价格公平、合理地确定。
3)与黄山三夏的《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框架协议》
合同的主要内容:由公司与黄山三夏于2021年1月1日签署,主要向其购买机器设备包括附件及随机备件,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技术培训、设备安装调试及服务等系统工程;交易价格由公司竞标或市场公允价格确定,结算方式在具体服务执行协议中明确;合同有效期为3年,自2021年1月1日一2023年12月31日止。
4)与黄山源点的《产品膜购销合同》
合同的主要内容:由公司与黄山源点于2020年1月1日签署,交易标的为缠绕膜、PE膜;交易价格按照市价确定;交易结算方式及期限为每月25日前结算一次,公司按乙方开具发票之日起30天内付清货款;合同的有效期为2020年1月1日到2022年12月31日。
5)与黄山源点的《委托采购合同》
合同的主要内容:由公司与黄山源点于2020年1月1日签署,甲方委托公司代为采购的原材料主要为塑料粒子等,具体需要的品种、数量、质量要求、交提货日期等由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前一周告知公司;供应的价格最高不超过公司自购价格的101%;交易结算方式及期限为每月25日前结算一次,甲方按公司开具发票之日起30天内付清货款;合同的有效期为2020年1月1日到2022年12月31日。
6)黄山新力与天马铝业的《购销合同》
合同的主要内容:由黄山新力与天马铝业于2021年1月3日签署;交易标的为提篮桶、抱箍桶;交易价格为市场价格;交易结算方式及期限为销售方每月25号开具增值税发票,乙方下月初内全额付款给甲方,如有尾款,购销双方每月书面对账一次;合同的有效期为2021年1月3日到2023年1月2日。
7)黄山新力与黄山中泽的《销售合同》
合同的主要内容:由黄山新力与黄山中泽于2021年1月2日签署;交易标的为聚氨酯树脂;交易价格按照当月实际成交价格确定;交易结算方式及期限为电汇或银行承兑汇票,货到30天内结清货款;合同的有效期为2021年1月1日到2023年12月31日。
8)黄山新力与黄山精工的《工业产品买卖合同》
合同的主要内容:由黄山新力与黄山精工于2020年1月1日在黄山市签署,主要向其销售凹版塑料印刷油墨;交易价格由根据市场价格双方约定,交易结算方式及期限为电汇或现金,付款期限为当月月底前付清所有货款;合同有效期为3年,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采购凹印版辊、原材料等交易是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过程当中必须发生的持续性交易行为,与关联方的交易行为能够充分利用关联双方的产业优势,发挥产业链的作用,降低生产成本,同时可利用同处一地优势,加快市场反应速度、提高产品品质和服务质量;接受关联方综合服务可以充分利用关联方完善的后勤、辅助保障系统,使得公司全部精力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受到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公司独立董事杨靖超先生、陈基华先生、崔鹏先生、林钟高先生、黄攸立先生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提交了2022年度拟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详细资料,经认真核查,基于独立判断,认为:2022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正常交易,不存在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没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同意将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之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2)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并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发生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公司与黄山精工签署的《凹印版辊购销合同》;
5、公司与华兴商务签署的《综合服务合同》;
6、公司与黄山三夏签署的《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框架协议》;
7、公司与黄山源点签署的《产品购销合同》和《委托采购合同》;
8、黄山新力油墨科技有限公司与黄山中泽签署的《销售合同》;
9、黄山新力油墨科技有限公司与天马铝业签署的《购销合同》;
10、黄山新力油墨科技有限公司与黄山精工签署的《工业产品买卖合同》。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1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在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的前提下,本着安全、谨慎的原则,公司拟计划使用累计余额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2、资金来源:自有闲置资金。
3、投资额度:累计余额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额度内可滚动操作。
4、投资主体:本公司
5、投资标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一年以内)。
6、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7、投资执行: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根据上述原则行使具体理财产品的购 买决策权。公司财务中心负责具体操作。
8、本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风险分析及拟采取的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故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公司章程》、《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要求,谨慎开展相关理财业务,将加强对相关理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投资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该投资。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日常正常经营、投资建设及资金安全等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投资建设的基础上,用部分闲置资金择机投资安全性好、流动性高的短期理财品种,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事宜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目前财务状况良好,内部控制健全,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投资建设的基础上,购买安全性好、流动性高的短期理财品种,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事宜。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五日
(下转74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