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2年

2月26日

查看其他日期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02-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88200 公司简称:华峰测控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重大风险提示

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定如下:以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61,328,75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1.5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131,856,821.10元(含税),不送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该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8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半导体自动化测试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用于模拟、数模混合、分立器件和功率模块等集成电路的测试,销售区域覆盖中国大陆、中国台湾、美国、欧洲、日本、韩国和东南亚等全球半导体产业发达的国家和地区。

自成立以来,公司始终专注于半导体自动化测试系统领域,以自主研发的产品实现了模拟及混合信号类半导体自动化测试系统的进口替代,同时不断拓展在氮化镓、碳化硅以及IGBT等功率类半导体测试领域的覆盖范围。

目前,公司已成长为国内最大的半导体测试系统本土供应商,也是为数不多向国内外知名芯片设计公司、晶圆厂、IDM和封测厂商供应半导体测试设备的中国企业。

主要产品:

(二)主要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公司专业从事半导体自动化测试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向集成电路设计、晶圆制造、封装测试等领域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半导体自动化测试系统及配件,并获取收入和利润。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来源于半导体自动化测试系统和测试系统配件的销售。

2.研发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自主研发模式,建立了以基础实验室和研发部为核心的研发组织体系,基础实验室负责前沿技术追踪和研究,研发部负责从基础技术、产品技术和应用技术三个层次开展具体研发工作。为提高研发效率,研发部分为软件设计、硬件设计、PCB设计、FPGA设计和结构设计五个技术团队,研发过程分为项目立项、研发阶段、验证阶段和结项阶段四大阶段。

3.采购模式

公司的采购方式为直接向原厂采购和向原厂指定的代理商及其分销商采购。质量部同研发部、生产部、采购部根据《合格供方选择和评价准则》,结合采购项目技术标准和要求,通过同类项目不同供方所提交的相关资料,综合质量、价格、服务信息进行比较,确定合格供方的名单。采用协商定价的原则来确定最终的采购价格。目前,公司已与众多优秀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可在最大程度上保障原材料采购的稳定。

4.生产模式

按照产品特点及市场销售规律,公司采用“销售预测+订单”安排生产计划,并根据核心工序自主生产、成熟工序委托外协的方式组织生产,完成生产计划。

5.销售模式

根据下游市场需求和自身产品特点,公司采取“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销售模式。直销模式下,公司主要通过商业谈判、招投标的方式获取订单。经销模式下,公司销售对象为境外贸易商,该等客户在半导体测试行业领域积累了较多的境外客户资源,拥有较为成熟的境外销售渠道,同时自身的技术水平和团队也能够为终端客户提供一定的技术支持服务。

(三)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

公司所属行业为“专用设备制造业”下的“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公司所处的半导体设备行业是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和重点支持发展的行业。近几年,国家对半导体行业的支持力度日益加大,先后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的通知》和《科技部重点支持集成电路专项》等鼓励和支持半导体设备产业发展的政策。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中也明确提出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推动集成电路等产业创新发展为我国半导体设备行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目前中国大陆的半导体产业,封测行业已进入成熟期。国内芯片设计行业快速崛起,特别是电源管理、功率类芯片设计公司发展迅速,而测试机作为半导体设计、生产的核心设备,其国内市场空间不断扩大,半导体测试机行业生态逐步完善。

2.行业的主要技术门槛

公司所属的半导体测试机行业是典型的技术密集和知识密集的高科技行业,涵盖多门学科的综合技术应用,包括计算机、自动化、通信、电子和微电子等,在核心技术研发上具有研发周期长、研发风险高和研发投入大等特点。随着半导体应用环境的不断发展,半导体技术也在不断进步,半导体器件的结构趋于复杂,集成度越来越高,测试功耗大,为了测试速度更快、更复杂,集成度更高的半导体产品,未来的半导体设备将向高速、高精度和高集成化方向发展。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是国内最早进入半导体测试设备行业的企业之一,在行业内深耕近三十年,目前是国内最大的半导体测试系统本土供应商。

凭借产品的高性能、易操作和服务优势等特点,公司已在模拟及数模混合测试机领域打破了国外厂商的垄断地位,在营收和品牌优势方面均已达到了国内领先水平。伴随光伏,新能源汽车的爆发,相关的功率半导体产品的发展也突飞猛进;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和迭代,公司在功率产品方面测试技术的不断成熟,将在未来的较长时间段内为功率测试领域占据重要地位;

目前公司为国内前三大半导体封测厂商模拟混合测试领域的主力测试设备供应商,并进入了国际封测市场供应商体系,在台湾、东南亚、日本和欧洲等地区都有装机;公司对国内的设计公司长期保持全覆盖,确保在未来长期的竞争中保持领先地位,同时跟国外的设计公司长期保持良好的沟通,有一些已经成为了我们的客户;国内的IDM企业较少,比如华润微、士兰微等,均已成为公司客户,国外的IDM由于长期以来被泰瑞达、爱德万和其他测试设备公司所覆盖,公司需要不断提高在新品类,新应用方面的测试能力,才会被越来越多的客户所认可。

3.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随着光伏和新能源汽车的不断超预期,以及以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5G通信、汽车电子等为代表的新型应用市场保持高增长趋势,汽车、手机等产品的半导体含量持续提升,带动强劲需求。晶圆厂、封测厂的扩产,给半导体自动化测试系统企业带来了巨大的市场空间;同时,随着各行业技术的提升,导致芯片的集成度也在不断提升,这期间催生了以氮化镓、碳化硅为代表的第三代半导体以及其他半导体新材料和新技术,为国内半导体自动化测试系统企业在一些细分领域超越国际巨头,提供了新的机遇。

目前,全球半导体产业正在经历第三次产业转移,主要是从韩国、中国台湾地区、东南亚等向中国大陆转移。突如其来的全球新冠疫情,促使这一转移进入了加速阶段。同时,随着近几年内循环的不断加强,居民消费旺盛,中国已经发展成为全球最大的半导体市场,加上政府对半导体行业在政策方面的不断呵护,以及整个半导体市场的不断发展,国内半导体设备行业也迎来了良好的发展机遇。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78,269,295.84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20.9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8,773,193.33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20.28%。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20 证券简称:华峰测控 公告编号:2022-004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以公司正常经营业务为基础,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该关联交易对关联人产生依赖。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本次董事会之日起至次年年度董事会之日止。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为2100万元人民币。其中收入项为2000万元,支出项为100万元。相关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就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相关交易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注:鉴于航天科技集团下属企业在报告期内与公司存在持续性交易,且航天集团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份,基于谨慎原则,航天科技集团下属企业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方。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3)法定代表人:吴燕生

(4)注册资本:2,000,000万人民币

(5)成立日期:1999-06-29

(6)住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八号

(7)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八号

(8)主营业务:战略导弹武器系统、战术导弹武器系统、火箭武器系统、精确制导武器系统,各类空间飞行器、航天运输系统、临近空间飞行器系统、地效飞行器系统、无人装备系统,以及相关配套产品的研制、试验、生产销售及服务;军品贸易、各类商业卫星及宇航产品出口、商业卫星发射(含搭载)及卫星运营服务;卫星通信广播电视传输服务;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航天工程和技术的研究、试验、技术咨询与推广应用服务;各类卫星应用系统及相关产品的研发、销售与服务;地理信息测绘技术及产品研发、销售与服务;电器机械、仪器仪表、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信息设备的研发、销售与服务;化学原料、化学制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特种材料研发及应用;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及装备研发;销售汽车及零部件;进出口贸易及投资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服务。

(9)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上海韬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上海韬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性质: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法定代表人:殷岚勇

(4)注册资本:2524万元

(5)成立日期:2007-4-19

(6)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郭守敬路498号9幢20214室

(7)主营业务:电子测量软件开发和销售,电子测量仪器仪表的销售,测试设备的研发、生产及销售,集成电路的制造,精密模具的设计、销售,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

(8)实际控制人:殷岚勇

(9)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1年末,总资产为16,503.62万元,净资产为10,078.13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为14,295.61万元,净利润为2,419.15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具备专业的业务人员和经营能力,业务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能够保证各项业务的正常履行。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相关关联方2022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销售和和采购商品。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该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在公司正常经营的条件下,具备持续存在的可能。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上述关联交易均是公司的正常业务,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及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同意意见。截至目前,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综上所述,华峰测控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保荐机构对此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688200 证券简称:华峰测控 公告编号:2022-005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和制度,结合目前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和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拟定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和监事的薪酬方案,并于2022年2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方案适用对象:公司董事、监事

二、 本方案适用期限: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三、 薪酬发放标准

(一)公司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公司董事邵丹丹、张勇不在公司领取薪酬;董事长孙镪、董事蔡琳、付卫东和徐捷爽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领取高管薪酬,不领取公司董事薪酬;独立董事石振东、梅运河和肖忠实领取独董津贴,税前8万元/年。

(二)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董庆刚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公司监事会主席赵运坤,监事崔卫军均为公司员工,以其所在的岗位确定薪酬。

四、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确定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进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薪酬方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通过,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五、其他规定

1、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季发放。

2、上述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公司董事、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董事、监事薪酬方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688200 证券简称:华峰测控 公告编号:2022-006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21.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438,773,193.33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5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1,328,75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31,856,821.1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2021年度归母净利润比例为30.05%。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派发总额、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派发金额、转增总股数,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经审查,我们认为,根据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以及考虑公司2022年度经营规划,本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688200 证券简称:华峰测控 公告编号:2022-007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了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许可[2020]93号”文《关于同意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的核准,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采用公开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5,296,297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07.41元,共募集资金总额1,642,975,260.77元。扣除承销费用后的公司募集资金金额1,528,613,803.64元,已于2020年02月13日由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存入公司银行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16,355,220.68元,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12,258,582.96元,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已由其出具大信验字[2020]第3-00003号《验资报告》。(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本公司以前年度除上述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16,355,220.68 元外,募集资金支出共计172,878,530.42元(含账户管理手续费6,021.85元),以前年度收到的理财收益及银行利息收入为24,930,744.91元。

202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支出合计500,836,388.21元,其中:

1、 募投项目直接支出金额合计500,821,004.33 元;

2、 账户管理手续费等支出 15,383.88 元;

2021年度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及银行利息收入为32,112,401.3元。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838,543,664.33元,募集资金账户存款余额895,586,810.54 元,二者差异金额为57,043,146.21元,为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银行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根据上述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连同保荐机构在上市前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科技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华峰测控技术(天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华峰”)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港保税区支行及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盛态思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盛态思”)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科技园支行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以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1、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已于2020年3月置换先期投入29,529,485.56元。本次置换已经2020年3月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信专审字[2020]第3-00050号《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0年6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的议案》,增加全资子公司北京盛态思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公司及/或子公司共同实施集成电路先进测试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之子项目研发中心建设和科研创新项目,对应实施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

3、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2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和部分超募资金购买房产用于北京研发中心建设的议案》,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使用1.5 亿元募集资金、1.5亿元超募资金购买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中创芯中心项目中的第5号楼 101、102、103号的房产用于北京研发中心建设。截止2021年12月31日,中创芯中心项目中的第5号楼101、102、103号的房产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不动产登记证。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20年2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

2021年4月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即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本公司的《委托理财管理办法》,建立了投资审批、过程监督、风险控制等内部控制环节,对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上述投资产品的活动进行了有效的规范。

2021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产品收到的理财收益(包括定期存款等利息收入)31,452,400.95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产品期末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之情况说明

科研创新项目全部为研发项目,为进一步增强公司技术储备,持续推出新产品以完善业务体系、巩固行业地位,研发投入、进度、成果及对未来的贡献均具有不确定性,无法单独予以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无。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会计师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2]第3-00014号)。报告认为:华峰测控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高管、中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有效执行三(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补充流动资金、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二)《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核报告》;

(三)《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88200 证券简称:华峰测控 公告编号:2022-008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2年2月25日,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1月1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3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296,29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7.41元,公司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4,297.53万元,扣除总发行费用人民币13,071.67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1,225.8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0]第3-00003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用途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发行的募

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其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注:表中序号1集成电路先进测试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延期议案经公司第二届第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建设周期由24个月延至36个月。

2、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二、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使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募集资金拟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且该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本次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和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披露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要求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对现金管理进行专项审计。

5、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及规范性文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六、专项意见说明

2022年2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即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事项经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包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该议案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亿元(包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通过开展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1、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688200 证券简称:华峰测控 公告编号:2022-009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1月1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3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296,29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7.41元,公司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4,297.53 万元,扣除总发行费用人民币13,071.67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1,225.8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0]第3-00003 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上市前,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2月1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具体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展,公司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利用自有资金进行募投项目前期建设,募集资金到位后,可以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经投入募投项目建设的自有资金。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根据《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上述项目预计建设周期为2年,上述项目中包含的营销服务网络建设、技术人员、以及设备采购等多方面实施条件由于受到国内外新冠疫情、中美贸易摩擦等因素的影响,导致项目建设进度较原计划有所滞后。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更好地满足公司发展规划要求,公司充分考虑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募投项目实施现状,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故将该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2023年2月。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更好地满足公司发展规划要求,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以及变更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688200 证券简称:华峰测控 公告编号:2022-010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峰测控”)于 2022年 2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授权管理层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工商备案相关手续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因公司经营地搬迁至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5号楼,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保证公司的治理规范,公司对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订,章程修订内容如下:

除修改上述条款内容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次《公司章程》修改尚需提交 2021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6日

(下转9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