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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02-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4版)

主营业务:苗木、花卉种植与销售;园林绿化技术咨询;农林技术开发;种植技术研究;园艺开发;农业观光项目开发;农民科技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湖北绿泉苗木有限公司为汇绿生态100%控股的全资子公司。

财务数据:

单位:元

被担保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情况稳定,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情况。

(四)湖北源泉苗木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4月19日

注册地点:孝昌县白沙镇五舒村活动室

法定代表人:李岩

注册资本:10,000,000元

主营业务:苗木、花卉种植及销售;园林绿化技术咨询;农林技术开发;种植技术研发;园艺开发;农业观光项目开发;农业科技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权结构:湖北源泉苗木有限公司为汇绿生态100%控股的全资子公司。

财务数据:

单位:元

被担保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情况稳定,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情况。

(五)金溪华信生态苗木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9月28日

注册地点:江西省抚州市金溪县琉璃乡陀山村

法定代表人:李岩

注册资本:20,000,000元

主营业务:林业信息咨询;林业投资与开发;农业开发;造林苗木;城镇苗木的生产及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金溪华信生态苗木有限公司为汇绿生态100%控股的全资子公司。

财务数据:

单位:元

被担保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情况稳定,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增加,是为了拓宽融资银行渠道,有利于公司和金融机构保持良好的关系,更好的为公司资金运用服务。同意调整对全资子公司担保的额度到人民币16亿元。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金额为972,200,000元,均为为全资子公司担保。对外担保总额占公司合并报表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6.9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的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债务,不涉及相关担保引起的诉讼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事项之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001267 证券简称:汇绿生态 公告编号:2022-022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绿生态”)于2022年2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3月15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3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3月15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3月15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3月8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3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及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建设大道1097号长江伟业办公大楼5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编码

(二)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2月2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2022年2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特别提示:

议案2、4属于特别决议表决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1、3属于普通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议案5、6、7需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选举6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3名非职工监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0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议案6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中除了议案2、3以外的其他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

2022年3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17:00

(二)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登记须在2022年3月11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三)登记地点及登记文件送达地点: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建设大道1097号长江伟业办公大楼5楼公司509室,信函或电子邮件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政编码:430010

电子邮箱 hlzq@cnhlyl.com

传真:027-83641351

(四)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胡诚

联系电话:027-83641351

本次现场会议,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2月28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1267”,投票简称:“汇绿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计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5.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6.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非职工监事(如提案7.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在3位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3月15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3月15日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3月15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由本单位/本人承担。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

委托人姓名(单位名称):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及持股数:

委托人签字(法人盖公章):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各选项中,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累积投票提案请填写投票数。

证券代码:001267 证券简称:汇绿生态 公告编号:2022-023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

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2年第一次职工大会于2022年2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全体职工共计26人参加会议。

经与会职工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以2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选举李雁、熊忠武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李雁、熊忠武将于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三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职工监事比例不低于监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

特此公告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2月28日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事项之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内容进行了认真审核,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和监事会换届选举事项:

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2、经审查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和监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认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和监事候选人具备相关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3、同意李晓明先生、李晓伟先生、金小川女士、刘斌先生、严琦女士、石磊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张志宏先生、吴京辉女士、张开华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4、同意张兴国先生、王兆燚先生、姜海华先生为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同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的职工监事李雁女士、熊忠武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相关事项

1、董事会对《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2、公司制定的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是为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分类以及地区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和发展情况而制定的,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3、本次拟定独立董事津贴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并同意将《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调整对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的事项

本次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增加,是为了拓宽融资银行渠道,有利于公司和金融机构保持良好的关系,更好的为公司资金运用服务。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的影响。我们同意调整对全资子公司担保的额度到人民币16亿元。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_

张志宏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_

金荷仙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_

彭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