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2-02-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近日,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公布河南省创新龙头企业和河南省“瞪羚”企业名单的通知》(豫科[2022]9号),认定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河南省创新龙头企业。

作为河南省创新龙头企业,公司将在重大关键技术研发、高层次创新平台建设、创新联合体构建、人才技术集聚等方面受到各相关部门的指导、服务。因此本次认定对公司未来发展将产生积极影响。

特此公告。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301071 证券简称:力量钻石 公告编号:2022-007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根据上述新租赁准则执行时间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财政部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修订的“新租赁准则”。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并发布的新租赁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选择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准则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本次关于会计政策变更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准则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301071 证券简称:力量钻石 公告编号:2022-006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

申请融资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融资情况

鉴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

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不超过六亿元人民币,在额度内进行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汇票承兑、押汇、开立信用证、开立保函等各类业务,并根据金融机构要求,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合法拥有的财产作为上述综合授信的抵押物或质押物。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各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且金额不超过上述具体授信金额,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融资利率、种类、期限以签订的具体融资合同约定为准。

授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贷款额度六亿元,本次授权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公司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本次授权有效期内代表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及额度内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贷款额度六亿元,本次授权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公司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本次授权有效期内代表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及额度内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监事会同意授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贷款额度六亿元,本次授权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无需另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在认真审核后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有利于未来在扩大规模的同时为企业的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推动公司的不断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增强公司在行业中的地位,保持强劲的发展动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备查文件:

1、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301071 证券简称:力量钻石 公告编号:2022-005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决策权,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控制风险和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前提下,公司通过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对外购买五亿元额度范围内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决议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本次授权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五)收益分配方式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用于补充公司运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所需资金和保证自有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项目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自有资金用途的情况。通过适度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对外购买五亿元额度范围内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本次授权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对外购买五亿元额度范围内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本次授权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在认真审核后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控制风险和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前提下,公司通过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备查文件

1、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301071 证券简称:力量钻石 公告编号:2022-008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公司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注:在修订本公司章程中,如因增加、删除某些条款导致条款序号发生变化,修改后的本公司章程条款序号依次顺延或递减;本公司章程中条款相互引用的,条款序号相应变化。除上述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公司将按照以上修订内容,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条款序号相应进行调整。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生效施行。最终以河南省商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为准。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负责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备查文件

1、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301071 证券简称:力量钻石 公告编号:2022-009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暨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

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定〈累积投票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暨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于2022年2月2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对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修订暨制定,本次修订暨制定的制度如下:

本次修改后部分制度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修改后的相关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301071 证券简称:力量钻石 公告编号:2022-003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5)首席合伙人:梁春

(6)2020年末合伙人数量232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67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21人。

(7)2020年经审计总收入252,055.32万元、审计业务收入225,357.8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09,535.19万元。

(8)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76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审计收费41,725.72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2020年度年末数:405.91万元。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2次;5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3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吴少华,2005年9月30日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1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至今负责过多家上市公司及新三板企业审计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17年,无兼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签字注册会计师:桑东雪,2020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5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5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1年1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峻雄,1997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6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7年6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2年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0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60万元,系按照大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二、拟续聘/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意见

基于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需要,结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过去审计工作中体现出的专业能力、服务水平,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公司此次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和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及能力。在公司2021年度审计期间勤勉尽责,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恪守职业道德,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准确、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2年年报财务审计服务和内控审计服务。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四)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议案将在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301071 证券简称:力量钻石 公告编号:2022-012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2年3月21日(星期一)下午14:30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2022年3月21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3月21日(星期一)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3月21日上午9:15至2022年3月2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3月15日

(上接41版)

(下转4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