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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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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53版)

2022-03-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3版)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债券发行及其偿还的情况

公司近三年及一期不存在对外发行债券的情形。

四、公司商业信誉情况

公司近三年及一期与公司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不存在严重的违约现象。

第八节 偿债措施

本公司聘请中证鹏元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了信用评级,评级结果为“AA-”,该级别反映了本期债券安全性很高,违约风险很低。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中证鹏元将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环境的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项等因素,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的主要偿债指标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主要财务指标计算说明: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母公司负债总额/母公司资产总额)×100%

资产负债率(合并)(%)=(合并负债总额/合并资产总额)×100%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折旧+摊销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2018-2020年末及2021年9月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1.29、1.37、1.45和1.28,速动比率分别为0.95、1.04、1.18和0.99。2018-2019年,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产负债率均较为稳定。2020年,公司完成IPO上市,流动资产、速动资产、净资产、总资产规模相比2019年末大幅上升,故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上升,资产负债率下降。2021年9月末,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下降,主要系募集资金使用,公司货币资金下降所致;资产负债率上升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扩大,长期、短期借款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各期,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21,191.20万元、28,732.27万元、24,383.84万元和21,138.28万元,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2.95倍、5.06倍、3.50倍和3.16倍。公司偿债能力良好,偿债风险较低。

第九节 财务会计资料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公司2018年、2019年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的“容诚审字[2020]230Z0059号”审计报告;公司2020年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的“容诚审字[2021]230Z0132号”审计报告,公司2021年1-9月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四)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的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表所示:

(1)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如下:

(2)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每股收益如下:

(五)其他主要财务指标

注:上表各指标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合并)(%)=(合并负债总额/合并资产总额)×100%

4、资产负债率(母公司)(%)=(母公司负债总额/母公司资产总额)×100%

5、每股净资产=期末净资产/期末股本总额

6、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期末股本总额

7、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8、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折旧+摊销

9、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10、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11、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12、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13、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六)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最近三年及一期,本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七)业绩情况

1、最近一期业绩情况

2021年1-9月,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402,533.85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406.43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494.92万元。发行人经营状况稳定,盈利能力良好,经营业绩及盈利能力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

2、业绩预告情况

2021年12月24日,发行人披露了2021年年度业绩预告。根据业绩预告,预计2021年全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盈利区间为13,300万元至15,000万元,同比上升14.73%至29.3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盈利区间为12,300万元至14,000万元,同比上升52.43%至73.50%。根据业绩预告及目前情况所作的合理预计,公司相关数据符合发行条件。

三、财务信息查询

投资者欲了解本公司的详细财务资料,敬请查阅本公司财务报告。本公司刊登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告的报刊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投资者也可浏览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阅上述财务报告。

四、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影响

如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转股,按初始转股价格21.51元/股计算(不考虑发行费用),则公司股东权益增加82,400万元,总股本增加约3,830.78万股。

第十节 本次可转债是否参与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

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未参与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

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本公司自募集说明书刊登日至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下列可能对本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1、主要业务发展目标发生重大变化;

2、所处行业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

3、主要投入、产出物供求及价格重大变化;

4、重大投资;

5、重大资产(股权)收购、出售;

6、发行人住所的变更;

7、重大诉讼、仲裁案件;

8、重大会计政策的变动;

9、会计师事务所的变动;

10、发生新的重大负债或重大债项的变化;

11、发行人资信情况的变化;

12、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节 董事会上市承诺

发行人董事会承诺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之日起做到:

1、承诺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和及时地公布定期报告、披露所有对投资者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并接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监督管理;

2、承诺发行人在知悉可能对可转换公司债券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的任何公共传播媒体出现的消息后,将及时予以公开澄清;

3、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将认真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和批评,不利用已获得的内幕消息和其他不正当手段直接或间接从事发行人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买卖活动;

4、发行人没有无记录的负债。

第十三节 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保荐机构相关情况

名 称: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 刘秋明

保荐代表人: 申晓毅、邓骁

项目协办人: 谭宇轩

项目经办人: 晏学飞、孙宁波、陈畅、黄冬阳

联系电话: 021-22169999

传 真: 021-22169344

二、上市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豪美新材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保荐发行人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