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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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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2-03-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955 公司简称:维远股份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股利3.91元,共计派发现金股利215,050,000.00元。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日常经营需要,支持新项目建设、未来投资规划及长期发展的流动资金需求,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一直专注于化工新材料业务,建设了聚碳酸酯及其上下游产业链,是国内聚碳酸酯产业链上下游覆盖最齐备的企业之一。现有苯酚、丙酮、双酚A、聚碳酸酯、异丙醇产品产能分别为年产44万吨、26万吨、24万吨、13万吨、10万吨,为国内最大的苯酚、丙酮生产企业,具有良好的市场竞争力。

公司产品分别属于基础化工行业和化工新材料行业,市场情况如下:

(一)基础化工行业

苯酚行业:在中国,苯酚下游主要分布在双酚A、酚醛树脂、环己酮、医药中间体等诸多领域。2017-2021年伴随下游行业的不断发展,中国苯酚消费量呈现逐年增长趋势。近年,受到下游聚碳酸酯行业的迅猛发展,以及下游液体环氧树脂在风电需求中的增量,下游双酚A行业对苯酚消费量大幅增长,成为苯酚最大的消费领域。另外,下游酚醛树脂行业向集中化、规模化发展,年内多家厂家新上酚醛树脂装置,进一步刺激苯酚需求增加。目前中国是全球苯酚下游需求发展相对旺盛的国家,2022年预期消费量将进一步提升。

丙酮行业:国内丙酮下游比较分散,有双酚A、MMA及丙酮氢醇、异丙醇、异丙胺,MIBK、溶剂等,受下游双酚A、MMA及异丙醇行业需要扩张影响,全年丙酮消费量约252.5万吨,较去年上升22%。此外,进口方面,2021年中国丙酮进口量为62.26万吨,预估2022年中国丙酮进口量或在48万吨附近。

双酚A行业:中国双酚A消费量逐年增长,下游环氧树脂及聚碳酸酯发展齐头并进。2017-2021年,中国双酚A消费量呈现逐年增长趋势,近五年需求复合增长率在11.70%。主要影响因素:双酚A下游聚碳酸酯行业产能持续扩张,近五年聚碳酸酯产能复合增长率达到21.6%,成为双酚A需求增长的主要推动力。此外,下游环氧树脂行业对双酚A的需求量也持续提升,终端需求风电行业发展突出重围,2020年因风电项目集中赶装,对环氧树脂消耗出现翻倍的增长,从而带动了环氧树脂对于双酚A的需求量。预计2022年中国双酚A消费量继续上涨。

异丙醇行业:2021年中国异丙醇下游行业主要集中在油墨、除草剂、电子清洗、涂料、医药中间体等。在2020年公共卫生事件爆发,异丙醇出口量及价格均创近年来新高。异丙醇部分下游因原料成本压力,选择寻找替代品。2021年因异丙醇价格理性回调,一些下游行业需求量逐渐恢复。未来异丙醇下游需求的增长点主要是用在消毒剂行业和电子清洗行业。

(二)化工新材料行业

2021年全球PC产能继续增长,但增速有所减缓,从区域来看,亚洲地区仍是供需最为活跃的地区。中国仍旧是亚洲地区最重要的产能基地,且产能进一步增长,年内部分项目投产延期,增速明显放缓,2017-2021年产能复合增长率在21.6%,较2016-2020年的复合增长率下滑4.4个百分点。2022年,中国大型项目投产较预期集中,继续推动全球产能的增长。近5年,中国地区PC产能增速迅猛,全球产能占比累计增长20个百分点,至2021年占比达到36%,同比增长5个百分点,全球其他地区无新增产能。

图2017-2021年全球PC产能变化趋势图(卓创数据)

近5年来,中国PC消费量呈现增长趋势,2017-2019年增幅温和,2020年受突发全球公共卫生事件影响,全球消费格局改变,随着中国迅速复工复产,内、外需均出现明显增长,带动需求大幅度上升。2021年公共卫生事件下的供需错配局面有所改善,中国PC行情受双酚A供需紧平衡,价格上涨的带动,行情冲刺高位,抑制正常需求的释放,2021年中国PC消费量在241.2万吨。

从PC消费领域来看,近年来中国PC消费领域仍相对集中,主要集中在电子电器、汽车、板材等行业,占比变化也较为有限。2021年全球后公共卫生事件下,集中性板材消费回落,电子电器、汽车工业则延续了消费主力的角色,随着碳中和、碳达峰进程的逐步推进,新能源领域的应用或增速加快。另从行业发展来看,5G应用的进一步发展,将继续推动中国电子电器各应用终端设备、汽车、医疗等行业的发展,继续带动行业外围产业的进一步扩张。发展新能源汽车是我国从汽车大国迈向汽车强国的必由之路,是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绿色发展的战略举措。2021年新能源汽车发展迅猛,更有各方新势力的加入,增加产能的同时也推动5G的应用。其他行业需求多维持刚需消费,增量仍未明显,预期2022年中国PC消费量或预期达到260万吨水平。

公司从事的“苯酚、丙酮-双酚A-聚碳酸酯-改性产品”一体化产业链如下图所示:

从上图可以看出,“苯酚、丙酮-双酚A-聚碳酸酯-聚碳酸酯及其改性合金”一体化产业链以纯苯、丙烯为主要原材料,产业链上的苯酚、丙酮和双酚A等既是产业链中的原材料,同时还可作为产品外售,也有其他丰富用途,如丙酮用于生产甲基丙烯酸甲酯(MMA)、异丙醇(IPA)等,苯酚用于生产酚醛树脂、己内酰胺、己二酸等,双酚A用于生产环氧树脂等。聚碳酸酯偏向于产业链的终端,作为优质的工程塑料,有着丰富的终端应用。未来,随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0万吨/年高纯度碳酸二甲酯项目”及“60万吨/年丙烷脱氢及40万吨/年高性能聚丙烯项目”的建成投产,公司将进一步向产业链上游原材料一端延伸,构建起更加完善的产业链发展模式。同时,随着上述募集资金项目投产,公司还将新增产品聚丙烯、碳酸二甲酯及高纯碳酸二甲酯(可用于电池电解液),由此迈入通用塑料领域和新能源领域,构建多元化业务发展格局。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1年公司实现销售收入96.35亿元,同比增加119.6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50亿元,同比增加200.61%,每股收益4.72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955 证券简称:维远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5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远股份”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3月1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2月19日以电话、书面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参加的董事7名,实际参加的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魏玉东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魏玉东先生、李秀民先生回避表决本项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参照与公司所处行业、规模和地区类似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水平,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和行业特点等综合因素,拟定给予每名独立董事每年津贴15万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1年审计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申请融资及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以上第(一)、(二)、(四)、(六)、(七)、(八)、(九)、(十)、(十一)、(十四)、(十七)、(十八)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维远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日

证券代码:600955 证券简称:维远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6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远股份”或“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3月1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2月19日以电话、书面送达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监事会应参加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的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董利国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组织编制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主要经营数据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认为:

(1)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2)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监事会成员没有发现参与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公司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定价公允;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满足保本要求,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亦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产生负面影响,同时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维远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1日

证券代码:600955 证券简称:维远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7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91元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为10%,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日常经营需要,支持新项目建设、未来投资规划及长期发展的流动资金需求,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149,609,798.50元,当年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934,648,818.65元,加上期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1,025,309,344.37元,本年度累计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2,959,958,163.02元,本年累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可分配的利润为2,960,181,001.69元。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并考虑公司2022年固定资产投资资金需求,拟定2021年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股利3.91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50,000,000股,以此计算共计派发现金股利215,050,000.00元,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为10%,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日常经营需要,支持新项目建设、未来投资规划及长期发展的流动资金需求,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

公司2021年度不进行送红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149,712,903.46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215,050,000.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为10%,低于30%,具体原因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一直专注于化工新材料业务,建设了聚碳酸酯及其上下游产业链,是国内聚碳酸酯产业链上下游覆盖最齐备的企业之一。现有苯酚、丙酮、双酚A、聚碳酸酯、异丙醇产品产能分别为年产44万吨、26万吨、24万吨、13万吨、10万吨,为国内最大的苯酚、丙酮生产企业,具有良好的市场竞争力。

苯酚行业:在中国,苯酚下游主要分布在双酚A、酚醛树脂、环己酮、医药中间体等诸多领域。2017-2021年伴随下游行业的不断发展,中国苯酚消费量呈现逐年增长趋势。近年,受到下游聚碳酸酯行业的迅猛发展,以及下游液体环氧树脂在风电需求中的增量,下游双酚A行业对苯酚消费量大幅增长,成为苯酚最大的消费领域。另外,下游酚醛树脂行业向集中化、规模化发展,年内多家厂家新上酚醛树脂装置,进一步刺激苯酚需求增加。目前中国是全球苯酚下游需求发展相对旺盛的国家,2022年预期消费量将进一步提升。

丙酮行业:国内丙酮下游比较分散,有双酚A、MMA及丙酮氢醇、异丙醇、异丙胺,MIBK、溶剂等,受下游双酚A、MMA及异丙醇行业需要扩张影响,全年丙酮消费量约252.5万吨,较去年上升22%。此外,进口方面,2021年中国丙酮进口量为62.26万吨,预估2022年中国丙酮进口量或在48万吨附近。

双酚A行业:中国双酚A消费量逐年增长,下游环氧树脂及聚碳酸酯发展齐头并进。2017-2021年,中国双酚A消费量呈现逐年增长趋势,近五年需求复合增长率在11.70%。主要影响因素:双酚A下游聚碳酸酯行业产能持续扩张,近五年聚碳酸酯产能复合增长率达到21.6%,成为双酚A需求增长的主要推动力。此外,下游环氧树脂行业对双酚A的需求量也持续提升,终端需求风电行业发展突出重围,2020年因风电项目集中赶装,对环氧树脂消耗出现翻倍的增长,从而带动了环氧树脂对于双酚A的需求量。预计2022年中国双酚A消费量继续上涨。

异丙醇行业:2021年中国异丙醇下游行业主要集中在油墨、除草剂、电子清洗、涂料、医药中间体等。在2020年公共卫生事件爆发,异丙醇出口量及价格均创近年来新高。异丙醇部分下游因原料成本压力,选择寻找替代品。2021年因异丙醇价格理性回调,一些下游行业需求量逐渐恢复。未来异丙醇下游需求的增长点主要是用在消毒剂行业和电子清洗行业。

2021年全球PC产能继续增长,但增速有所减缓,从区域来看,亚洲地区仍是供需最为活跃的地区。中国仍旧是亚洲地区最重要的产能基地,且产能进一步增长,年内部分项目投产延期,增速明显放缓,2017-2021年产能复合增长率在21.6%,较2016-2020年的复合增长率下滑4.4个百分点。2022年,中国大型项目投产较预期集中,继续推动全球产能的增长。近5年,中国地区PC产能增速迅猛,全球产能占比累计增长20个百分点,至2021年占比达到36%,同比增长5个百分点,全球其他地区无新增产能。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产品为苯酚、丙酮、双酚A、聚碳酸酯、异丙醇、聚碳酸酯改性合金产品,原材料主要包括纯苯、丙烯、碳酸二甲酯等。

经过多年精心经营“利华益维远”品牌的聚碳酸酯材料,通过低调务实的行事作风,精密公正的价格调节、严格规范的渠道管控、认真细致的售后服务,在销售价格和产品流通性、行业知名度方面都有了较大提升。

原料采购方面,主要原料大多为大宗商品,企业可以通过工厂自采或者向贸易商购买。公司周边化工资源丰富,并与供货量比较稳定的原料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就近采购可以降低原材料成本,并一定程度上增强公司对原材料潜在价格波动的风险抵御能力。

产品销售方面,行业内直销和贸易商模式并存。直销模式即针对国内下游工厂客户,直接销售给下游工厂。贸易商模式即企业与贸易商合作,生产企业销售给贸易商然后再销售给下游工厂。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1.公司近三年盈利水平

2.公司未来资金需求情况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推动公司战略目标和生产经营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的项目建设、新技术研发、新市场开拓、日常生产经营等,需要投入大量资金。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目前公司仍然处于高速发展期,公司项目建设、新技术研发、新市场开拓等,对资金需求量仍然较大。为了公司长远发展,本次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实现长远发展,既满足了现金分红回报了投资者,也保障了企业后续发展的资金需求。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2021年度实现的未分配利润将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和项目建设,以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和快速发展的需要。公司始终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本期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有利于公司及股东的长远利益最大化,有利于维持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了审查,我们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资金需求以及公司未来发展状况所做出的重要决定,并充分体现公司注重对投资者的回报,使投资者能够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3月1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经认真审核,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符合公司发展需求。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财务状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影响公司每股收益、对当期经营性现金流不会构成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日

证券代码:600955 证券简称:维远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9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企业发生资产租赁、产品供销等方面的日常关联交易。

● 本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 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魏玉东先生、李秀民先生回避表决本项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就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2021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32,819.46万元,预计2022年度与关联方利华益利津炼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津炼化”)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82,956.91万元。

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实际情况,结合2022年度生产经营计划,预计2022年度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形成的关联交易金额为62,340万元;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和接受劳务形成的关联交易金额为20,616万元;承租利津炼化资产关联租赁为0.91万元。

单位:万元

2022年度,公司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较2021年度有所增加,主要原因为公司与利津炼化新建装置投产以及既有装置生产检修而新增的原材料和蒸汽动力采购需求,双方在满足自身生产需要基础上,将富余产量部分进行市场化交易,实现互利互惠。其中,一方面,公司丙酮在满足自身生产需要的基础上,仍向市场出售富余丙酮产品,利津炼化新建装置将以丙酮为原料,存在采购需求,公司向利津炼化销售丙酮可形成长期的供货关系,有助于公司获得稳定的客户,同时有利于降低双方的运输风险;另一方面,公司结合自身动力装置检修计划和新建项目的生产需求,向利津炼化采购蒸汽、氢气等产品保障公司运营,对扩大业务规模,提高企业竞争力将产生积极的影响,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如公司2022年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超出上述预计,公司将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维护公司及无关联关系股东的合法利益。

三、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四、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关联方:利华益利津炼化有限公司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索树城,注册资本43527.32万元,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为利津县永莘路55号,经营范围为危险化学品生产;发电、输电、供电业务;热力生产和供应;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银制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国内贸易代理;销售代理;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二)上述关联方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利津炼化与公司均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6.3.3(二)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五、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不会使公司形成坏账损失。

六、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本着公平、合理、公允和市场化的原则,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签署交联交易协议。

七、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经常性、持续性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各关联方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日常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等同时参考与其他第三方的正常价格条件,不会损害公司利益,未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对公司财务指标影响较小。

八、协议签署

就上述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司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分别通过同上述关联方签订关联交易合同或其他形式的书面文件的方式进行。

特此公告。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日

证券代码:600955 证券简称:维远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0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2.人员信息

截止2021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36人,注册会计师1,45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30人。

3.业务规模

信永中和2020年度业务收入为31.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2.6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7.24亿元。2020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46家,收费总额3.83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05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1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2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7次和行业自律监管措施2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刘玉显先生,200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林国伟先生,199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8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萍女士,200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超过2家。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三)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10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8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是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相关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良好的诚信记录,具备《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要求的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请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审计机构。我们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认真审查,我们认为该所是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充分、恰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相关文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上市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日

● 报备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的书面意见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说明文件

证券代码:600955 证券简称:维远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1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737号”《关于核准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文件核准,公司于2021年9月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750万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9.5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064,5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84,564,566.04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79,935,433.96元。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1年9月8日出具了XYZH/2021JNAA2019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本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本期使用募集资金1,743,365,531.08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95,363,088.39元,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业经2020年本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1年9月9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津支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签署的该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1年9月9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利津支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签署的该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1年9月9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市中支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签署的该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1年9月9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利津县支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签署的该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1年9月9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签署的该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1年9月9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签署的该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本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9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942,314,744.49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6,515,094.21元(不含增值税)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使用募集资金948,829,838.70元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及支付的自筹资金。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9月15日出具了XYZH/2021JNAA20197号《关于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认为维远化学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1)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及置换安排

截至2021年9月1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资项目的实际投入金额为人民币942,314,744.49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2)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及置换安排

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84,564,566.04元(不含税),截至2021年9月1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6,515,094.21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1年9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4.63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四)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下转7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