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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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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03-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179 公司简称:新泉股份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2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3股,不送红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374,847,670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12,454,301.00元(含税),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为487,301,971股,注册资本变更为487,301,971.00元。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金额和转增股份总数量。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尚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所属行业

公司汽车饰件总成产品主要应用于汽车的车身系统,根据中国证监会2012年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处行业属于汽车制造(C36)下的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业,具体细分为汽车饰件行业。

(二)行业情况

我国汽车2021年运行特点:

2021年,适逢“两个百年”历史交汇期,立足“十四五”开局之年,汽车行业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工信部等政府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在全行业的共同努力下,汽车行业面对芯片短缺、原材料价格持续高位等不利因素影响,迎难而上,主动作为,全年汽车产销呈现稳中有增的发展态势,展现出强大的发展韧性和发展动力。

2021年,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608.2万辆和2,627.5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4%和3.8%。其中,乘用车产销分别完成2,140.8万辆和2,148.7万辆,同比分别增长7.1%和6.5%;商用车产销分别完成467.4万辆和479.3万辆,同比分别下降10.7%和6.6%;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354.5万辆和352.1万辆,同比均增长1.6倍,市场占有率达到13.4%。

以上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一)公司主要业务及主要产品

公司是汽车饰件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连续十五届(2007-2021年)被中国汽车报社评定为全国百家优秀汽车零部件供应商。目前,公司拥有较为完善的汽车饰件产品系列,主要产品包括仪表板总成、顶置文件柜总成、门内护板总成、立柱护板总成、流水槽盖板总成和保险杠总成等,并已实现产品在商用车及乘用车应用领域的全覆盖。

(二)经营模式

1、设计模式

目前,汽车制造商通常将更多资源向整车设计、制造等方向倾斜,对于汽车饰件而言,为了提高新车开发和生产的效率,其更倾向于将产品设计、生产制造等环节交由具有汽车饰件整体解决方案提供能力的企业负责,由其提供某一类或全部内外饰件总成产品。本公司作为汽车饰件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的一员,其设计模式主要以与汽车制造商的同步开发为主,即公司根据汽车制造商对新车型的外观、功能、性能要求,由公司技术中心按照整车开发进度自主完成相关汽车饰件的同步研发,主要分以下几个阶段:

创意设计阶段:公司根据汽车制造商的市场调研分析、潜在的客户群体和竞争车型分析等抽象要求,完成产品创意设计并出具平面效果图交由汽车制造商认可;随后完成由平面设计向3D立体设计的转化,在进行创意工程可行性论证后,最终完成1:1仿真模型的制作,并交付汽车制造商批准。

产品设计阶段:在汽车制造商完成对仿真模型的认可后,公司开发部门对模型进行表面数据采集,并根据车身、仪表、储物盒、中央控制面板、换挡机构、转向系统、空调等相关环境零件,完成各功能区域的划分和边界搭配方案;根据产品的功能、性能要求,完成3D产品结构设计和2D图纸设计;根据汽车制造商的参数、性能要求,完成CAE仿真模拟方案的制定及分析;完成样品试制以及相关设计验证实验,并提交汽车制造商批准。

工程开发阶段:依据汽车制造商批准的3D产品结构设计和2D图纸设计,开发生产用工装、模具,设计生产、交付流程,采购必要的生产设备及装配线,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能力培训。接着完成产品的试制、小批量试制,并会同汽车制造商对批量生产能力、生产过程质量保证能力、交付能力进行评估。

2、采购模式

在原材料和外购外协件方面,公司的采购模式由采购部集中开发,各分、子公司分散采购组成。采购部集中负责新项目供应商的调查、资质评价、项目定点,并负责供应商从样件开发至批量达产的整个过程,供应商产品得到批量认可后,将其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录》,采购部与其签订《采购合同》、《质量保证协议》和《价格协议》,并交由各分、子公司物流部自行批量采购。分、子公司必须从采购部筛选的供应商处进行物料采购,根据销售、生产计划、库存情况等编制采购计划,据此向供应商下达采购订单,并跟踪到货情况。最终采购部负责集中收集供应商的交付及时率、质量合格率及服务水准等信息,进行供应商业绩评价和处理。

其他零星原材料及低值易耗品的采购由各分、子公司根据《采购价格审批制度》进行采购,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相关采购工作进行核查。

3、生产模式

产品设计完成并通过客户审核后,公司将与客户签订框架性销售合同,并安排公司本部或相应分、子公司的生产部门接收客户订单,公司及各分、子公司据此确定生产计划,每月将根据客户的产品订单进行产品生产排期,并组织人员进行产品生产。对于产品总成所需的单元件产品,公司采取外购或委托外单位加工的方式,公司对其质量和供货进度予以控制,以确保公司更加专注于核心饰件产品的生产及饰件产品的模块化总成。

4、销售模式

公司首先接受汽车制造商的潜在供应商审核和供应商工程技术能力审核,通过后进入其供应商名录;汽车制造商向公司发放询价包,公司向其提供技术方案描述,由汽车制造商工程技术部门和质保部门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进入投标环节,公司在中标后与汽车制造商签订定点意向书或者开发协议,之后开展产品开发工作,在产品开发完成并获双方认可后,公司与汽车制造商签订销售合同;汽车制造商按照其自身生产计划安排相关饰件总成产品的采购计划,并向公司下发订单,公司每月根据订单组织生产并直接销售给汽车制造商。

(三)市场地位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专注于汽车饰件领域,一直以满足客户需求为企业发展目标,通过新技术、新工艺的广泛应用,不断提升自身服务水平,是国内少有的凭借靠自身技术和经营积累逐步发展壮大的本土汽车饰件企业。虽然在我国汽车饰件行业发展初期,跨国饰件供应商在我国设立的独资或合资企业凭借外资方在技术、资金、管理以及客户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占据了较大的市场份额,但公司经过十数年间不断的工艺改进与产品创新,坚持以产品质量为本,在新品开发、质量管控、供货速度等方面,已形成了与外资、合资零部件企业角力的实力与优势,尤其是在汽车仪表板总成领域,公司凭借本土化优势,能够自主深入发掘国内汽车消费者对于仪表板外观、性能、功能方面的差异化需求,并参与整车企业新款车型仪表板总成的设计与开发。

目前,公司与一汽解放、北汽福田、陕西重汽、中国重汽、东风汽车等国内前五大中、重型卡车企业,以及吉利汽车、上海汽车、奇瑞汽车、江铃福特、一汽大众、上海大众、广汽集团、比亚迪、长城汽车、长安福特、国际知名品牌电动车企业等乘用车企业均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跻身国内第一梯队饰件供应商行列。

(四)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汽车饰件广泛应用于各类汽车领域,因此汽车工业发展直接影响饰件产品的市场需求。汽车工业具有产业链广、关联度高、就业岗位多、消费拉动大等特点,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我国一直以来十分重视汽车工业的发展,经过几十年的努力,汽车工业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重要的支柱产业之一。

受益于我国城市化进程不断深化、汽车千人保有量仍有较大空间、消费升级需求显著以及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等有利因素影响,预计我国汽车行业将进入长期稳定增长的发展阶段,为汽车饰件行业的长期发展提供了基础和保障。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740,580.39万元,同比增长11.23%,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370,461.15万元,同比增长7.63%;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61,270.0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5.3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401.44万元,同比增长10.2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5,665.88万元,同比增长3.9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100.62万元,同比增长1,425.90%。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179 证券简称:新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0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2年2月18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2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唐志华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讨论并总结了2021年度全年的工作情况,形成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公司董事长唐志华先生报告的《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冯巧根、闫建来、张光杰分别就2021年度工作情况做了总结,并将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做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2月28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0126号《审计报告》,本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税后利润(母公司)为人民币192,261,094.60元,提取盈余公积金人民币19,226,109.4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627,631,159.80元,扣除2021年已分配2020年度现金红利110,842,191.00元,本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689,823,953.94元。

按照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给广大股东创造持续稳定的收益,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2021年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3股,不送红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374,847,670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12,454,301.00元(含税),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为487,301,971股,注册资本变更为487,301,971.00元。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金额和转增股份总数量。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待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实施完成后,办理相应的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及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法律规范的规定,同意公司编制的《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时,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有关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了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编制的《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2年度财务审计费用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苏州银行常州分行、平安银行常州分行、工商银行常州经济开发区支行、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合计申请总额90,000万元人民币及2,000万美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全资子公司西安新泉汽车饰件有限公司继续使用总额不超过15,000万元、新泉(上海)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合计继续使用总额不超过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上述资金额度包括截至2022年2月28日公司已购买但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投资额度、投资期限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及《公司章程修正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2年2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董事会决议中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和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等相关事项。

会议具体召开时间、地点、议题等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日

证券代码:603179 证券简称:新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1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2年2月18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2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顾新华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2月28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0126号《审计报告》,本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税后利润(母公司)为人民币192,261,094.60元,提取盈余公积金人民币19,226,109.4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627,631,159.80元,扣除2021年已分配2020年度现金红利110,842,191.00元,本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689,823,953.94元。

按照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给广大股东创造持续稳定的收益,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2021年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3股,不送红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374,847,670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12,454,301.00元(含税),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为487,301,971股,注册资本变更为487,301,971.00元。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金额和转增股份总数量。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待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办理相应的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及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监事会认为: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综合考虑了公司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水平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体现了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的主要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3、未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泄露报告信息的行为。

作为公司监事,我们保证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法律规范的规定,公司编制了《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有关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了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经全体监事审阅《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证券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建立健全了涵盖公司经营管理各环节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在经营活动中得到有效执行,该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有序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年报审计等工作,并对公司财务管理、内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规范,有利于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内控制度的健全。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健性,监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2年度财务审计费用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有关制度的要求,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同意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1日

证券代码:603179 证券简称:新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2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3股,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现金派发每股分配比例不变、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派发总金额、转增总股数,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89,823,953.94元。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司 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3.00 元(含税)。截至 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74,847,67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12,454,301.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9.59%。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3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74,847,670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487,301,971股。

如在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现金派发每股分配比例不变、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派发总金额、转增总股数,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2月28日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3股,不送红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374,847,670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12,454,301.00元(含税),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为487,301,971股,注册资本变更为487,301,971.00元。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金额和转增股份总数量。该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发展现状及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并兼顾了股东利益,不存在大股东套现等明显不合理情形或者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等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鉴于以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综合考虑了公司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水平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体现了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中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对公司报告期内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投资者持股比例没有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由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将相应摊薄。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日

证券代码:603179 证券简称:新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5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满足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90,000万元人民币及2,000万美元的综合授信额度,预计申请授信额度情况如下:

上述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汇票、信用证、国际信用证、保函、保理、贸易融资、票据贴现、项目贷款等信用品种,融资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及质押等,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以上授信期限为1年,自公司与银行签订协议之日起计算。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金额为准,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实际资金需求确定。

上述内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具体批准办理相关融资事宜,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日

证券代码:603179 证券简称:新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8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3月2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3月25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常州市新北区黄河西路555号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3月25日

至2022年3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于2022年2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2年3月2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7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若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以上文件报送以 2022年3月24日下午 17:00 时以前收到为准。

2、登记时间:2022年3月24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3、 登记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黄河西路555号公司办公楼四楼投资管理部。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交通、食宿费等自理。

2、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黄河西路555号公司办公楼四楼投资管理部。

3、联系人:陈学谦

4、联系电话:0519-85122303

5、联系传真:0519-85173950-2303

特此公告。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3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179 证券简称:新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0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全资子公司西安新泉汽车饰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新泉”)使用总额不超过25,000万元、新泉(上海)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新泉”)拟使用总额不超过15,000万元、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分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合计拟使用总额不超过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投资额度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一、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情况

单位:万元

上述产品系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新泉购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11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9)。上述产品实际收益与预期收益不存在重大差异。上述产品本金及收益已全部存入募集资金专户。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日

证券代码:603179 证券简称:新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3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现将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38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9,810,515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98,939,096.05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1,167,862.7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87,771,233.33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2月21日到账,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6086号《验资报告》。公司已于2021年1月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和限售手续。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0年度,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7,147.59万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7,147.58万元已于2021年3月4日完成置换);2021年度,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59,782.65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53,365.77万元(含利息及理财净收入1,518.88万元),其中存储于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3,365.77万元,存储于理财账户4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规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制度的情形。

2020年12月28日和2020年12月29日,公司及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新泉(上海)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西安新泉汽车饰件有限公司就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经济开发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实际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59,782.65万元。

(下转9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