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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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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优债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2年第1次分红公告

2022-03-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3月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有关基金收益分配原则的说明: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2、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3、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之间由于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而 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将导致在可供分配利润上有所不同;4、同一类别内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成功的分红方式为准。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3.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cib-fund.com.cn)或拨打客服电话(4000095561)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3月3日

兴业中证福建50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清算资金发放公告

兴业中证福建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自2021年11月26日起至2021年12月22日17:00止,计票日为2021年12月23日。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兴业中证福建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并终止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决定终止《基金合同》。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2021年12月24日为本基金最后运作日,本基金从2021年12月25日起进入清算程序。

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 本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于2021年12月25日成立。本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由基金管理人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组成,由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基金管理人已完成向中国证监会报会备案,已于2022年1月27日发布《兴业中证福建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并在规定报刊上登载了《兴业中证福建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

本基金将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现金红利的方式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发放清算资金,本次清算资金发放的权益登记日为2022年3月4日,清算资金发放日为2022年3月10日(具体到账时间以销售机构为准)。同时,为维护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基金管理人将以自有资金补足清算资金发放方式过程中产生的尾差金额,本次每份基金份额可获分配清算资金为人民币1.14020元。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规定办理本基金的终止上市、基金份额的退出登记等业务。

投资者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009-5561)了解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