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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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2-03-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95 证券简称: 甬金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2

债券代码:113636 债券简称: 甬金转债

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关联方佛山市联鸿源不锈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鸿源”)按股权比例共同向控股子公司甬金金属科技(越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南甬金”)现金增资。本次增资总金额为12,713,890美元,其中公司按照72%的持股比例出资9,154,001美元,联鸿源出资3,559,889美元,本次增资主要用于越南甬金即将投产营运的流动资金。公司本次出资金额尚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过去12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未发生任何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与关联方联鸿源按股权比例共同向控股子公司越南甬金现金增资。本次增资总金额为12,713,890美元,其中公司按照72%的股权比例出资9,154,001美元,联鸿源按照28%的股权比例出资3,559,889美元。本次增资主要用于越南甬金即将投产营运的流动资金。

公司本次出资金额尚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过去12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未发生任何交易,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名称:佛山市联鸿源不锈钢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钟利容

3、注册资本:10,000万元

4、成立日期:2017-09-07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4MA4X3B7M52

6、注册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金澜南路石头段佛山市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第16座首层11号

7、经营范围:销售:不锈钢材料、金属材料及制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关联关系:联鸿源系公司控股子公司越南甬金的参股方,持有越南甬金28%股权。

9、股权结构:

10、联鸿源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021年末总资产为20,880.01万元,净资产为10,796.88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为50,586.62万元,净利润为545.62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增资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越南甬金,越南甬金基本情况如下:

1、中文名称:甬金金属科技(越南)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2,650万美元

3、注册日期:2019-04-10

4、注册地址:越南前江省新福县新立第一社龙江工业园

5、经营范围:不锈钢的加工、制造

6、股权结构:

7、越南甬金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021年9月末越南甬金总资产为58,166.52万元,净资产为16,349.98万元,2021年1-9月实现净利润为-633.76万元。

四、关联交易价格的定价情况

本次增资根据双方持有的股权比例共同出资,出资价格公允。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主要用于越南甬金即将投产营运的流动资金,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六、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与少数股东佛山市联鸿源不锈钢有限公司按股权比例为控股子公司甬金金属科技(越南)有限公司现金增资,是以解决子公司资金需求为出发点,满足其后续生产营运等资金需求,能够确保其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违背的情况。

(二)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2年3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本次出资金额尚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过去12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未发生任何交易,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

本次关联交易系交易双方以持有的越南甬金股权比例向其共同增资,已经公司于2022年3月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独立董事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甬金股份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