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2年

3月3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03-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00版)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和计提方法如下: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除此以外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将计提或转回的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经测算,公司2021年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567,698.83元,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人民币3,682,490.45元计入当期损益。具体情况如下:

2、存货跌价准备计提说明:

本公司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公司在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的基础上,对于因滞销、积压、产品更新换代等原因,使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经测算,公司2021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人民币60,320,473.38元,计入当期损益。具体情况如下: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减少公司2021年度利润总额人民币65,570,662.66元。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独立董事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是本着谨慎性的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计提的,能够真实反映公司2021年度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有利于公司规范运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对公司的主营 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不构成重大影响。

六、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2021年度公司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65,570,662.66元。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是本着谨慎性的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计提的,能够真实反映公司2021年度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有利于公司规范运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不构成重大影响。

七、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 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日

证券代码:605136 证券简称:丽人丽妆 公告编号:2022-017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丽人丽妆”)第二届董事会将于2022年3月9日届满。结合公司目前董事会构成及任职情况,为适应公司现阶段业务经营及未来发展的实际需求,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程序进行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公司于2022年3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将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名单及薪酬、津贴如下(简历附后):

1、经公司董事会及主要股东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提名黄韬先生、黄梅女士、吕健美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黄韬先生、黄梅女士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实际岗位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不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吕健美女士系股东方推荐董事,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任何职务,其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也不在公司领取董事津贴。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杜红谱先生及林林先生在本次换届选举后不再担任董事职务,杜红谱先生仍将在公司担任董事会秘书职务,林林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2、公司董事会提名谢乐先生、张雯瑛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的方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标准为人民币20.00万元/年(税前)。

公司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及提名人声明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曹炜先生、李远鹏先生、吴飞先生在本次换届选举后不再担任独立董事职务。

上述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继续履行职责。

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换届选举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审核,被提名人的任职资格合法,其学历、专业知识、工作经历和工作能力,能够胜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职责 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及独立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公司支付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薪酬及津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提名黄韬先生、黄梅女士、吕健美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其薪酬事项;同意提名谢乐先生、张雯瑛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其津贴事项。我们同意将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名单和薪酬、津贴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日

报备文件:

(一)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二)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黄韬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8年毕业于清华大学自动化专业,获得硕士学位。1998年7月至2000年8月,任教于清华大学;2000年10月至2002年10月,担任美国通用无线通信有限公司产品总监、上海公司总经理;2002年11月筹备创立飞拓无限,2003年8月至2006年10月担任飞拓无限执行董事;2007年2月创立北京丽人丽妆,担任董事长;2010年5月创立丽人有限,2010年5月至2016年3月担任丽人有限董事长、总经理。2016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黄韬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2021年12月31日,持有公司股份133,980,304股。黄韬先生与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黄韬先生除在公司及公司控制的子公司任职之外,还在上海丽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职务。黄韬先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

黄梅女士: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居留权;2005年毕业于复旦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2005年7月至2008年9月任汉理资本高级经理;2008年9月至2011年5月任阿里巴巴高级投资经理;2012年2月至2014年4月任上海宝尊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财务副总裁;2014年4月至2016年3月任丽人有限董事、副总经理。2016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黄梅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黄梅女士系公司持股5%以上大股东上海丽仁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扬州丽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上海丽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黄梅女士除在公司及公司控制的子公司担任职务之外,还在上海丽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在上海丽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监事,在上海丽仁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扬州丽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上海丽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职务。黄梅女士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

吕健美女士: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11年8月至2019年1月任阿里巴巴天猫服装服饰事业部副总经理;2019年1月至2020年11月任天猫淘宝海外事业部总经理;2020年11月至2021年10月任阿里巴巴考拉海购事业部总经理;2021年10月至2022年2月任阿里巴巴天猫国际事业部总经理;2022年2月至今任阿里巴巴淘系快消事业部总经理。吕健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吕健美女士系公司持股5%以上大股东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向公司推荐的董事,除在阿里巴巴集团及其控制的子公司任职之外,未在其他公司担任职务。吕健美女士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谢乐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注册会计师,英国特许会计师ACCA;毕业于上海外国语大学,本科学历。2008年1月至2013年11月在埃新斯新能源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担任财务总监,2013年12月至2014年11月在甫田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担任首席财务官,2015年1月至今担任上海国际主题乐园和度假区管理有限公司担任财务控制总监职务。谢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除在上海国际主题乐园和度假区管理有限公司任职之外,未在其他公司担任职务。谢乐先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

张雯瑛女士:1966年出生,中国香港公民,毕业于伦敦大学,财务管理硕士学位。1998年1月至2018年3月任汉高集团亚太/中东/拉丁美业务副总裁;2019年3月至2019年7月任阿迪达斯大中华区副总裁;2019年8月至今任思路国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张雯瑛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除在思路国际有限公司任职之外,未在其他公司担任职务。张雯瑛女士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

证券代码:605136 证券简称:丽人丽妆 公告编号:2022-018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鉴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 在执行公司2021年度审计过程中能够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对公司提供的会计报表及其相关资料进行独立、客观、公正、谨慎的审计,并提出管理建议,对促进公司持续完善内控机制、保证财报信息质量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丽人丽妆”)根据其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拟继续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限为一年。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普华永道中天前身为1993年3月28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于2000年6月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2012年12月24日财政部财会函[2012]52号批准,于2013年1月18日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普华永道中天是普华永道国际网络成员机构,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也具备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资质,同时也是原经财政部和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此外,普华永道中天也在US 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及UK FRC(英国财务汇报局)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普华永道中天在证券业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普华永道中天的首席合伙人为李丹。截至2021年12月31日,普华永道中天合伙人数为257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401人,其中自2013年起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346人。

普华永道中天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0年度)的收入总额为人民币61.15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56.9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28.61亿元。

普华永道中天的2020年度A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数量为103家,A股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5.84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及批发和零售业等,与公司同行业(批发和零售业)的A股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普华永道中天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普华永道中天近3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普华永道中天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普华永道中天也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普华永道中天四名初级员工因其个人投资行为违反独立性相关规定,于2019年收到上海证监局对其个人出具的警示函,上述个人行为不影响普华永道中天质量控制体系的有效性或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该四名人员随后均已从普华永道中天离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影响普华永道中天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赵波,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1998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9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复核合伙人:周喆,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1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1998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黄勤慧,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15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10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

2、诚信记录

就普华永道中天拟受聘为公司的2022年度审计机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赵波先生、质量复核合伙人周喆先生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黄勤慧女士最近3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就普华永道中天拟受聘为公司的2022年度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赵波先生、质量复核合伙人周喆先生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黄勤慧女士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普华永道中天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公司拟就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向普华永道中天支付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52.00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6.00万元),较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增加人民币17.00万元,同比增加7.23%。

2022年度审计费用相比2021年度有所增加,主要有以下原因:

公司预计2022年业务量以及业务复杂程度相比2021年有所增加。2022年公司除了在传统电商平台开展业务之外,会加大对于新兴社交平台以及自有品牌孵化的力度,预计将会相应增加审计机构的工作量,因此需要适当增加审计机构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2022年3月1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1年度会议,同意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普华永道中天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并同意将该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2022年2月28日,公司独立董事对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认可意见。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普华永道中天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需求,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列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议程,提交董事会审议。

3、2022年3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发表了独立意见: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众多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与投资者保护能力,在审计工作中能够保持独立性且具有良好的诚信状况。在公司之前的审计过程中,能够按照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保障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续聘2022年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前,已经取得了我们的认可。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

《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公司与普华永道中天的业务约定书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择时签订。

特此公告。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日

证券代码:605136 证券简称:丽人丽妆 公告编号:2022-019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业绩

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3月10日(星期四)上午 11:00-12:00

● 会议召开地点 :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上证路演中心平台(http://roadshow.sseinfo.com/,以下简称“上证路演中心”)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文字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2年03月03日(星期四)至03月09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息披露邮箱(shlrlz@lrlz.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丽人丽妆”)于2022年3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1年利润分配预案。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 2021年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定于2022年3月10日上午11:00-12:00举行2021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在线互动方式召开,公司管理层届时就2021年年度经营业绩成果、财务指标及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的召开时间和形式

(一) 召开时间:2022年3月10日 11:00-12:00

(二) 召开形式:网络文字互动

(三) 互动平台:上证路演中心

三、参会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黄韬先生;

董事、副总经理:黄梅女士;

副总经理:叶茂先生;

董事、董事会秘书:杜红谱先生;

独立董事:李远鹏教授。

四、投资者参与方式

(一) 投资者可在 2022年3月10日上午11:00-12: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 投资者可于2022年03月03日(星期四)至03月09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息披露邮箱(shlrlz@lrlz.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壹、杨宇静

联系电话:021-64663911

传真:021-64663912

电子邮箱:shlrlz@lrlz.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日

证券代码:605136 证券简称:丽人丽妆 公告编号:2022-020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3月3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 为进一步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公司建议A股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如现场参会,除携带相关证件和参会资料外,请提前关注并遵守上海市的有关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本公司将对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采取参会登记、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行程码等疫情防控措施。健康码、行程码绿色且体温正常者方可参会。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不按照要求配戴口罩或未能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对于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届时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请与配合。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3月31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徐汇区番禺路872号4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3月31日

至2022年3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此外,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述《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为前提。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2年3月3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1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9、10、11、14、15、16、17、18、19、20、21、22、24、2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 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书格式请参见附件 1: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含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法人以外的其他组织为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书格式请参见附件 1: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用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2年3月30日下午 16:00 前送达,信函或邮件登记需附上述 1、2 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或信函上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二)登记时间:2022年3月30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 15:00。

(三)登记地点:上海市徐汇区番禺路876号2楼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1、 本次会议预计为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2、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壹、杨宇静

联系电话:021-64663911

(下转10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