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29 证券简称:华建集团 编号:临2022-023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2年3月2日
●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2,173.18万股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2年3月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2022年2月 21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2年2月21日为授予日,授予99名激励对象2,173.18万股限制性股票。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具体情况如下:
1、授予日:2022年2月21日;
2、授予数量:2,173.18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43%;
3、授予人数:99人;
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实际授予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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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4、授予价格:3.19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二、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计划的有效期为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7年。
2、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相应授予部分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48个月、60个月。在限售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予以限售,不得转让、不得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相应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36个月后,并满足约定解除限售条件后方可开始分批解除限售。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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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当期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除本计划另有规定外,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和回购时股票市场价格(董事会审议回购事项前1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的孰低值予以回购。
限售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该等股票将一并回购并注销。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2022年2月21日,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激励对象实际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编号为“上会师报字(2022)第0773号”《验资报告》,截止2022年2月18日,公司共收到99名激励对象认购21,731,800股限制性股票缴纳的合计69,324,442元人民币认购资金,各激励对象均以货币出资,其中注册资本和股本人民币21,731,800元,余款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47,592,642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手续已于2022年3月2日办理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本次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完成后,公司的股份总数由本次授予前的634,209,612股增加至655,941,412股,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股份数不变。本次授予前,上海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250,512,79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9.50%,本次授予后,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8.19%。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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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向激励对象发行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以授予日股票收盘价作为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以授予日股票收盘价与授予价格之间的差额作为每股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支付成本,并将最终确认股份支付费用。
按实际申请登记份额2173.18万股测算,预计未来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为12,604万元,则2022年-2027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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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最终影响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若考虑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激励对象的积极性,从而提高公司经营效率,本次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预计将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特此公告。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4日
证券代码:600629 证券简称:华建集团 编号:临2022-024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公司签订工程设计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院”)和海口旅游文化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定了《海南省艺术中心(演艺中心)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 海南省艺术中心(演艺中心);
2、合同金额:人民币7,280万元;
3、项目范围: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海口市美兰区文明东路越江通道南侧;总建筑面积为101,629平方米,其中功能用房63,479平方米,包括观众用房19,903平方米,舞台用房10,119平方米,后台演出用房8,461平方米,演出辅助用房9,228平方米,管理用房4,977平方米,建筑设备用房10,791平方米;地下车库及人防20,310平方米;半室外空间16,880平方米;与美术馆地下人行通道及保留建筑960平方米;同步实施室外总体配套工程;
4、主要服务内容:包括设计取费范围之内的建筑设计、结构设计、机电设计、消防设计、室外总体设计(包括景观、道路、照明、绿化、各类管线等)、建筑幕墙设计、泛光照明设计、室内设计、标识标牌设计、声学设计、剧场设计、节能环保设计等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全过程的设计工作。
二、其他
该项目总金额为人民币7,280万元。约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营业收入的0.85%,获得该项目是华东院的日常经营行为,该项目的承接不构成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
三、备查文件
1、《海南省艺术中心(演艺中心)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特此公告。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