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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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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03-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2-021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昂技术”)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2月28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

2、本次会议于2022年3月3日在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燕山街518号立昂技术9楼会议室采取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董事葛良娣、董事钱炽峰、董事王子璇、独立董事栾凌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刚先生召集并主持,监事会主席朱沛如、职工监事宋键、监事蓝莹、副总裁王义、副总裁李刚业、副总裁钱国来、副总裁李张青、总工程师田军发、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宋历丽列席,保荐机构代表通讯参会。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为有效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继续使用募集资金专户中部分闲置资金11,000万元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施进度超过目前预计,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展。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目标及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向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不超过6,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以“立昂技术研发服务中心”不动产1-5层提供抵押担保;同意公司子公司广州大一互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一互联”)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不超过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由大一互联提供应收账款质押担保;同意公司子公司极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极视信息”)向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不超过6,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提供担保;同意公司子公司喀什立昂同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喀什同盾”)向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不超过6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由喀什同盾提供应收账款质押担保,同时公司提供担保。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需求决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刚先生,董事钱炽峰先生,副总裁王义先生分别无偿为公司及子公司就以上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条款以各担保方与相关机构及各相关方实际签署的相关合同为准。

关联董事王刚、钱炽峰及王子璇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亦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极视信息和控股子公司新疆九安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安科技”)提供担保为日常经营所需,有利于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且公司对其拥有控制权,能够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其中,本次公司对控股子公司九安科技提供担保,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考虑到公司持有九安科技股权比例较高,且九安科技经营情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故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知识产权质押方式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知识产权质押方式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区分行营业部直属营业室申请不超过1,000万元授信额度,并同意公司以知识产权(含专利等)质押,为公司申请授信提供质押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公司拟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数量由不超过109,182,552股调整为不超过107,380,499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其他内容不变。鉴于上述情况发生变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对公司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进行认真自查论证,认为公司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创业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规定,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关联董事王刚、王子璇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亦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6、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于2021年6月1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上述议案已于2021年6月23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年11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于2021年12月10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对发行数量进行调整。除下列调整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发行数量

调整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7,740.71万元(含),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09,182,552股(含),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在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回购、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为:

Q1=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n为每股的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送股、转增后增加的股票数量)或每股回购股本数(负值)等;Q1为调整后的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

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

调整后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7,740.71万元(含),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07,380,499股(含),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在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回购、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为:

Q1=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n为每股的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送股、转增后增加的股票数量)或每股回购股本数(负值)等;Q1为调整后的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

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

关联董事王刚、王子璇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亦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尚需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的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拟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数量进行调整,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相应内容同步调整。公司编制了《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预案(二次修订稿)》。

关联董事王刚、王子璇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亦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拟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数量进行调整,董事会对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相应内容同步调整。公司编制了《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关联董事王刚、王子璇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亦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拟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数量进行调整,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调整后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对普通股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编制了《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二次修订稿)。

关联董事王刚、王子璇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亦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4日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2-022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2月2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送达。

2、本次会议于2022年3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沛如女士召集并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有效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是基于公司目前实际情况所需,有利于满足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11,000万元并继续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11,000万元并继续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延期归还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根据发展需求及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公司拟向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不超过6,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子公司广州大一互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不超过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子公司极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拟向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不超过6,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子公司喀什立昂同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拟向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不超过6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风险可控,可以进一步补充公司可用的流动资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刚先生,董事钱炽峰先生,副总裁王义先生分别无偿为公司及子公司以上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利于公司融资事项的开展,保障了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有效促进公司的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是基于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子公司各项业务的顺利实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公司拟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数量由不超过109,182,552股调整为不超过107,380,499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其他内容不变。鉴于上述情况发生变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对公司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进行认真自查论证,认为公司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创业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规定,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于2021年6月1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上述议案已于2021年6月23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年11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于2021年12月10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对发行数量进行调整。除下列调整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发行数量

调整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7,740.71万元(含),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09,182,552股(含),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在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回购、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为:

Q1=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n为每股的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送股、转增后增加的股票数量)或每股回购股本数(负值)等;Q1为调整后的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

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

调整后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7,740.71万元(含),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07,380,499股(含),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在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回购、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为:

Q1=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n为每股的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送股、转增后增加的股票数量)或每股回购股本数(负值)等;Q1为调整后的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

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尚需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的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拟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数量进行调整,监事会同意公司对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相应内容同步调整。公司编制了《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预案(二次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拟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数量进行调整,监事会同意对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相应内容同步调整。公司编制了《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拟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数量进行调整,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调整后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对普通股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公司编制了《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二次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4日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2-023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昂技术”)于2022年3月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1,000万元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进度超过目前预计,公司将及时归还,以确保募集资金按时投入。本次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次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20年3月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3月20日召开了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2,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21年3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1,000万元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3月3日、2021年3月17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的相关说明

为了解决公司流动资金紧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时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拟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11,000万元,并继续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延期归还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金泼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183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数量为16,400,589股,发行价格为27.0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3,799,938.3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21,985,750.12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21,814,188.22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于2019年4月19日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2790号)。

2、募集资金投入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3月3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3,694,116.29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3、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及其合理性、必要性

(1)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同时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以及财务状况,公司决定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11,000万元并继续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延期归还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承诺

本次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3)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公司主要从事的数字城市和通信网络技术服务业务,目前处在春季项目开工的筹备阶段,需要采购大量施工材料和设备,为保证日常经营稳定,需要增加日常经营资金,目前公司短期借款均为商业性银行借款,财务成本较高。为推动主营业务发展,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11,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通过此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将为公司减少利息负担约574.20万元。

因此,本次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及资金成本,满足公司业务经营及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公司整体盈利水平和综合竞争力。

四、本次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意见

2022年3月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11,000万元并继续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延期归还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11,000万元并继续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目前实际经营状况,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及资金成本,满足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公司整体盈利水平和综合竞争力,符合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11,000万元并继续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延期归还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3、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是基于公司目前实际情况所需,有利于满足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11,000万元并继续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11,000万元并继续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延期归还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拟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11,000万元并继续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延期归还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规范性要求。该事项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4日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2-024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

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立昂技术”)于2022年3月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落实公司发展战略,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对资金的需求,降低公司综合财务费用,公司拟向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不超过6,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以公司拥有的“立昂技术研发服务中心”不动产 1-5 层做抵押,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刚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子公司广州大一互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一互联”)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不超过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由大一互联提供应收账款质押担保,同时公司董事钱炽峰先生为该笔授信提供无偿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子公司极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极视信息”)拟向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不超过6,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刚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子公司喀什立昂同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喀什同盾”)拟向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不超过6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由喀什同盾提供应收账款质押担保,同时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刚先生和公司副总裁王义先生共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22年3月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刚先生、钱炽峰先生、王子璇女士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王刚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钱炽峰先生为公司董事,王义先生为公司副总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王刚先生、钱炽峰先生、王义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一:

王刚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中国国籍,住所位于乌鲁木齐市。王刚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9,853.73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7.08%,通过天津宏瑞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控制本公司股份1,006.85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77%,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0,860.58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9.85%,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刚先生属于公司关联人,非失信被执行人。

关联方二:

钱炽峰先生,现任公司董事,任广州大一互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中国国籍,住所位于广州市。钱炽峰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187.72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26%,钱炽峰先生属于公司关联人,非失信被执行人。

关联方三:

王义先生,现任公司副总裁,中国国籍,住所位于乌鲁木齐市。王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72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03%,王义先生属于公司关联人,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刚先生、公司董事钱炽峰先生及公司副总裁王义先生无偿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公司无需向王刚先生、钱炽峰先生、王义先生支付担保费用,公司及子公司亦无需提供反担保。具体担保金额与期限等以公司及子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与银行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拟向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不超过6,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国内外信用证等,本次授信以“立昂技术研发服务中心”不动产 1-5 层做抵押,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刚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授信最终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

2、公司子公司大一互联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不超过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敞口额度为1,000万元,授信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等,本次授信由大一互联提供应收账款质押担保,并由公司董事钱炽峰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授信最终以公司及大一互联与银行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

3、公司子公司极视信息拟向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不超过6,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国内外信用证等,本次授信由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刚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授信最终以公司及极视信息与银行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

4、公司子公司喀什同盾拟向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不超过6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国内外信用证等,本次授信由喀什同盾提供应收账款质押担保,并由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刚先生和公司副总裁王义先生共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授信最终以公司及喀什同盾与银行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长王刚先生、公司董事钱炽峰先生及公司副总裁王义先生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解决了公司申请银行融资需要担保的问题,且此次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用,公司为受益方,体现了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的支持。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偿为公司提供担保,不存在其他相关利益安排,不存在导致未来对公司可能形成潜在损害的安排或可能。此次接受关联人为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六、当年年初至目前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接受上述关联方提供担保余额累计为25,999.99万元。本年年初至今,除接受上述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无偿担保外,公司未与上述关联方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七、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目标及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向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不超过6,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以“立昂技术研发服务中心”不动产 1-5 层提供抵押担保;同意公司子公司大一互联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不超过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大一互联以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同意公司子公司极视信息向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不超过6,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提供担保;同意公司子公司喀什同盾向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不超过6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喀什同盾以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同时公司提供担保。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需求决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刚先生,董事钱炽峰先生,副总裁王义先生分别无偿为公司及子公司以上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对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充分了解,及对本事项涉及的相关资料进行了事先审查,我们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支持公司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我们对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的相关内容表示认可,并且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刚先生、公司董事钱炽峰先生及公司副总裁王义先生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无偿担保,有利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拓展所需资金以及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公司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已依法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

九、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根据发展需求及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公司拟向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不超过6,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子公司大一互联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不超过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子公司极视信息拟向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不超过6,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子公司喀什同盾拟向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不超过6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风险可控,可以进一步补充公司可用的流动资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刚先生,董事钱炽峰先生,副总裁王义先生分别无偿为公司及子公司以上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利于公司融资事项的开展,保障了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有效促进公司的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4日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2-025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持续经营对资金的需求,降低公司综合财务费用,喀什立昂同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喀什同盾”)、极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极视信息”)、新疆九安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安科技”)三家子公司拟向银行共申请不超过16,6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拟为上述三家子公司的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相关法律文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具体担保对象和提供担保额度

说明:1.上表中喀什同盾向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不超过600万元授信,由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王刚先生及公司副总裁王义先生共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上表中极视信息向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不超过6000万元授信,由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王刚先生共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3.上表最近一期指2021年9月30日。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喀什同盾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喀什立昂同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3101MA77AM4X66

3、成立日期:2017年3月7日

4、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任文涛

6、住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总部经济区陕西大厦21层02-2号

7、营业范围:通信工程的设计施工及相关咨询(以资质证书为准);有限电视工程技术设计安装;销售:教学设备、家用电器、厨房设备、办公设备及家具、金属材料(贵稀金属除外)、五金交电、日用百货、仪器仪表;计算机软硬件开发销售(电子出版物及音像制品除外);房产经纪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物流信息咨询;普通货物运输;仓储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服务;通信器材设备;建材;化工产品的销售;塑料制品的生产及销售;增值电信业务;计算机设备及配件、自动化办公用品;电子产品的销售;计算机信息技术咨询;设备租赁;设备维护;电子工程;代办电信业务;电信业务服务;终端销售及维修;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喀什同盾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9、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10、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二)被担保人极视信息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极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0MA776L6209

3、成立日期:2016年07月28日

4、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周路

6、住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北京南路416号盈科国际中心19层1-21A

7、营业范围:通信工程的设计施工及相关咨询(以资质为准);顶管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开发销售(电子出版物及音像制品除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信息业务(含短信息服务业、互联网信息服务、电话信息服务业务)。通信器材设备、建材、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教学仪器、办公家具的销售;增值电信业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业务代办;计算机设备及配件、自动化办公用品、电子产品的销售;计算机信息技术咨询,柜台租赁,电脑租赁;设备维护,电子工程,代办电信业务,终端销售及维修。铁塔信息技术开发;铁塔建设、维护、管理;铁塔成套设备租赁;信息基础设施投资与租赁;无线覆盖设备租赁;基站机房、电源、空调配套设施和室内分布系统的建设、维护、管理及基站设备的维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极视信息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9、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10、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被担保人九安科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新疆九安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0MA7757RE9P

3、成立日期:2015年11月25日

4、注册资本:4500万元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杨波

6、住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喀什西路499号龙海置业综合楼614室

7、营业范围:智慧城市家具系统及产品的销售、安装和应用;照明灯具、控制系统及配套的电子电器产品的研发、销售;安防产品的销售、安装及维护;数据采集系统的设计、销售及服务;智慧城市家具系统及产品的研发、设计;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塑料制品的生产及销售;通信工程的设计施工及相关咨询(以资质证书为准);计算机软硬件开发销售(电子出版物及音像制品除外);计算机系统服务;专业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照明设计;照明工程;园林景观设计;园林景观工程的建设及绿化和养护;商务信息咨询服务;计算机信息技术咨询;互联网数据中心技术服务;互联网接入及相关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设备维护;通信设备维修;电子工程;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单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日用百货、饮料、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的批发、销售;国内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场地租赁;经营租赁服务及其他现代服务。普通货物运输代理及仓储服务;车辆停车服务;餐饮服务;信息业务(含短信息服务业、互联网信息服务、电话信息服务业务);增值电信业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电信业务代办及服务;终端销售及维修;销售:计算机设备及配件、自动化设备、电子产品、教学设备、办公设备及用品、家具、家用电器、金属材料(贵稀金属除外)、五金交电、百货土产、仪器仪表、通信器材设备、建材、化工产品(危化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

9、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10、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下转9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