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6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2月2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2年3月4日以通讯的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其中委托表决董事1人,董事陈康平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长李仙德先生代为表决。公司董事长李仙德先生主持会议,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表决,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董事会同意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同时以募集资金等额进行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已经使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的具体内容刊登于2022年3月5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2-028)。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5日
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7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2月2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2年3月4日以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公司监事会主席曹海云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表决,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能够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使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的具体内容刊登于2022年3月5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2-028)。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5日
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8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同时以募集资金等额进行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已经使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37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9,459.2922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3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416,756,990.92元,上述款项已于2020年5月12日全部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5月13日出具了“天健验[2020]第116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31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公开发行了3,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0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971,776,415.09元,上述款项已于2021年4月29日全部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4月30日出具了天健验〔2021〕191号《验证报告》。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的部分应付设备、材料、工程款等,同时以募集资金等额进行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已经使用资金。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根据募投项目的相关设备、材料采购周期及项目建设进度等,由公司相关采购部门在签订合同之前征求财务部的意见,确认可以采取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款项,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签订相关合同;
2、在具体支付银行承兑汇票时,由相关采购部门通过公司OA系统提交付款申请流程,根据合同条款,注明付款方式,根据《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公司内部相关规定逐级审核,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流程开具银行承兑汇票进行支付,并建立对应台账;
3、公司财务部应建立明细台账,定期汇总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背书转让)募投项目资金明细表,并报送保荐代表人;
4、公司将已经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进行置换,将等额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使用资金;
5、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和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同时以募集资金等额进行置换。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进行置换,可以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能够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使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同时以募集资金等额进行置换的事项,以真实交易为背景,未违反票据使用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为此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同时以募集资金等额进行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5日
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9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3月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1466弄1号晶科中心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仙德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7人,其中董事李仙华先生、高尔坦先生、胡建军先生、韩洪灵先生、彭剑峰先生、丁松良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董事陈康平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其中监事曹海云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常阳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调整经营范围、增加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与关联方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为全资下属公司提供业务合同履约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上述议案中,议案1和议案3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2为普通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2、议案2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关联股东晶科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与议案2存在利害关系的法人或自然人已经回避表决。
3、议案2和议案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律师:冯诚、余芸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法律意见书。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5日
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0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晶科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晶科”)。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拟为全资下属公司上海晶科向银行申请总额为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本公告日披露日,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为上海晶科提供担保的余额为8,245.08万元(不含本次)。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全资下属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为全资下属公司上海晶科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申请总额为人民币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授信期限为一年。公司尚未与银行签订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期限、范围等以与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
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新增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自该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本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对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公司的担保总额为7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担保总额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公司管理层具体调整下属全资子公司之间、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含授权期限内新设及新增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本次担保在上述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须再次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晶科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上海市静安区寿阳路99弄21、22、23号四层
法定代表人:李仙德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年7月14日
营业期限:2014年7月14日至2044年7月13日
经营范围:从事太阳能光伏科技、电力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电力设备、机械设备、机电设备及其零配件的销售,合同能源管理,电力工程建设施工,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晶科电力有限公司持有上海晶科100%股权,上海晶科是公司间接持股的全资下属公司。
上海晶科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上海晶科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单体)如下:
单位: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公司为上海晶科担保的期限为综合授信项下的每笔融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担保范围:公司为上海晶科担保的范围为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四、董事会意见
上海晶科为公司全资下属公司,目前处于平稳发展阶段,各方面运作正常,为保证其经营工作的正常开展,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支持,有利于上海晶科的良性发展,符合本公司的整体利益。目前上海晶科经营稳健,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上述担保风险可控。董事会认为以上担保事项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172,225.874万元(外币按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换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105.89%,其中,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039,828.82万元。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