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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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2-03-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99 证券简称:均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2-005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均胜电子”)控股子公司宁波均联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联智行”)、宁波均胜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均胜安全”)、Joyson Auto Safety S.A.(以下简称“均胜安全S.A.”)、Joyson Safety Systems Holdings No.3 S.à r.I.(以下简称“均胜安全三号”)、Joyson Safety Systems Acquisitions LLC(以下简称“均胜安全美国”)、Joyson Safety Systems Japan, K.K.(以下简称“均胜安全日本”)。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均联智行提供担保金额为3亿元人民币(因部分授信协议到期而进行展期,不涉及新增担保),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亿元人民币;本次为宁波均胜安全提供新增担保金额合计为9.6亿元人民币,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496亿美元;本次为均胜安全S.A.、均胜安全三号、均胜安全美国及均胜安全日本提供担保金额1.75亿美元(为已披露的公司提供本金最高额不超过13.5亿美元担保(详情请参见《均胜电子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告编号:临2021-039)的组成部分,不涉及新增担保),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0.85亿美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1、为均联智行提供担保

鉴于公司为均联智行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招行宁波分行”)申请授信提供的部分担保(3亿元人民币)已到期,为保证均联智行在智能座舱域控制器、车载平台软件及算法、5G-V2X等业务领域的顺利开展,公司拟继续为均联智行在招行宁波分行申请的3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公司为均联智行提供担保不涉及新增担保金额,为其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仍为6亿元人民币。

2、为宁波均胜安全提供担保

为了将公司汽车安全业务产能向成本更优、用户更集中的国家及区域进行结构性转移,也为了进一步提升在中国市场的占有率,实现汽车安全业务的业绩改善,公司拟为宁波均胜安全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以下简称“中行宁波分行”)申请6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拟为宁波均胜安全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兴业宁波分行”)申请3.6亿元人民币贷款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为均胜安全S.A.、均胜安全三号、均胜安全美国及均胜安全日本提供担保

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披露了为均胜安全S.A.、均胜安全三号、均胜安全美国、均胜安全日本提供本金最高额不超过13.5亿美元的担保(详情请参见《均胜电子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39)。

现因上述被担保子公司业务的长期发展需要,降低融资成本与优化债务结构,公司拟以向控股子公司KSS Holdings,Inc.、Joyson Auto Safety Holdings S.A.(均为公司汽车安全业务旗下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合计1.75亿美元股东借款(其他应收款)作为质押标的,结合上述已披露公告中的其他担保方式,为均胜安全S.A.、均胜安全三号、均胜安全美国及均胜安全日本向德意志银行股份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牵头的银团申请的本金不超过13.5亿美元贷款提供担保。

本次公司为均胜安全S.A.、均胜安全三号、均胜安全美国及均胜安全日本提供的1.75亿美元担保不涉及新增担保金额,为上述最高额不超过13.5亿美元担保的组成部分。

(二)公司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3月4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子公司基本情况

(一)宁波均联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宁波均联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未上市);

3、成立时间:2016年9月7日;

4、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高新区冬青路555号5号楼4楼;

5、注册资本:67,774.0836万人民币;

6、法定代表人:刘元;

7、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及全资子公司Preh GmbH合计持股约75%,均联智行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智能车载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软件外包服务;通信设备制造;移动通信设备销售;卫星移动通信终端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虚拟现实设备制造;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9、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二)宁波均胜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宁波均胜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3、成立时间:2017年1月20日;

4、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高新区聚贤路1266号005幢2楼;

5、注册资本:80,000万人民币;

6、法定代表人:陈伟;

7、与本公司的关系:宁波均胜安全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8、经营范围:汽车安全系统及零部件的研发、制造、销售;汽车主动安全系统的传感器、控制器的研发、制造、销售;儿童安全座椅及零部件的研发、制造、销售;自营或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制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Joyson Auto Safety S.A.

1、企业名称:Joyson Auto Safety S.A.;

2、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3、成立时间:2017年9月12日;

4、注册地址:贝尔特朗格,Puits Romain 大街33号,邮编8070;

5、经营范围:项目投资,融资,企业管理等;

6、股本:30,000欧元;

7、均胜安全S.A.为Joyson Auto Safety Holdings S.A.全资子公司;

8、均胜安全S.A.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四)Joyson Safety Systems Holdings No.3 S.à r.I.

1、企业名称:Joyson Safety Systems Holdings No.3 S.à r.I.;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成立时间:2018年1月8日;

4、注册地址:贝尔特朗格,Puits Romain 大街33号,邮编8070;

5、经营范围:项目投资,融资,企业管理等;

6、注册资本:12,000欧元;

7、均胜安全三号为均胜安全S.A.全资子公司

(五)Joyson Safety Systems Acquisitions LLC

1、企业名称:Joyson Safety Systems Acquisitions LLC;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成立时间:2017年12月18日;

4、注册地址:美国特拉华州肯特县多佛市格林特里道160号101室;

5、经营范围:汽车、其他车辆和飞机用安全带等安全设备的构成部件和安全设备系统、安全气囊等安全设备的构成部件及安全设备系统;

6、注册资本:1,000美元;

7、均胜安全美国为均胜安全S.A.全资子公司

(六)Joyson Safety Systems Japan, K.K.

1、企业名称:Joyson Safety Systems Japan, K.K.;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成立时间:2018年1月23日;

4、注册地址:东京都品川区东品川2-3-14;

5、经营范围:汽车、其他车辆和飞机用安全带等安全设备的构成部件和安全设备系统、安全气囊等安全设备的构成部件及安全设备系统;

6、注册资本:100,000日元;

7、均胜安全日本为均胜安全S.A.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为均联智行提供担保

1、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2、担保方式: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类型:借贷

4、担保期限: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具体期限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协议相关条款为准

5、担保额度:3亿元人民币

(二)为宁波均胜安全提供担保一

1、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

2、担保方式: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类型:借贷

4、担保期限:3年

5、担保额度:6亿元人民币

(三)为宁波均胜安全提供担保二

1、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2、担保方式:全额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类型:借贷

4、担保期限:5年

5、担保额度:3.6亿元人民币

(四)为均胜安全S.A.、均胜安全三号、均胜安全美国及均胜安全日本提供担保

1、债权人:德意志银行股份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牵头的银团

2、担保方式:质押

3、担保类型:借贷

4、担保期限:自主合同债务生效至债务人履行清偿主合同债务义务

5、担保额度:1.75亿美元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子公司向贷款方申请贷款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为满足其经营发展所需的资金需求,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担保对象具有足够偿还债务的能力,不存在与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相违背的情况,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上述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履约能力,此次超股权比例的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为符合实际情况的合理需要。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约120.84亿元,实际发生余额约90.6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约为59.78%。逾期担保累计数量为零。

特此公告。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5日

证券代码:600699 证券简称:均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2-006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更

(一)关于董事及董事会秘书的变更情况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喻凯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因内部工作调整,喻凯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秘书职务。工作调整后,喻凯先生在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均胜智能汽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担任执行副院长职务,专注于智能驾驶、智能座舱、人工智能、先进传感器、5G高速移动通信和线控系统等智能汽车关键技术的自主研发以及商业化应用。公司董事会对喻凯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了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顺利开展以及结合实际经营管理需要,公司对董事及董事会秘书进行了如下调整:

1、由于喻凯先生内部工作的调整导致公司董事人数少于9名,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提名刘元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根据公司董事长王剑峰先生提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俞朝辉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新任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1)电话:0574-87907001

(2)传真:0574-87402859

(3)邮箱:600699@joyson.cn

(4)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清逸路99号

(二)关于副总裁的变更情况

公司收到副总裁欧阳瑭珂先生的辞职报告,欧阳瑭珂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辞任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欧阳瑭珂先生辞去副总裁职务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欧阳瑭珂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公司董事会对欧阳瑭珂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公司总裁王剑峰先生提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刘元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常务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调整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发挥公司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公司结合目前实际情况,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成员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第十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构成如下:

(一)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主任:王剑峰

委员:朱雪松、李俊彧、陈伟、刘元、朱天、魏学哲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审计委员会:

主任:魏云珠

委员:朱天、朱雪松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3)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6)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及相关法律法规中涉及的其他事项。

(三)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朱天

委员:王剑峰、魏学哲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1)研究董事、经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出建议;(2)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3)对董事候选人和经理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4)研究董事与经理人员考核的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5)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上述董事在各专业委员会的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其中刘元先生在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中的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选举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

特此公告。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5日

附:个人简历

刘元先生:1975年出生,汉族,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现任宁波均联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首席执行官、德国普瑞有限公司监事会成员。曾任李尔上海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东区总监、上海李尔汽车系统有限公司总经理,拥有丰富的多元文化国际公司工作管理经验,对汽车行业市场拥有深刻认知,在公司商务及运营的全面管理方面拥有丰富经验。

刘元先生通过《均胜电子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认购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公司股票数量为60万股,上述持股尚在业绩考核锁定期,除此之外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俞朝辉先生:199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东政法大学本科学历,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在读。2012年5月至2020年3月任职于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2020年4月以来担任宁波均联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并取得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明。

俞朝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证券代码:600699 证券简称:均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2-007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胜电子”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2年3月4日在浙江宁波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2日以电话、邮件或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8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剑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均胜电子关于调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6)。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均胜电子关于调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6)。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十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均胜电子关于调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6)。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均胜电子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5)。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均胜电子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2-008)。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5日

证券代码:600699 证券简称:均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2-008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3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3月21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国家高新区清逸路99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3月21日

至2022年3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上述全部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2022年3月16日13:00-17:00;

(二) 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国家高新区清逸路99号;

(三) 登记办法:

1、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亲自出席或其委任代表出席)应当于2022年3月16日13:00-17:00,将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登记材料以专人送递或邮寄或传真或邮件方式送达至公司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登记时,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

3、法人股东登记时,需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的登记材料均需加盖法人公章。

六、其他事项

(一) 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 联系方式:

1、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国家高新区清逸路99号

2、邮编:315040

3、电话:0574-87907001

4、传真:0574-87402859

5、邮箱:600699@joyson.cn

特此公告。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3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明确累积投票议案每个子议案的投票数。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0699 证券简称:均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2-009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续

督导保荐机构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通知,海通证券原保荐代表人缪佳易女士因个人在海通证券内部工作岗位调动原因,无法继续从事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有序进行,海通证券现委派黄科峰先生接替缪佳易女士继续履行持续督导工作。黄科峰先生简历如下:

黄科峰,男,海通证券投资银行部总监、法学硕士。曾负责或参与了中微股份科创板IPO项目、均普智能科创板IPO项目,浙矿重工创业板IPO项目、中科通达科创板IPO项目、均胜电子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旭升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负责湖北三丰智能2017年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并担任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本次变更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黄科峰先生和赵春奎先生。本次保荐代表人的变更不会改变相关材料中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及保荐代表人已出具文件的结论性意见,不涉及更新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出具的相关材料。公司董事会对原保荐代表人缪佳易女士在公司持续督导期间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