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自愿披露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91 证券简称:智洋创新 公告编号:2022-009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自愿披露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本次签订的协议为双方基于合作意向而达成的战略框架性约定,确立了双方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为双方推进具体项目合作奠定了基础。具体合作项目由双方或其指定的关联方另行签署合作协议,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合作项目以正式协议为准。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对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本次签订的协议为战略框架协议,不涉及具体内容和金额,预计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一、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山东省水利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水设”)经友好协商,于2022年3月4日达成战略合作意向并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山东省水利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刘绍清
注册资本:30,567.368975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2-11-30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21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测绘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检验检测服务;矿产资源勘查;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施工专业作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规划设计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地质勘查技术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标准化服务;科技中介服务;对外承包工程;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水利相关咨询服务;水土流失防治服务;环保咨询服务;环境保护监测;土地整治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住房租赁;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办公服务;图文设计制作;机械设备租赁;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山东水设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方式
本协议由公司与山东水设于2022年3月4日在山东省淄博市签署。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协议为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的战略性约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后续合作进展按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批或备案程序
本协议无需有关部门审批或向有关部门备案。
二、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背景
双方在水利水电工程、智慧水利、机电器智能化、人工智能软硬件研发等领域自身优势突出,互补性强,具有良好合作基础。为加强双方合作关系,充分发挥各自资源优势,提高市场竞争力和经营效率,双方本着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战略合作协议。
(二)合作内容
1、双方同意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不定期交换各自所掌握的国内、国际市场信息、商业资源信息、项目建设信息等,通过信息共享,为对方开拓市场提供便利条件,积极开展项目合作。
2、双方通过资源共享、业务互助和管理创新,促进双方及各自下属部门、企业在水利水电工程、智慧水利、机电器智能化、人工智能软硬件研发等领域开展合作。
3、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双方充分发挥各自优势,通过合作达到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最终实现共同发展的目标。
4、深度开发双方均认为具有发展前景、有意共同合作的投融资项目(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项目等),具体合作方式由双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另行协商确定。
5、双方互相鼓励和支撑参与各自承揽或推动的项目。以双方组成的联营体(或联合体)模式实施工程总承包的项目,双方根据自身专业优势承担相应的工作内容。
(三)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为框架协议,是双方战略合作的指导性文件,也是双方签订具体项目合作协议的基础。合作项目中具体事宜需在具体项目合同中予以明确。
2、甲乙双方的合作方式没有排他性,双方在合作的同时,可以和其他合作伙伴进行合作。
3、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有效期5年,协议期满双方无异议则自动顺延。
4、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5、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性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和内容,对公司本年度业绩预计不构成重大影响,对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根据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二)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战略框架协议的签署,旨在实现合作双方的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通过发挥各自的资源和优势,实现互利共赢,有利于增强公司品牌影响力和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本协议签署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经营范围发生变化,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重大风险提示
(一)本次签订的协议为双方基于合作意向而达成的战略框架性约定,确立了双方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为双方推进具体项目合作奠定了基础。具体合作项目由双方或其指定的关联方另行签署合作协议,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合作项目以正式协议为准。
(二)在后期协议履行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国家政策及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在具体合作方向上存在偏差,履行效果不达预期的风险。
(三)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