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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03-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8版)

数据来源:wind

锂离子储能电池作为电化学储能的主要技术路线,具有能量密度高、综合效率高、成本下降潜力大、建设周期短和适用性广泛等特性,装机规模持续提升。预计2025年全球锂电池出货量将达到1,135.4GWh,其中动力电池出货量873.6GWh。假设按照每GWh需要400吨铝箔进行测算,2025年动力铝箔需求量将达到34.94万吨;按1GWh600吨铝箔需求量来计算则动力电池铝箔需求量将达到52.42万吨。受益全球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动力电池将进入快速成长期,动力电池铝箔需求旺盛。

电池铝箔需求受动力电池、3C电池以及储能电池三重驱动,市场前景广阔。综上,公司本次新建年产2.5万吨电池箔项目具备可行性。

3、项目建设基本方案

(1)项目建设基本内容

本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2.5万吨电池箔的生产能力。

(2)项目建设进度

本项目全部完成建设预计需要24个月。

(3)项目实施主体及建设地点

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本公司拟新设的全资子公司,建设地点位于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4)项目具体投资构成

本项目总投资35,000.00万元,其中19,000.00万元拟来自于此次募集资金投入。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建筑工程、设备购置等资本性支出。该项目具体投资构成情况如下:

4、项目环评、备案情况

公司正在办理本项目的相关政府审批程序,尚未取得相关备案和环评文件。

(三)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本次拟将不超过15,000.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从而缓解资金需求压力,优化公司财务结构。

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及2021年三季度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20.99%、23.61%、32.54%和43.36%。随着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资产负债率持续上升,本次发行将有利于缓解公司的资金需求压力,降低资产负债率,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围绕投资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新建和扩建产能展开,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的产业政策以及未来公司整体产业战略的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

本次募投项目全部建成达产后,将有效扩充公司产能,扩大公司经营规模,并助力公司业务的长远持续发展。同时,本次募投将为公司新增电池铝箔等产品,逐步拓宽公司产业链,有利于公司丰富产品种类,优化产业布局,提升持续盈利能力,进一步提高综合竞争力。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资产规模将提升,资产结构将更加稳健。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建设周期,短期内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经营业务的贡献尚未显现,可能导致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在短期内被摊薄,但从中长期来看,随着项目陆续建成并产生效益,公司收入和利润水平将逐步上升,项目实施后公司的盈利能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将进一步提升。

四、本次发行可行性分析结论

综上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于年产5万吨高精度铜合金板带、年产2.5万吨电池箔及补充流动资金均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及公司未来整体发展战略,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公司将充分利用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资金,进一步增强公司的铜板带制造能力,优化公司产品结构,逐步拓宽公司产业链,丰富产品种类,提高综合竞争力,促进公司价值及股东利益的快速稳健增长。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运用是合理可行和必要的。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7日

证券代码:603527 证券简称:众源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1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源新材”、“公司”或“本公司”)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 1492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7年9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股票简称“众源新材”,证券代码“603527”,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11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13.27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269.7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4,881.7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36,388.00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8月30日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7]4900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前次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7年8月,本公司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分别与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官陡支行(以下简称“芜湖扬子银行官陡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芜湖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芜湖扬子银行官陡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0000169629310300000114)、在兴业银行芜湖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98010100100402791)。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8年8月,因芜湖扬子银行官陡支行拟将撤销,新设立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园大道支行(以下简称“芜湖扬子银行公园大道支行”),并将原芜湖扬子银行官陡支行的所有业务迁移至芜湖扬子银行公园大道支行,迁移后除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变更以外,银行账号、户名均未发生变更。本公司和国元证券与芜湖扬子银行公园大道支行签署新的三方监管协议,原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废止。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1。

(二)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单位:万元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承诺投资总额 36,388.00 万元与实际投资总额 32,742.21 万元差异3,645.79万元,原因主要系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同时公司从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出发,严控工程管理,合理配置资源,有效降低了项目的成本。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先期投入项目转让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20%(含20%)以上的情况。

六、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七、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经2017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7,00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8年8月15日,公司已将7,000.00万元资金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经2018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7,00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9年8月20日,公司已将7,000.00万元资金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经2019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0年8月18日,公司已将5,000.00万元资金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经2020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1年8月11日,公司已将5,000.00万元资金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经2021年8月13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 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1年12月22日,公司已将4,000.00万元资金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八、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1年12月24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4,872.60万元(考虑实际划转日前节余资金的利息收入、银行手续费等因素,具体金额以实际划转日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募投项目尚需支付的工程尾款、质保金等将全部以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前次募集资金32,742.21万元,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4,808.32万元(注1),募集资金账户累计收到利息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为1,162.53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1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0.00万元。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完成后,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规范账户管理,公司将注销全部募集资金专户。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注销募集资金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注1:实际划转日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4,808.32万元与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中披露的节余募集资金4,872.60万元差异64.28万元,主要系公告中统计截止日后至实际划转日前支付工程尾款及收到利息收入等因素的影响所致。

九、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信息对照情况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十、附表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7日

附表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3527 证券简称:众源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2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就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对填补回报措施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

(一)假设前提

公司基于以下假设条件就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分析,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以下假设条件不构成任何预测及承诺事项,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和实际发行完成时间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情况为准。具体假设如下:

1、假设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公司经营环境以及国内金融证券市场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于2022年9月底完成(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根据公司2022年1月26日披露2021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预计2021年全年可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379.01万元到15,129.9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事项后,预计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1,694.77万元到14,293.61万元,假设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上述业绩预告区间平均值,分别为13,754.46万元、12,994.19万元。在此基础上,假设2022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2021年同比出现三种情况:增长10%、增长0%(持平)、下降10%的业绩增幅分别测算。上述测算不代表公司2021年度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4、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按发行数量上限73,147,200股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316,971,200股。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当前总股本为基础,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净利润之外其他因素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最终发行股票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中国证监会核准情况及发行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5、不考虑本次发行募投项目实施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6、假设公司2022年不进行2021年度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亦不考虑股权激励、可转债转股等因素影响。

(二)测算过程

基于上述假设前提,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如下:

情景一:2022年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与2021年相比增长率10%

情景二:2022年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与2021年相比增长率为0%

情景三:2022年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与2021年相比增长率为-10%

注:(1)基本每股收益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规定计算;(2)非经常性损益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43号)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进行界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和发行完成时间及募集资金总额仅为估计,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和实际发行完成时间及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准。

由上表可知,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增加的情况下,如果发行完成后业务未获得相应幅度的增长,公司即期基本每股收益等指标将会出现一定程度的摊薄。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本及净资产将有所增加,而募集资金的使用和产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因此,公司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存在短期内出现一定幅度下降的可能性,公司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此外,受外部因素的影响,公司经营过程中面临经营和市场等方面风险,对公司生产经营可能产生影响,并导致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情形。

公司特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同时公司就即期回报被摊薄制定的填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完成情况及相关承诺主体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分析,详见《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之“第一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概要”中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背景和目的介绍以及“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进行。项目建成后将有效扩大高精度铜合金板带的生产产能,以应对快速增加的市场需求,提高市场份额。本次募投将在现有产能的基础上,为公司新增新能源电池铝箔等产品,逐步拓宽公司产业链,丰富产品种类,优化产业布局,进一步提高公司满足市场需求的能力,从而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储备情况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经汇聚了大批成熟的从业人员,形成了一支稳定且经验丰富的核心团队,在业务运营、研发、技术管理和营销领域拥有丰富的管理技能和营运经验。公司深厚的技术积累和优秀的研发团队是本次项目顺利实施的重要基础。

本次发行募投项目与公司当前主营业务密切相关,公司目前已有项目实施所必须的核心人员储备。此外,除在公司现有人员中进行调拨和培养之外,公司还将根据项目实施的需要引进外部专业人员,并适度招募和培训普通工作人员,多种方式相结合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

2、技术储备情况

公司立足于有色金属压延加工业,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掌握了紫铜带箔材产品生产关键环节的技术工艺,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共计拥有自主研发的专利82项。公司始终坚持对产品的不断创新,高度重视产品的研发工作,积极推进产品研发、质量攻关和技术创新,顺应市场需求,打造高质量、高档次和高竞争力的产品,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3、市场储备情况

公司自建销售网络,在铜带箔材各主要消费地区配备专业的营销团队。目前,公司立足安徽,在全国建立多个办事处,业务范围涵盖华东、华南、西南、华中、华北、东北等大地区,近年来逐步拓展国际市场。公司营销人员长年活跃于全国各地,可快速准确地将客户需求反馈至公司,通过公司快速高效的生产组织方式,有效满足下游客户高频次、个性化、高质量的产品消费需求。公司采取直接销售为主的方式进行产品的销售,通过持续周到的贴身服务,既能有效建立和巩固长期稳定的客户关系,又能深度开拓和发展高端客户市场,实现公司产品结构升级,做大做强高利润率市场,从而为公司实现效益最大化奠定坚实基础。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各方面均具有良好的资源储备,能够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五、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

为保证募集资金有效使用、防范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所造成的风险,公司拟采取一系列措施以提升公司经营业绩,为股东持续创造回报,具体如下:

(一)严格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途使用资金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可行性分析,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年产5万吨高精度铜合金板带、年产2.5万吨电池箔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将严格按照上述既定用途合理高效使用募集资金,推进项目按计划进度实施,促进公司业务稳步发展,降低本次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二)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公司指定的专项账户中,严格管控募集资金使用,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合法使用。

(三)加强公司经营管理及内部控制,提高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将在此基础上积极地优化、提升公司经营和管理水平。公司将持续加大人力资源整合力度,建立中长期激励和约束机制,进一步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对各个业务环节进行标准化管理和控制,进一步推进成本控制工作,提升公司资产运营效率,全面有效控制经营风险和资金管控风险,加强业务板块的协同发展,积极开拓市场,扩大业务规模,实现公司快速、稳定发展。

(四)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保障投资者回报机制的落实

为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意识,健全利润分配制度,为股东提供持续、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3 号)等文件精神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规划明确了未来三年股东的具体回报计划,建立了股东回报规划的决策、调整和信息披露机制,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

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的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取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本人承诺在本人合法权限范围内,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若公司未来拟公告或实施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在本人合法权限范围内,促使拟公告或实施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自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8、本人承诺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如果违反本人所作出的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本人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义务,并同意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依法作出的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应遵守前述承诺,新当选的董事以及新聘请的高级管理人员亦应同样遵守前述承诺。

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封全虎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周丽就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3、若违反上述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承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自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5、本人承诺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如果违反本人所作出的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本人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义务,并同意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依法作出的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7日

证券代码:603527 证券简称:众源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3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不存在

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

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现就本次发行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本承诺人不存在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已承诺:本承诺人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7日

证券代码:603527 证券简称:众源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4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

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作,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根据相关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及相应的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的情况

经核实,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的情形。

二、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及整改措施

经核实,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不存在涉及整改的事项。

特此公告。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7日

证券代码:603527 证券简称:众源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5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3月2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3月25日 9 点 00分

召开地点: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3月25日

至2022年3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3月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2年3月7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3至议案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至议案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凭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卡登记(详见附件 1)。

(2)法人股东凭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卡登记(详见附件 1)。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登记时间:2022年3月24日(上午 9:00--下午 16:30)

六、其他事项

联系人:奚海波

联系电话:0553-5312330

传真:0553-5315738

邮箱:ahzyxcl@126.com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鸣湖北路 48 号

邮编:241008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3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