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案通知书》送达公告
戴建平(身份证号:1101031946******14):
在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件中(黑调查字〔2019〕22号),经审理,你的行为违反了200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但违法行为轻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不予行政处罚,现予结案。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结案通知书》(黑结案字〔2021〕1号),你可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领取《结案通知书》(联系电话:0451-51898087)。逾期即视为送达。
黑龙江证监局
2022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