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 公告编号:2022-14
债券代码:114489、114524 债券简称:19康佳04、19康佳06
114894、133003 21康佳01、21康佳02
133040 21康佳03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局第五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局会议召开情况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五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3月4日(星期五)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2月22日以电子邮件、书面或传真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及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6名,实到董事6名。会议由董事局主席刘凤喜先生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局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过充分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选第九届董事局董事的议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会议决定提名叶兴斌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局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此议案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在挂牌转让四川城锐房地产有限公司31%股权后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会议同意公司在完成公开挂牌转让四川城锐房地产有限公司31%股权后,与其他股东一起按持股比例对四川城锐房地产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其中公司的财务资助金额不超过15,000万元,借款期限不超过3年,借款的年化利率不低于8%。
独立董事就此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会议授权公司经营班子落实最终方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此议案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的《关于按持股比例对四川城锐房地产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三)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会议决定于2022年3月22日(星期二)下午2:50时,在中国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28号康佳研发大厦19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增选第九届董事局董事的议案》等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向深圳明高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11名赣州明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明高科技”)股东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明高科技100%股权,拟向江苏海四达集团有限公司等33名江苏海四达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四达电源”)股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海四达电源100%股权,同时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简称“本次交易”)。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有序推进和落实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但由于公司与海四达电源的股东就本次交易的部分核心条款未达成一致,从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及公司利益的角度出发,经审慎研究后,会议决定终止本次交易。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次交易的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认购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关系。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本次关联交易的终止事宜,并就本次关联交易的终止事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刘凤喜先生、姚威先生、周彬先生回避表决,其他与会董事一致同意此项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的《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终止协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终止协议以及〈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
为终止本次交易,会议同意公司与江苏海四达集团有限公司等33名交易对方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终止协议》;与深圳明高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11名交易对方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终止协议》;与公司控股股东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
关联董事刘凤喜先生、姚威先生、周彬先生回避表决,其他与会董事一致同意此项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局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等。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二二年三月四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叶兴斌,男,汉族,1970年出生,本科学历。历任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专职董事,挂任贵州省黔东南州州委常委、州政府副州长,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等职务,现任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
截至目前,叶兴斌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 公告编号:2022-15
债券代码:114489、114524 债券简称:19康佳04、19康佳06
114894、133003 21康佳01、21康佳02
133040 21康佳03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3月4日(星期五)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2月22日以电子邮件、书面或传真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长蔡伟斌先生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充分讨论,会议审议了以下决议:
(一)以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向深圳明高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11名赣州明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明高科技”)股东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明高科技100%股权,拟向江苏海四达集团有限公司等33名江苏海四达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四达电源”)股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海四达电源100%股权,同时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简称“本次交易”)。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有序推进和落实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但由于公司与海四达电源的股东就本次交易的部分核心条款未达成一致,从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及公司利益的角度出发,经审慎研究后,会议决定终止本次交易。
关联监事蔡伟斌先生、杨国彬先生回避表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的《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二)以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了《关于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终止协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终止协议以及〈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
为终止本次交易,会议同意公司与江苏海四达集团有限公司等33名交易对方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终止协议》;与深圳明高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11名交易对方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终止协议》;与公司控股股东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
关联监事蔡伟斌先生、杨国彬先生回避表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等。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四日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 公告编号:2022-16
债券代码:114489、114524 债券简称:19康佳04、19康佳06
114894、133003 21康佳01、21康佳02
133040 21康佳03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按持股比例对四川城锐房地产
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在完成公开挂牌转让四川城锐房地产有限公司(简称“四川城锐公司”)31%股权后,拟与其他股东一起按持股比例对四川城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其中本公司的财务资助金额不超过1.5亿元,借款期限不超过3年,借款的年化利率不低于8%。
2、本公司董事局于2022年3月4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局第五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挂牌转让四川城锐房地产有限公司31%股权后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本公司共有6名董事,实到董事6名,董事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此议案还须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截至信息披露日,本公司对外实际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135,100.3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6.03%,不存在对外财务资助逾期的情形。
一、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2021年12月,本公司持股80%的控股子公司四川城锐公司通过公开竞拍方式,以6.11亿元竞得位于璧山区璧城街道新堰社区、双龙社区约167.67亩商住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具体情况请关注本公司于2021年12月14日披露的《关于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04)。
目前,本公司正在推进挂牌转让四川城锐公司31%股权事项。上述股转完成后,本公司持有四川城锐公司的股权比例将从80%变更为49%。截至目前,为保证四川城锐公司支付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开发建设所需费用,本公司及四川城锐公司的其他股东已按持股比例向其合计提供了约3亿元的股东借款,其中本公司按股权比例提供的借款金额约为2.4亿元。待四川城锐公司31%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拟收回31%股权对应的股东借款,并继续按持股比例提供剩余49%股权对应的约1.5亿元股东借款。因此,本公司在完成挂牌转让四川城锐公司31%股权后,拟与其他股东一起按持股比例对四川城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其中本公司的财务资助金额不超过1.5亿元,借款期限不超过3年,借款的年化利率不低于8%。
2、本公司按持股比例向四川城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主要用于四川城锐公司支付167.67亩商住用地的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开发建设所需费用,不会影响本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3、本公司董事局于2022年3月4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局第五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挂牌转让四川城锐房地产有限公司31%股权后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本公司共有6名董事,实到董事6名,董事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此议案还须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四川城锐房地产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9年1月29日。注册地址:为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龙江路14号1栋6楼610号。法定代表人:杨赛清。注册资本:2,500万元人民币。控股股东: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钢结构工程、电力工程、地基基础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机电安装工程、消防设施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土石方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公路路面工程、公路路基工程、环保工程、古建筑工程、模板脚手架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石油化工工程、河湖整治工程、输变电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通信工程、公路交通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建筑劳务分包;工程勘察设计;土地整理;工程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川城锐公司主要负责开发建设位于璧山区璧城街道新堰社区、双龙社区约167.67亩商住用地。
2、财务情况
目前四川城锐公司尚无收入,截至2022年1月31日四川城锐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32,536.13万元,负债总额为30,183.66万元,净资产为2,352.47万元,营业收入为0元,利润总额和净利润均为-147.54万元。
为保证四川城锐公司支付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开发建设所需费用,本公司及四川城锐公司的其他股东已按持股比例向其合计提供了约3亿元的股东借款,其中本公司按股权比例提供的借款金额约为2.4亿元。待四川城锐公司31%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拟收回31%股权对应的股东借款,并继续按持股比例提供剩余49%股权对应的约1.5亿元股东借款。
3、股权结构
本公司持股持有四川城锐公司80%的股权,广东万润道恒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四川城锐公司20%的股权,广东万润道恒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杨松。广东万润道恒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在公开挂牌转让四川城锐公司31%股权完成后,本公司及四川城锐公司的其他股东将一起按持股比例以相同条件向四川城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本公司按持股比例向四川城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
4、关联关系说明及其他情况说明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之规定,四川城锐公司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四川城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财务资助的主要内容
(一)财务资助对象:四川城锐公司。
(二)财务资助金额:在完成挂牌转让四川城锐公司31%股权后,本公司拟与其他股东一起按持股比例对四川城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其中本公司的财务资助金额不超过1.5亿元。
(三)资金用途:用于支付167.67亩商住用地的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开发建设所需费用。
(四)本次财务资助的期限:借款期限不超过3年。
(五)财务资助利率:年化利率不低于8%。
(六)其他重要条款:四川城锐公司其他股东也将按照同等条件提供财务资助。
四、风险防范措施
首先,四川城锐公司的资产状况良好,其开发建设的重庆市璧山区167.67亩商住用地项目预计可产生较好的投资收益,因此四川城锐公司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其次,本次提供财务资助是在不影响本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且其他股东将按其持股比例向四川城锐公司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综上所述,本次按持股比例向四川城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风险可控,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按持股比例向四川城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主要是为了保证四川城锐公司支付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开发建设所需费用,本公司对四川城锐公司的资产状况、债务偿还能力等进行了全面评估,四川城锐公司具备偿还财务资助的能力,该笔财务资助风险可控。同时,其他股东将按持股比例向四川城锐公司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局同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在挂牌转让四川城锐公司31%股权完成后,本公司与其他股东一起按持股比例对四川城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基于本公司对四川城锐公司的资产状况、债务偿还能力等进行了全面评估后确定的,四川城锐公司具备偿还财务资助的能力。独立董事认为本公司向其提供财务资助的整体风险可控,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时,该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独立董事同意本公司董事局的表决结果。
七、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借款金额及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截至信息披露日,本公司对外实际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135,100.3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6.03%,不存在对外财务资助逾期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局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二年三月四日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 公告编号:2022-17
债券代码:114489、114524 债券简称:19康佳04、19康佳06
114894、133003 21康佳01、21康佳02
133040 21康佳03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董事局。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五十五次会议研究,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由本公司董事局负责召集,本公司董事局认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4、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3月22日(星期二)下午2:50。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3月22日。
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3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9:15至9:25,9:30至11:30和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3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本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A、B股的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3月16日。B股股东应在2022年3月11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本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及列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本公司控股股东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人须对《关于深圳康佳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向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回避表决,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人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邀请的其他嘉宾和同意列席的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中国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28号康佳研发大厦19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
注: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总议案不包含累积投票议案),对应的提案编码为100。1.00 代表提案1,2.00 代表提案2,并以此类推。
《关于深圳康佳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向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并需要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2、披露情况:上述提案详细内容见本公司于2022年3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刊登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等相关文件。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现场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凭证,凭上述文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授权股东本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股东的股票账户卡、授权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凭证,凭上述文件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境外机构为主要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境外机构为主要负责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境外机构为主要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国内法人股东需要,如法人代表证明书、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股东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东为法人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代表证明书。
(4)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
(5)参会代表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股东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
2、登记时间:2022年3月18日上午9:00起至3月22日下午2:50止。
3、登记地点:中国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28号康佳研发大厦24楼董事局秘书处。
(二)会议联系方式等情况
电 话:(0755)26601139、(0755)26609138
传 真:(0755)26601139
电子邮箱:szkonka@konka.com
联系人:苗雷强、孟炼
邮 编:518057
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4、注意事项:本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位于深圳市,现场参会股东请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深圳市有关疫情防控期间健康状况申报、隔离、观察等规定和要求。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政府有关部门的疫情防控要求,对现场参会股东采取事前填报《访客申请表》、体温监测、查验健康申报系统等疫情防控措施。出现发热等症状、不按照要求佩戴口罩或未能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的股东将无法进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局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及公告文件;
2、其他有关文件。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二二年三月四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0016,投票简称为康佳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3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3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3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
注:1、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中同意的相应空格内划“√”;
2、授权委托书仅供参考, 剪报及复印均有效,股东也可另行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 公告编号:2022-18
债券代码:114489、114524 债券简称:19康佳04、19康佳06
114894、133003 21康佳01、21康佳02
133040 21康佳03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局第五十五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向深圳明高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11名赣州明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明高科技”)股东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明高科技100%股权,拟向江苏海四达集团有限公司等33名江苏海四达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四达电源”)股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海四达电源100%股权,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公司筹划本次交易期间的相关工作
在本次交易的推进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组织各方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并依照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审议及信息披露等工作,主要如下:
(一)公司因筹划资产重组事项尚存不确定性,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证券代码:000016、200016)于2021年8月31日开市起停牌,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披露的《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1-69)、2021年9月7日披露的《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71)。
(二)2021年9月1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证券代码:000016、200016)于2021年9月13日开市起复牌。
(三)2021年10月9日、2021年11月9日、2021年12月9日、2022年1月8日、2022年2月9日公司按规定披露了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披露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78)、《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披露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93)、《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披露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03)、《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披露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1)、《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披露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6)。
三、终止本次交易的原因
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有序推进和落实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但由于公司与海四达电源的股东就本次交易的部分核心条款未达成一致,从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及公司利益的角度出发,公司经审慎研究后,决定终止本次交易。
四、终止本次交易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3月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局第五十五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终止协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终止协议以及〈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交易并与交易对方签署相关终止协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终止本次交易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五、终止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本次交易尚未履行公司股东大会等审议程序,本次交易方案未正式生效,终止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现有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终止本次交易是公司基于审慎研究并与交易对方友好协商后做出的决定,不存在需要公司承担相关违约责任的情形。
六、承诺事项
公司承诺自终止本次交易公告之日起一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七、备查文件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终止协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终止协议》以及《〈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
(二)终止本次交易事项的交易进程备忘录。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二二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