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晶科能源CEO陈康平:营造公平投资环境
推动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
|
◎记者 邱德坤 ○编辑 全泽源
“绿色低碳是高质量发展的底色,在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进程中,可再生能源大有可为。”全国人大代表、晶科能源CEO陈康平在接受上海证券报记者专访时表示,今年全国两会,如何推动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是他关注的重点。
陈康平的具体建议包括:进一步优化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环境、加强光伏复合项目用地保障助力乡村振兴、进一步推动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等。
优化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环境
在我国可再生能源整体高质量发展的大环境下,一些地区要求将风能、光伏发电的开发建设捆绑产业投资,而部分地区没有明确要求配套产业,但是地方执行层面仍存在变相设置项目开发门槛的情况,不利于可再生能源规范有序发展。
陈康平表示,为了高质量推动可再生能源全方位、规模化发展,建议相关部门重点排查涉嫌捆绑产业投资等行为,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并发布典型违规案例。同时,各地加快年度整体开发方案编制,完善项目开发管理政策,合理限定项目开发时间,保障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有序推进。
可再生能源项目开发的招投标制度也需要进一步完善。陈康平建议,对在招标合同中增加不合理限制,将民营企业排除在外等行为,采取一定的惩戒措施来保障企业投资的积极性。
具体到光伏领域,陈康平关注到光伏复合项目用地标准不够明确等问题。陈康平建议,以坚守生态红线、不改变原用地性质为前提,引导各地进一步明确适合开发光伏复合项目的土地类型,明确在一般耕地、灌木林地、坑塘水面、水库水面、园地等建设光伏复合型项目的适用规范。
同时,陈康平建议,考虑到光伏复合项目具有明显的综合效益,国家层面可以出台支持光伏复合项目建设的税收优惠政策,明确光伏复合项目中光伏阵列的耕地占用税、土地使用税减免规定。
推动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
伴随着我国可再生能源的快速发展,新型储能的需求将不断释放,也是构建“源网荷储”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基础之一。但是在国家和地方密集出台一批支持政策措施的情况下,实际工作中仍面临一些挑战。
陈康平介绍,在政策机制方面,目前储能收益机制还不清晰;在成本方面,储能的技术成本仍然较高,再加上开发、土地、接入、并网等非技术成本,新能源企业投资新型储能的成本压力较大;储能系统标准体系也不完善,制约了新型储能的健康规范发展和规模化应用。
去年以来,多地出台了新能源配置储能的政策要求,储能配置比例普遍不低于10%,配置时长大部分为2小时,但一些地区对配置储能的容量比例等方面缺乏明确依据,容易在增加企业投资成本的同时导致储能资源闲置。
为推动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陈康平建议,在加快建设各类电力市场的基础上,加快研究编制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指南,明确新型储能参与中长期交易市场、现货市场、辅助服务市场的交易机制、价格形成机制、技术标准等;相关部门积极指导各地开展地方性的储能需求研究,进行容量配置和功率配置分析、经济性分析等,因地制宜确定新型储能的合理配置规模和时间节点;根据电力系统调节能力,按年度发布储能容量需求信息,为储能项目建设提供更好的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