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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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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2-03-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76 证券简称:汇通集团 公告编号:2022-022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3月2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忠强先生主持召开。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通过,本议案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8日

证券代码:603176 证券简称:汇通集团 公告编号:2022-023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7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1、业务简介

供应链金融是基于企业真实购销业务达成的商业基础交易,金融机构通过创新的协议安排和系统对接,从核心企业出发,结算与融资相结合,为供应商提供灵活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一种融资模式。供应链金融可以解决上游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通过打通上游融资瓶颈,降低供应链融资成本,进一步提高供应链的整体竞争力。

公司本次拟开展的供应链金融业务范围仅限于公司上游供应商,在该供应链金融业务中,公司作为核心企业,对供应商准入标准及金额具有决定权,公司拟在上游供应商中选择资质较好、有融资需求的核心供应商作为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合作对象,以供应商为借款主体,合作金融机构根据公司提供的数据、合同以及供应商各项综合情况,独立自主地决定是否向借款人提供融资,公司在供应商融资到期前将应付账款支付到与金融机构、供应商约定的账户,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促进业务的发展。

2、业务优势

(1)可提高赊购比例,延迟付款期限,缓解短期资金支付压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降低采购成本,有助于获取上游供应商更优惠的价格折扣;

(3)帮助上游供应商解决融资难题,提升企业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4)征信系统和贷款卡上不体现贷款信息,不增加公司资产负债率;

(5)通过金融机构实现线上操作,安全、简便、快捷。

3、业务额度及合作金融机构

业务额度:根据公司的经营发展及资金预算,拟开展本类供应链金融业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合作金融机构:根据公司业务需要,结合不同金融机构供应链金融产品的业务特点及产品优势,授权法定代表人办理供应链金融合作机构选择、合作条件等具体事宜。

业务有效期限:本次供应链金融业务有效期自董事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4、业务流程

(1)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合作协议;

(2)公司向金融机构推荐准入供应商,金融机构为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完成相关的权限设置;

(3)公司协助金融机构提供该笔业务项下的相关资料,如交易合同、发票等;

(4)公司线上向金融机构确认应付账款,金融机构向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放款;

(5)业务到期时,按照协议约定,公司付款到约定账户,金融机构直接扣款还款。

二、供应链金融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开展的供应链金融业务将在确保不缩短现有供应商的付款账期、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办理业务,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供应链企业整体竞争优势,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的资金情况、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三、风险分析

公司拟开展的供应链金融业务是在不缩短现有供应商的付款账期且与供应商真实的贸易背景前提下进行,不影响供应商的供货货期、产品质量等,对公司的日常采购及生产经营不会产生任何不利影响,故公司不存在任何的经营风险。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有利于提高现金使用效率,增强供应链保障能力,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情况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

五、备查文件

1、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 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