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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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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2022-03-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339 证券简称:亿华通 公告编号:2022-013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预计2022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为基础,以公允定价为原则,根据具体产品的规格型号等方面并结合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定价合理、公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3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13,050万元。关联董事张国强、宋海英、张禾、滕人杰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进行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公司2022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正常的业务需要,相关交易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允的定价方式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任何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预计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我们同意该项议案的内容,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人民币

备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基数为2020年度经审计同类业务的发生额。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备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采购、销售产品及相关零部件;向关联方提供或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服务;以及向关联方租赁车辆等,相关交易价格将遵循公允定价原则,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该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在公平的基础上按市场规则进行交易。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建立了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在公司的生产经营稳定发展的情况下,在一定时期内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将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互惠互利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谨慎选择与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的关联方合作,有利于降低公司经营风险,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运行效率及经济效益。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完全依赖上述关联交易,因此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亿华通上述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要求。

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系出于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运行效率及经济效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上市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上述公司本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特此公告。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2年3月9日

证券代码:688339 证券简称:亿华通 公告编号:2022-014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2年度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亿华通”)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10亿元的综合授信。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亿华通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华通动力”)、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亿华通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动力”)、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聚兴华通氢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兴华通”)。

● 担保金额:2022年度公司为上述子公司预计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5亿元。截至本公告日,不包含本次担保,已为亿华通动力提供的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290.02万元;为成都动力提供的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932.79万元;为聚兴华通提供的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0元,合计担保余额1222.8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情形。

● 本次担保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对外担保额度情况概述

(一)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2022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银行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开具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票据质押、保理等信用品种,该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授信额度和期限以各家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公司及公司所属子公司可共享上述额度。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亿华通动力、成都动力、聚兴华通就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不超过5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具体担保期限根据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额度可以在公司全资子公司范围内进行内部调剂;如在额度生效期间有新设子公司的,对该等子公司的担保,也可以在上述预计的担保额度内分配使用。

同时,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协议文本及办理与之相关的其他手续)。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2年3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在董事会的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下一次审议公司及子公司预计授信、担保额度相关议案的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亿华通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二)成都亿华通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三)北京聚兴华通氢能科技有限公司

备注:聚兴华通成立于2020-10-23,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未产生财务数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授信及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授信及担保总额仅为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和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授信及担保金额尚需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需要,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在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后做出,符合公司战略发展及资金集中管理的要求;同时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后做出,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上述担保事项。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上述担保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经营需求,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担保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该担保行为是公司及子公司正常发展所需,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仅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上述担保总余额为1222.8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为4.68%、1.43%,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9日

证券代码:688339 证券简称:亿华通 公告编号:2022-015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面向冬奥的燃料电池发动机研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3,226.63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7月13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47号)核准,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7,630,523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76.6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5,137.9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2,671.03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2,466.93万元。募集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XYZH/2020BJA90594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下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截至2021年9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60)。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面向冬奥的燃料电池发动机研发项目”。截至2021年12月31日,除部分待付合同尾款外,该项目已达到既定目标并完成结题验收。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注:1、募集资金剩余金额未包含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的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

规定,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公司加强项目实施中各个环节费用的管理及控制,并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降低了项目实施成本。

2、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周期较长,随着行业制造技术的不断提升、部分生产设备实现国产化代替进口等因素,实施项目所需的部分设备及材料等价格与预算价格相比有所降低,合理降低了项目成本。

3、公司合理安排闲置募集资金存放,在存储过程中产生了利息收入。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面向冬奥的燃料电池发动机研发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结项。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3,226.63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公司就该项目相关募集资金存储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审议程序

2022年3月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面向冬奥的燃料电池发动机研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3,226.63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将“面向冬奥的燃料电池发动机研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有利于进一步充盈公司现金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在决策和审批程序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发展,符合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文件

(一)《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9日

证券代码:688339 证券简称:亿华通 公告编号:2022-016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人员信息(截至2020年12月31日)

3.业务规模(截至2020年12月31日)

4.投资者保护能力(截至2020年12月31日)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诚信记录如下:

(截至2020年12月31日)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近三年未发现其存在不良诚信记录。

(三)审计收费

2021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12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本期审计费用按照被审单位规模和参与项目各级别人员工时费用定价。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如下:

三、拟续聘/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将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很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任务,具备继续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要求。综上,我们同意将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职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工作需求。公司本次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管理层决定其2021年度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五)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9日

证券代码:688339 证券简称:亿华通 公告编号:2022-017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2年3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戴东哲召集并主持。

与会监事经过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内容:公司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监事会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在对公司的审计工作中,能够做到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二)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内容:公司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面向冬奥的燃料电池发动机研发项目”。截至2021年12月31日,除部分待付合同尾款外,该项目已达到既定目标并完成结题验收。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注:1、募集资金剩余金额未包含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的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发展,符合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内容: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2022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银行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开具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票据质押、保理等信用品种,该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授信额度和期限以各家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公司及公司所属子公司可共享上述额度。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亿华通动力、成都动力、聚兴华通就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不超过5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具体担保期限根据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额度可以在公司全资子公司范围内进行内部调剂;如在额度生效期间有新设子公司的,对该等子公司的担保,也可以在上述预计的担保额度内分配使用。

同时,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相关事宜

(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协议文本及办理与之相关的其他手续)。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或公司下一次审议公司及子公司预计授信、担保额度相关议案的董事会召开之日(以时间在先者为准)止。

监事会意见: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经营需求,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担保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该担保行为是公司及子公司正常发展所需,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9日

证券代码:688339 证券简称:亿华通 公告编号:2022-018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3月2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3月24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66号中关村东升科技园B-6号楼C座七层C701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3月24日

至2022年3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涉及公告已于2022年3月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张国强、宋海英、张禾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到达日应不迟于2022年3月21日16:00,信函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4、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66号中关村东升科技园B-6号楼C座七层C701室

邮编:100192

会务联系人:鲍星竹

联系电话:86-10-62927176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请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

(四)为配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前来现场参会的人员请务必确保本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参会当日须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

会议当日公司将遵循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对参会人员进行体温、行程等情况的核验和登记,从外地来北京参会者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敬请予以理解配合。

特别提示:敬请前来参会的股东充分关注北京市疫情防控政策的更新变化,同时公司建议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表决。

特此公告。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3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