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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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2-03-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88 证券简称:高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2-023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靖远高能环境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靖远高能”)

甘肃高能中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能中色”)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靖远高能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为高能中色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截至公告日前,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为靖远高能提供担保余额为不超过31,100万元人民币,实际为高能中色提供担保余额为不超过9,000万元人民币。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本次公司为靖远高能、高能中色提供担保均存在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本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靖远高能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银分行申请贷款5,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期限12个月,公司拟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金额为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保证期间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5,000万元人民币,授信期限12个月,公司拟为上述综合授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5,000万元人民币,授信期限12个月,公司拟为上述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金额为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保证期间为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公司控股子公司高能中色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昌分行申请贷款1,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期限12个月,公司拟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金额为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保证期间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截至本公告日前,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1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中公司为靖远高能提供的调剂后的担保预计额度为不超过50,600万元,其中,公司已为靖远高能提供担保26,520万元,剩余额度为不超过24,080万元,本次担保实施后公司为靖远高能提供的担保预计剩余额度为不超过9,080万元;公司为高能中色提供的调剂后的担保预计额度为不超过30,000万元,其中,公司已为高能中色提供担保14,000万元,剩余额度为不超过16,000万元,本次担保实施后公司为高能中色提供的担保预计剩余额度为不超过15,000万元。因此,公司此次为靖远高能、高能中色提供担保均包含在调剂后公司为其的担保预计额度内,故本次担保事项无须单独召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靖远高能环境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42177886570XE

注册资本:11,58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甘肃省白银市靖远县刘川镇南山尾村

法定代表人:谭承锋

经营范围:黑色金属、有色金属、金属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农副产品(不含粮食)、建筑材料(不含木材)、日用百货批发零售;有色金属冶炼废渣综合利用加工销售。

公司持有靖远高能100%的股权,其相关财务情况见下表(2021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二)公司名称:甘肃高能中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3007948544376

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甘肃省金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甘肃电投永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南侧

法定代表人:李爱杰

经营范围:金属材料、矿产品(不含特种矿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国家限制产品)加工及销售;建筑材料、通用机械、专用设备批发零售。

公司持有高能中色约50.74%的股权,金昌宏科商贸有限公司持有其约41.93%的股权,甘肃省高技术服务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公司)持有其约7.33%的股权。高能中色相关财务情况见下表(2021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靖远高能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银分行申请贷款的担保协议

保证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担保的范围: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包括本金、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二)靖远高能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担保协议

保证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担保的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三)靖远高能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担保协议

保证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担保的范围:为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四)高能中色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昌分行申请贷款的担保协议

保证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担保的范围: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包括本金、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上述贷款、综合授信及担保协议均未签订。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2年3月9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履行对外担保余额为510,278.7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07.87%,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余额为506,608.02万元;

经审议通过的对外担保总额为633,007.2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33.82%,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627,187.20万元。

除上述事项之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行为及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