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审注册会计师方长顺、徐斌、夏海林审计,并出具容诚审字[2022]230Z0385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以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82,125,496.54元,根据《公司章程》和有关规定,按10%提取盈余公积30,655,960.2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176,450,331.88元,扣除年度内已分配2020年度股利192,589,469.20元,本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935,330,399.00元。
董事会拟定:以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925,894,69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进行分配,共计分配利润192,589,469.2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1,742,740,929.80元转入下期。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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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国际聚乙烯醇的发展情况
报告期,全球聚乙烯醇(PVA)生产主要集中在中国、日本、美国等少数几个国家和地区,总装置产能约185万吨,2021年实际产量125万吨左右,其中亚太地区是主要生产地区,占世界总产量80%以上。全球具有代表性的企业主要有日本可乐丽株式会社、日本积水化学工业株式会社、日本合成化学工业株式会社、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台湾长春集团、内蒙古双欣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和宁夏大地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等。
2021年中国以外主要聚乙烯醇(PVA)产品装置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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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
2.国内聚乙烯醇的发展情况
报告期,我国大陆地区聚乙烯醇(PVA)总产能99.6万吨(不含台湾地区),2021年聚乙烯醇实际产量为约75万吨,是世界上最大的聚乙烯醇生产国。
2021年国内聚乙烯醇树脂企业产能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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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
根据上表列示情况,近年来国际国内聚乙烯醇行业产能相对稳定,实际年产量平稳略有增加,没有新的企业进入,也没有新增产能。从产能分布情况看,世界PVA的产能向中国积聚,中国PVA产能主要分布在西部地区。现有正常生产企业中,本公司具有生产规模大、市场占有率高、研发能力强、技术先进、产业链长、成本低、效益好的优势,在当前及未来的竞争格局中越来越明显,逐步成为引领行业发展的风向标。目前国内PVA主要生产企业依次为本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双欣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大地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等,60%以上的PVA生产装置采用电石乙炔法生产。
聚乙烯醇(PVA)全球消费结构为:聚合助剂约占24%,聚乙烯醇缩丁醛(PVB)约占15%,黏合剂约占14%,纺织浆料约占14%,纸张浆料和涂层约占10%。中国消费结构为:聚合助剂约占38%,织物浆料约占20%,黏合剂约占12%,维纶纤维约占11%,造纸浆料和涂层约占8%,建筑涂料约占5%,其他6%。聚合助剂、织物浆料和黏合剂是聚乙烯醇的主要下游消费市场。报告期,国内普通PVA产品供需基本平衡,价格稳中有升,通过技术创新,开发的高端聚乙烯醇产品创造了较好的经济效益,为企业的利润增长作出了较大贡献。
随着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推陈出新,新应用领域的不断拓展,以及进口产品逐步被替代,给国内聚乙烯醇·维纶行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但由于各企业加大出口力度,采取低端激烈竞争方式,并随着中国产业结构调整,工资等成本上升,环保要求高,一些下游产业,如劳动密集型纺织行业搬迁到东南亚一带,使得国内需求增长势头减缓,国外消费增加,出口量增加。行业经过十多年的竞争整合优化,正呈现生产能力优化、集中度提高,市场品种稳定、市场需求缓慢增长、技术壁垒高、新进入少、竞争适度、创新科技发展的新格局,达到一种新供需平衡,发展成为良性新业态。
报告期,随着PVA光学膜、PVB膜、聚合助剂、土壤改良、纸品粘合剂、陶瓷粘合剂、环保以及医药和化妆品等PVA下游行业快速发展,对于特种PVA产品的需求十分旺盛,以本公司为代表的行业龙头企业的特种PVA产品发展迅速,并加大了对PVA纤维、PVB树脂、PVA光学膜、可再分散性胶粉等产品的研发力度,PVA特殊品种及延伸产品的生产技术日渐成熟,填补了国内多项空白,PVA新产品正在逐步投放市场,市场占有率也在不断提升,普通品种基本实现进口替代,国内PVA行业下游消费结构得到进一步拓展。
报告期,根据“延伸产业链、拓展产业面”的发展思路,公司立足PVA产业链、做大做强主业,建成了化工、化纤、建材、新材料四大产业,形成电石一PVA一PVA纤维、膜用PVA一PVA光学薄膜、PVA一PVB一PVB胶片、废糖蜜一酒精一乙烯一醋酸乙烯一VAE/ PVA、VAE一可再分散乳胶粉等五大产业链,产品广泛应用于纺织、食品、医药、建筑、木材加工、造纸、印刷、农业以及冶金、电子、环保等行业,成为品种最齐全、研发能力最强、技术与管理水平最高的国内PVA行业龙头企业。
报告期,按照“十四五”发展规划,确立了公司“五大产业链”的发展目标,一方面公司加强项目管理,采用先进工艺技术,迅速实现新建项目的投产或满产,其中年产1万吨PVB树脂项目已达产达标,产品质量稳居行业前列;年产3.5万吨差别化聚酯项目采用国内独创工艺技术,一次性设车成功;年产2万吨胶粉项目在较短时间内建成并试车成功。另一方面公司加快在建项目的建设进度,年产6万吨VAE乳液、5000吨膜级PVA、700万平方米偏光片、700万平方米PVA光学膜等项目即将建成投产,逐步形成公司新材料产业集群,为“奋进十四五、再造新皖维”夯实产业基础。
报告期,公司加大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力度,推动公司高质量转型发展。在管理创新方面,公司实行总成本和总利润承包机制,激发管理潜能;运用智能化、信息化手段,实现变电所、泵房等岗位无人值守;整合现有人力资源,实现减员增效;改变生产方式,淘汰高风险、高能耗装置。在科技创新方面,公司通过科技攻关成功开发出30μm的PVA光学膜新产品,目前已量产进入市场;公司的PVA光学膜、PVB树脂及胶片、差别化聚酯切片、高强高模纤维等新材料产品受邀进入安徽省创新馆收藏常态化展示。
报告期,安徽本部、广西皖维、蒙维科技三地工厂紧贴市场组织生产,根据市场变化综合分析生产成本,不断优化产品存量,多开多卖盈利能力好的产品。其中,蒙维科技大幅增加效益好利润高的电石、醋酸乙烯产品销售;广西皖维适时恢复生物质醋酸乙烯生产装置,通过技术改造,引入乙烯生产醋酸乙烯,既降低了生产成本,又满足了光伏市场对高端醋酸乙烯的需求。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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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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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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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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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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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10,315.11万元,同比增长14.8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98,212.55万元,同比增长60.68%;出口创汇22,853.66万美元,较上年度增加104.06%,实现经营性现金净流量151,034.46万元,同比增加31,076.57万元。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165,403.75万元,同比增长8.83%;流动比率为1.08,比期初上升2%,速动比率为0.81,比期初降低9%。
报告期,因为生产方式改变,公司决定对热动分厂等单位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5,716.19万元。
目前公司资产负债结构非常稳健,资产负债率45.44%,继续保持较低水平,抗风险能力不断增强。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063 股票简称:皖维高新 编号:临2022-014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八届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3月7日在公司研发中心大楼7楼高管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际到会8人。会议由董事长吴福胜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与2021年年度报告相关的各项报告和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细内容见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提请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提请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审注册会计师方长顺、徐斌、夏海林审计,并出具容诚审字[2022]230Z0385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以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82,125,496.54元,根据《公司章程》和有关规定,按10%提取盈余公积30,655,960.2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176,450,331.88元,扣除年度内已分配2020年度股利192,589,469.20元,本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935,330,399.00元。
董事会拟定:以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925,894,69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进行分配,共计分配利润192,589,469.2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1,742,740,929.80元转入下期。
本次拟分配的现金红利占公司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0%,其主要原因为公司6万吨VAE乳液等在建项目的资本性支出较大,故将未分配利润用于自身扩大再生产的资金需要。
本预案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见《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临2022-016)。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八届十四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六)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该报告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社会责任报告》(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吴福胜、张正和回避表决)
预计2022年度公司向关联方采购业务合计金额为37,903.27万元,向关联方销售业务合计金额为31,200.00万元。
本议案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见《关于2022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临2022-017)。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八届十四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建议,结合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审计质量和工作状况,董事会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本议案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见《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2022-018)。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上述事项发表的意见。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八届十四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闲置固定资产报废的议案》(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事项的详细内容见《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闲置固定资产报废的公告》(临2022-019)。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八届十四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详见《公司八届十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临2022-015)。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决策及经理层向董事会报告工作程序的议案》(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深化企业改革,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决策效率,规范公司董事会对经理层授权行为和经理层向董事会报告的工作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特制定《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决策及经理层向董事会报告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本办法主要内容:明确了公司董事会的授权事项、授权范围、授权管理以及经理层向董事会报告事项等方面的相关规定。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决策及经理层向董事会报告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年度津贴的议案》(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提议将公司独立董事的年度津贴由每人每年人民币50,000元(含税)调整至每人每年人民币80,000元(含税),本次调整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本议案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决定2022年4月15日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拟审议的事项有:
1、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关于2022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调整独立董事年度津贴的议案。
上述有关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临2022-020号公告。
三、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八届十四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决策及经理层向董事会报告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四、报备文件
《八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600063 股票简称:皖维高新 编号:临2022-015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一次监事会会议,于2022年3月7日在公司研发中心大楼7楼高管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到会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帮柱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充分讨论,以到会监事一致赞成的表决结果形成如下决议,并就公司2021年度有关事项发表意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及有关意见
(一)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报告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其他重要事项。
3、未发现参与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同意公司按时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考虑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闲置固定资产报废的议案》并发表意见。(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我们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闲置固定资产报废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更加客观、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我们同意公司按有关会计政策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报废闲置固定资产。
上述事项的详细内容见《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闲置固定资产报废的公告》(临2022-019)。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八届十四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审议通过了《2022年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发表意见。(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我们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没有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2022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充分考虑了公司各类关联业务实际情况,关联交易数额符合公司2022年度经营预算。
(六)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1、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公司除为全资子公司广西皖维5000万元银行贷款、全资子公司蒙维科技2亿元银行贷款及22,186万元融资租赁提供担保外,没有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任何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对外担保延续至报告期的事项。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期公司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事项,没有发生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也没有因对外担保而产生的债务和损失。
2、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价格按市场定价原则确定,符合公允性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合理,信息披露充分,未发生内幕交易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3、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公允,能准确、真实、完整地反映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
4、关于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审阅及意见
报告期,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结合生产经营、项目投资、销售、采购和财务等关键部门的内控测试和检查情况,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内部控制执行良好,自我评价报告内容客观、真实,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恰当。
5、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内控审计意见。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控审计意见能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2021年度与财务报告有关的内部控制执行有效。
三、备查文件
《公司八届十一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600063 股票简称:皖维高新 编号:临2022-016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 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一、利润分配预案主要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审注册会计师方长顺、徐斌、夏海林审计,并出具容诚审字[2022]230Z0385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以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82,125,496.54元,根据《公司章程》和有关规定,按10%提取盈余公积30,655,960.2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176,450,331.88元,扣除年度内已分配2020年度股利192,589,469.20元,本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935,330,399.00元。
董事会拟定:以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925,894,69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进行分配,共计分配利润192,589,469.2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1,742,740,929.80元转入下期。
本次拟分配的现金红利占公司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0%,主要原因为公司6万吨VAE乳液等在建项目的资本性支出较大,故将未分配利润用于自身扩大再生产的资金需要。
本预案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7日召开八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通知(上证发[2022]2号)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审查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前已取得我们的事前认可,公司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公司八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925,894,69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进行分配,共计分配利润192,589,469.2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1,742,740,929.80元转入下期。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既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及长远发展,又考虑了公司股东利益,完全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与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及公司未来资金需求相匹配,有利于保障公司分红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3、我们同意公司八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考虑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600063 证券简称:皖维高新 公告编号:临2022-020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4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4月15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公司研发中心6楼百人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4月15日
至2022年4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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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业经公司八届十四次董事会和八届十一次监事会审议通过,议案审议情况详见2022年3月1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决议公告。
上述报告或议案的全文将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所有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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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参会登记时间:2022年4月14日(星期四)全天。
(四)登记地点:公司研发中心6楼证券部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人:王军、史方圆
(二)会议联系电话:0551-82189294;传真:0551-82189447
(三)股东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差旅费及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4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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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063 股票简称:皖维高新 编号:临2022-021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一一化工》、《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1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报告期公司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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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1.公司熟料销量低于产量的原因为部分熟料产品用作生产水泥产品的原料;
2.销售量包括贸易销售量。
二、报告期公司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波动情况
单位:元/吨(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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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原料价格波动情况
单位:元/吨(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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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告期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主要生产经营数据,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之用,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600063 股票简称:皖维高新 编号:临2022-017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公司与关联方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本公告所列公司与关联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需提请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2年3月7日,公司八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吴福胜、张正和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全票表决通过。上述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2、上述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已得到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正常经营性往来,交易定价按市场原则进行,2021年度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没有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2022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充分考虑了公司各类关联业务实际情况,关联交易数额符合公司2022年度经营预算。同意将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没有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充分考虑了公司各类关联业务实际情况,关联交易数额符合公司2022年度经营预算。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2年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有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交易价格按市场定价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可持续发展需要。
(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经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2021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49,135.27万元,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54,485.7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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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 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2022年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69,103.27万元,其中关联采购预计金额为37,903.27万元,关联销售预计金额为31,2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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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方关系
(一)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皖维集团),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其前身是安徽省维尼纶厂,始建于1969年,是国家“四五”期间的重点建设项目;注册资本:25,651.66万元;公司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皖维路56号;法定代表人:吴福胜。主营业务为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化学纤维、建材制品生产销售,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销售,资本运作。
截至 2021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为1,267,883.57 万元,净资产为683,675.80万元;营业收入为852,909.41万元,净利润为104,672.58万元。(未经审计)
(二)巢湖皖维金泉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泉实业),系皖维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公司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皖维路56号;法定代表人:王家东;主营业务为从事编织袋、复合袋、加气混凝土砌块、乳胶、醋酸钠等产品生产经营。
截至 2021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为19,481.34万元,净资产为5,440.42万元;营业收入为20,976.78万元,净利润为348.37万元。(未经审计)
(三)巢湖皖维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维物流),系皖维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公司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巢湖经济开发区金山路14号;法定代表人:陈爱新;主营业务为从事货物运输、港口作业、仓储保管、工业品贸易等。
截至 2021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为5,422.64万元,净资产为3,600.96万元;营业收入为47,230.71万元,净利润为991.81万元。(未经审计)
(四)安徽皖维皕盛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皖维皕盛),系皖维集团的控股子公司。皖维集团持有51.67%的股权,安徽安元创新风险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持有13.92%,王必昌等12个自然人持有34.41%的股权;注册资本:12,000万元;公司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合巢产业新城;法定代表人:李端忠;主营业务为从事PVB胶片的生产与销售。
截至 2021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为40,424.87万元,净资产为19,077.42万元;营业收入为29,090.66万元,净利润为1,842.19万元。(经审计)
皖维集团为本公司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 10.1.3 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金泉实业、皖维物流、皖维皕盛为本公司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 10.1.3 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包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销售业务和关联采购业务。
(二)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本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的原则:①自愿平等、诚实可信的市场定价原则;②尽量避免和减少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③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原则。
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销售、关联采购业务产生的关联交易均采用市场化的定价原则。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的目的
公司与关联方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并按照市场公允价格进行交易。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自愿平等、诚实可信的市场定价原则,交易没有损害公司长远利益和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长期以来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有序进行。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遵循了市场公允原则,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 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八届十四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八届十一次监事会决议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3月10日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063 公司简称:皖维高新
(下转7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