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1205 证券简称:盛航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5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20,266,667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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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主要业务
公司作为国内液体化学品航运龙头企业之一,主要从事国内沿海、长江中下游液体化学品、成品油水上运输业务,承运的化学品种类包括二甲苯、混合二甲苯、纯苯、甲苯、邻二甲苯、丙烯腈、苯乙烯、甲醇、乙二醇、环氧丙烷等近二十余种,覆盖了市场上有运输需求的绝大部分液体化学品种类。截至2021年末,公司控制的船舶22艘(包含三艘租赁船舶),总运力14.37万载重吨,其中化学品船19艘,油船3艘。另有在建船舶5艘(含运力置换新造船1艘)。公司与中石化、中石油、中化集团、恒力石化、浙江石化、扬子石化-巴斯夫等大型石化生产企业形成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提供安全、优质、高效的水上运输服务,获得了客户的高度认可。近年来保持快速、健康的发展趋势,公司以安全管理为重点,聚焦客户需求,凭借优质、高效的物流服务,在行业内积攒了良好口碑。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扩展运力规模,实现船舶运力较大幅度的增长。凭借“安全、优质、高效”的运输服务,实现了较为稳定的业务增长,公司2021年度全年实现液体化学品水路运量395.34万吨,较上一年度增加24.84%。2021年全年实现油品水路运量64.58万吨,受油品运输市场变化,较2020年度有所回落。
2021年度,公司努力消化因全球疫情影响带来的国内船员市场人才紧缺,人工成本上升,燃料油成本增加等不利因素,继续保持安全、优质、高效的客户服务,强化高标准、专业化的安全运输管控体系,合理布置运力结构、优化船队调配、提升运营效率,继续推进船舶技改及技术研发保障船舶运输安全,提高管理经营效率;及时把握市场动向,不断拓展主营业务,以保障公司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1,271.4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7.6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996.2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6.2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2,098.1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26%。
公司将继续深耕危化品水路运输领域,做好大型化工企业的配套物流服务。未来在危化品水路运输领域,将逐步拓展高端化学品运输业务,并不断拓展液化石油气、液氨等新能源运输业务,以此为基础不断向码头、仓储、公路运输上下游供应链延伸,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的运输服务,提升公司一体化服务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南京盛德鑫安能源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清洁能源液氨的经营贸易,通过以经营贸易为突破点,后续配合公司新造液氨船开展液氨水路运输业务,为公司布局清洁能源液氨的贸易、水路运输、公路运输、码头仓储一体化发展、一站式服务打下基础。
2、报告期内业绩驱动因素
(1)行业需求持续增长。近年来国内石化产业运行呈现良好的增长态势,主要产品产销两旺,相应地对石化物流行业需求持续增长。
(2)公司船舶运力不断增加。随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逐步实施,公司船舶运力实现稳步增加,截至2021年末,公司控制的船舶22艘(包含三艘租赁船舶),总运力14.37万吨,运力水平不断提升。
(3)维持现有客户,不断开拓新客户。公司重视大客户战略执行,与中石化、中石油、中化集团、恒力石化、浙江石化、扬子石化-巴斯夫等大型石化生产企业形成了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并相继开拓中海石油、东海石化、青岛丽东、沙伯基础等优质客户。公司将在维系现有客户的基础上持续开拓业内知名的优质化工企业客户。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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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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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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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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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除已披露外,公司无其他重大事项。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刘蓉,作为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有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审慎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1年度工作情况述职如下:
一、董事会、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本人在任职期间,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在召开会议前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和相关资料,主动获取并了解相关背景信息,以专业能力和经验对相关事项进行合理的分析和判断,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公司2021年度共计召开10次董事会,本人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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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公司2021年度共计召开5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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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2021年按照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积极履行委员职责,并以专业委员会委员身份向董事会提出意见,以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公司内控体系。报告期内,本人以专业委员会委员身份对2021年度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方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等事项、定期报告、内部审计、交易与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增补董监事、聘任总经理等事项与其他委员进行了审议,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公司2021年度共计召开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7次审计委员会、2次提名委员会。其中本人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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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1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的相关事项在决策前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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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形式,着重了解公司业务经营情况、规范运作情况、内部管理情况、财务状况等相关事项。因新冠疫情影响,对本人现场参加会议及现场调查产生了一定影响,公司灵活采用现场结合视频会议的方式组织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本人积极通过现场参会及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的工作,通过与外部审计机构开会沟通,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重要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运行动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和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研读各项议案,与公司进行积极的沟通,确认相关事项的背景和目的,核查实际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审议事项做出公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公司经营决策中的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遵守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原则,认真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3、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以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意识。
六、其他说明事项
2021年度,本人未对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异议;未发生本人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未发生本人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未发生本人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2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审慎、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加强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关注公司日常经营情况,督促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运作。同时,不断加强自身专业知识的学习,提升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刘 蓉
2022年3月8日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王学锋,作为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有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审慎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1年度工作情况述职如下:
一、董事会、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本人在任职期间,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在召开会议前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和相关资料,主动获取并了解相关背景信息,以专业能力和经验对相关事项进行合理的分析和判断,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公司2021年度共计召开10次董事会,本人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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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公司2021年度共计召开5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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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2021年按照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积极履行委员职责,并以专业委员会委员身份向董事会提出意见,以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公司内控体系。报告期内,本人以专业委员会委员身份对公司增补董监事、聘任总经理、交易与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等事项与其他委员进行了审议,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公司2021年度共计召开2次提名委员会,6次战略委员会。其中本人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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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1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的相关事项在决策前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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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形式,着重了解公司业务经营情况、规范运作情况、内部管理情况、财务状况等相关事项。因新冠疫情影响,对本人现场参加会议及现场调查产生了一定影响,公司灵活采用现场结合视频会议的方式组织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本人积极通过现场参会及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的工作,通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重要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运行动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和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研读各项议案,与公司进行积极的沟通,确认相关事项的背景和目的,核查实际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审议事项做出公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公司经营决策中的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遵守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原则,认真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3、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以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意识。
六、其他说明事项
2021年度,本人未对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异议;未发生本人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未发生本人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未发生本人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2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审慎、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加强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关注公司日常经营情况,督促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运作。同时,不断加强自身专业知识的学习,提升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王 学 锋
2022年3月8日
证券代码:001205 证券简称:盛航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3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3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通过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2月2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桃元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会议的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董事会秘书、部分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董事会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与会董事在认真听取了总经理李广红先生所作的《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后认为,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2021年度公司落实董事会决议、管理经营、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制作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汇报公司董事会2021年度工作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周友梅、王学锋、刘蓉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制作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16)以及《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15)。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制作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1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20,266,66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15,634,666.71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48,106,667股。本年度不送红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拟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2,026.6667万股为基数进行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转增4股。本次转股后,公司注册资本由12,026.6667万元变更为16,837.3334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12,026.6667万股变更为16,837.3334万股。公司本次实施权益分派增加注册资本经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按照现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在变更后的注册资本基础上实施权益分派增加注册资本。
因实施上述权益分派增加注册资本事项,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20)。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议案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2021年度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议案出具了《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盘活存量船舶资产,2022年度公司拟以抵押、融资租赁等形式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融资额度,融资方式包括银行借款、融资租赁、开立信用证、银行承兑等。最终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批准的额度为准,具体使用的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在授权期限内,借款额度可循环使用。关联方李桃元先生及其配偶林智女士将根据银行等金融机构需要为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且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
本次申请融资额度事项的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暨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暨关联担保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5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关联董事李桃元、丁宏宝、李凌云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资产池业务额度及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满足公司经营需求,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盛德鑫安能源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德鑫安”)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南京分行”)开展资产池业务总额度,由7,000万元增加至30,000万元,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盛德鑫安共享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资产池额度,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资产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一年,具体开展期限以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盛德鑫安与浙商银行南京分行最终签署的相关合同中约定期限为准。公司与公司全资子公司盛德鑫安为使用资产池额度互相提供资产池质押担保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资产池业务额度及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公司拟定每年向每位独立董事支付7.2万元(税前)的独立董事津贴。独立董事取得津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5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独立董事周友梅、王学锋、刘蓉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2022年度公司绩效考核总体方案〉的议案》。
依据公司2022年度总体经营目标,结合2021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为促进业绩增长,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改善管理,特制定本年度考核激励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为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简化公司与各子公司之间的核算流程,公司拟变更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估计,将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子公司的应收款项归并至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子公司的应收账款组合,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测试后未减值的不计提坏账准备;测试后有客观证据表明可能发生减值的,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了会计核算的严谨性和客观性,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母公司及各子公司单体财务报表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22年 3月31日召开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4)。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5、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出具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6、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7、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8、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暨关联担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001205 证券简称:盛航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4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2年3月31日(星期四)下午14:00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3月31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9:15一9:25,9:30一11:30,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9:15至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3月24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3月24日(星期四)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南京市栖霞区广月路十月公社科创园S11号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
2、特别说明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以上议案中7.0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2)。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证券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3),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由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应将上述材料以专人送达、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送达本公司。
2.登记时间及地点
(1)现场登记时间:2022年3月30日9:00一11:30,13:30一17:00。
(2)信函、传真、邮件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0日17:00。来信请在信函上注明“盛航股份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地点:南京市栖霞区广月路十月公社科创园S11号三楼会议室。
3、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5-85668787(董秘办)
指定传真:025-85668989(传真请注明:董秘办)
指定邮箱:njshhy@njshshipping.com(邮件主题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
4、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1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1205;
2、投票简称为:盛航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3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自然人股东《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并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打“√”)对下列议案进行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
请将表决意见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所对应的方格内打“√”,多打或者不打视为弃权。
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 是 □ 否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附件3:机构股东《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名称: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出席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并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打“√”)对下列议案进行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
请将表决意见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所对应的方格内打“√”,多打或者不打视为弃权。
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 是 □ 否
委托人签名(加盖公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1205 证券简称:盛航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4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3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通过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2月2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吴树民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制作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汇报公司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制作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16)以及《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15)。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制作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1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20,266,66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15,634,666.71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48,106,667股。本年度不送红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20)。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管理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2021年度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盘活存量船舶资产,2022年度公司拟以抵押、融资租赁等形式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融资额度,融资方式包括银行借款、融资租赁、开立信用证、银行承兑等。最终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批准的额度为准,具体使用的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在授权期限内,借款额度可循环使用。关联方李桃元先生及其配偶林智女士将根据银行等金融机构需要为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且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
本次申请融资额度事项的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暨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担保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本次关联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长远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增加资产池业务额度及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满足公司经营需求,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盛德鑫安能源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德鑫安”)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南京分行”)开展资产池业务总额度,由7,000万元增加至30,000万元,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盛德鑫安共享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资产池额度,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资产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一年,具体开展期限以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盛德鑫安与浙商银行南京分行最终签署的相关合同中约定期限为准。公司与公司全资子公司盛德鑫安为使用资产池额度互相提供资产池质押担保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资产池业务额度及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增加资产池业务额度是为增强公司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有利于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业务中,公司与公司全资子公司盛德鑫安为使用资产池额度互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资产池质押担保。本次担保将有利于全资子公司获取必要的资金支持,有助于其经营的持续稳定。本次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盛德鑫安本次增加资产池业务额度及担保额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为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简化公司与各子公司之间的核算流程,公司拟变更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估计,将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子公司的应收款项归并至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子公司的应收账款组合,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测试后未减值的不计提坏账准备;测试后有客观证据表明可能发生减值的,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了会计核算的严谨性和客观性,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母公司及各子公司单体财务报表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3月10日
(下转8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