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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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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03-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707 证券简称:*ST 双环 公告编号:2022-024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为:

(1)化工业务:公司本部运用联碱法生产纯碱和氯化铵等化工产品。联碱法是将氨碱法和合成氨联合起来,同时生产纯碱和氯化铵两种产品的方法。与此对应,本行业的上市公司如山东海化、三友化工等从事氨碱法制碱,远兴能源从事天然碱生产。公司现有纯碱产能110万吨/年,氯化铵是联碱法制造纯碱时的共生产品,每生产1吨纯碱同时产生1吨氯化铵。公司自备真空制盐装置,产能120万吨/年,用于生产联碱法工艺所需的盐。

公司联碱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料是煤、盐及合成氨,能源消耗主要是电力。公司租赁控股股东湖北双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的盐矿采矿权自行生产原材料盐,所需煤和电力进行市场化外部采购,公司以市场价外部采购合成氨。公司主导产品纯碱是基础化工产品,在国民经济中具有广泛的应用,下游重要用户有玻璃制造、洗涤剂合成、冶金、造纸、食品制造等行业;氯化铵是氮肥的一种,在工业领域也可用于电池、电镀等领域。

影响公司业绩的外部因素主要是纯碱行业具有较强的周期性,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2021年在宏观经济形势恢复反弹的背景下,纯碱和氯化铵需求良好,加上各种因素带来的工业品和原材料涨价,2021年年中纯碱和氯化铵价格出现显著上涨,之后虽有所回调但至2021年末仍处于较高价位。从内部来讲,公司产品属于基础化工产品、各厂家产品性能差异不大,销价控制和生产成本控制是公司化工业务业绩驱动的主要因素。销价一方面跟公司开发优质客户有关,也跟同行和下游产业布局、化工行业周期性波动密切相关;生产成本控制除受原材料价格影响之外,与不同厂家之间设备配置不同、生产控制能力差异有关。

(2)其他业务:子公司武汉宜富华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从事贸易业务,业务规模较小。2021年内,公司对外转让了所持有的湖北宜化置业有限公司全部股权,完成后公司彻底退出房地产开发领域。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双环集团重组情况

2021年3月9日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湖北省宏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湖北双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纾困重组协议》,根据纾困重组协议约定,达到相关条件后,宜化集团拟分二次无偿划转持有的双环集团52.037%股权给宏泰集团。

2021年9月13日宜化集团与宏泰集团签署了《湖北双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第一次股权无偿划转协议》,划转后宜化集团持有双环集团 66% 股权,宏泰集团持有双环集团 34%股权。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二)终止经营

证券代码:000707 证券简称:*ST双环 公告编号:2022-020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0 年度出具的审计意见类型为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 。

3.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对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4.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主要从事大型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执业,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专业胜任能力,能够较好地满足公司内部控制以及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要求。

在 2021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决定,公司拟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相关费用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经理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04室。大信在全国设有31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全球成员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26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262人,其中合伙人156人,注册会计师1042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2020年度业务收入18.32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5.6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84亿元。2020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81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249.51亿元,收费总额2.31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0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0年12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五洋债”案判决本所及其他机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本所不服判决提出上诉。2021年9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维持原判。

3.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大信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4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近三年从业人员中2人受到行政处罚、25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朝鸿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从业年限21年,现任大信事务所合伙人、部门经理。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主要为东贝集团(601956)、国祯环保(300388)、荃银高科(300087)、盛新锂能(002240)等多家上市公司。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汤萍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肖献敏

该复核人员拥有注册会计师资质。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从2005年至今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相关工作。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2021年度收费90万元(含内部控制审计费35万元),较上一期减少10万元。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进行了充分了解,并就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任大信为公司 2022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我们同意将“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执业资格,该所在2021年度对公司的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年度审计业务。我们同意继续聘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4.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照。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000707 证券简称:*ST双环 公告编号:2022-019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公司2020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90,233,786.57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修订)》“第14.3.1条第(二)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5,744,827.1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977,449,144.96万元;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261,281.7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6,903,629.76万元;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80,371,219.2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00,297,004.76万元,且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修订)》“第13.3条第(六)项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本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以上情形的具体情况详见2021年3月5日公司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三、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出具的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显示2021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589,274,646.03元,前期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不存在。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出具的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显示,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22,620,026.76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21,517,188.32元,前期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当前已不存在。

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修订)》的相关规定自查,公司不存在第9.3.1条规定的其他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亦不存在第9.8.1条规定的其他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鉴于此,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修订)》第9.3.7条和第9.8.5条规定,特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的“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股票正常交易。

四、独立董事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独立意见

1.2022年3月8日,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

2.经核查,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事项已纠正,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修订)》的相关规定自查,公司不存在第9.3.1条规定的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亦不存在第9.8.1条规定的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修订)》中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3.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有利于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五、风险提示

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000707 证券简称:*ST双环 公告编号:2022-021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部分应收款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22年3月8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部分应收款项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管理,防范财务风险,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拟对相关资产进行核销。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销情况概述

为了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及时清理应收款项,公司拟对截止2021年12月31日总计6820.06万元(其中应收账款5,596.28万元,其他应收款1,223.78万元)进行核销已全部计提坏账。涉及多家债务人,主要为2006年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收购湖北双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前遗留,因账龄时间长、客户单位已注销等因素,导致以前年度多次清收均无法收回,并且已超过诉讼时效,对确实已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予以核销。

核销事项由公司聘请湖北诚拓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建议核销上述应收款项。

(一)核销应收账款情况

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涉及单位262家,核销金额合计 5,596.28万元,明细表如下:

(二)核销其他应收款情况

本次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涉及单位25家,核销金额合计1,223.78万元,明细表如下:

二、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核销的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合计人民币6820.06万元,本次核销的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大部分是10年以上账龄的应收款项,均已于以前年度全额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因此,本次资产核销事项对公司本年度净利润和净资产无影响。本次应收款项的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的要求,核销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会计政策的要求,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核销后公司将建立已核销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的备查簿,保留以后可能用以追索的资料,不影响债权清收工作。

三、本次核销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3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核销部分应收款项的议案》(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核销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的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本次核销的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均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核销不影响当期损益,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本次核销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核销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是为了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核销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本次拟核销的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核销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的事项。

(四)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000707 证券简称:*ST双环 公告编号:2022-022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新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司将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通知规定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二)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作为境内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均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需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000707 证券简称:*ST双环 公告编号:2022-026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周文杰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周文杰先生因工作安排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的任何职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周文杰先生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周文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公司将尽快按照法定程序补选董事。

公司及董事会对周文杰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000707 证券简称:*ST双环 公告编号:2022-025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3月8日采用现场会议与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举行,会议地点为湖北省应城市东马坊团结大道26号双环科技办公大楼三楼一号会议室。

2.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

3.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汪万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详情见本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1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详情见本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1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2,262万元,上市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42,934.96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99,877.80万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26,241.13万元,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求,为了保障公司持续发展、平稳运营,亦为全体股东利益的长远考虑,公司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分红,不送红股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此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意见详情见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同日公告。

4.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意见详情见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同日公告。议案详情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详情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及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详情见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同日公告。议案详情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7.审议并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意见详情见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同日公告。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核销部分应收款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意详情见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同日公告。议案详情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核销部分应收款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议案详情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22。

三、备查文件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000707 证券简称:*ST双环 公告编号:2022-018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3月8日举行,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与视频会议相结合的形式举行,会议地点为湖北省应城市东马坊团结大道26号双环科技办公大楼三楼一号会议室。

2、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的监事人数为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3人。

3、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刚应先生主持。

4、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工作报告:

1)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共举行7次监事会会议,全体监事均参加了各次会议。监事会审议事项分别为: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2020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议案;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湖北环益化工有限公司与应城宜化化工有限公司签署〈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湖北环益化工有限公司与应城宜化化工有限公司之重大资产出售协议〉的议案》、《关于〈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议案。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湖北环益化工有限公司与应城宜化化工有限公司签署〈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湖北环益化工有限公司与应城宜化化工有限公司之重大资产出售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关于〈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

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对湖北宜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2)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在报告期内能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规范运作。公司重大决策科学合理,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建立和完善了各项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经理执行职务时能够勤勉尽责,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3)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和对有关事项作出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

4)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5)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公允合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双方权利、义务由签订的协议、合同予以规范,双方均严格按协议履行,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6)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整而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营运的各个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为本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了合理保障。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不存在重大缺陷,能够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7)检查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已按照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制订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该制度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及时登记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报告期内,公司无内幕交易行为发生,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执行到位、有效。

2、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详情见本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1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2,262万元,上市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42,934.96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99,877.80万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126,241.13万元,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求,为了保障公司持续发展、平稳运营,亦为全体股东利益的长远考虑,公司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分红,不送红股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此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详情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核销部分应收款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核销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的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本次核销的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均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核销不影响当期损益,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本次核销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的事项。

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详情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核销部分应收款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详情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详情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22。

三、备查文件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