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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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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

2022-03-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25 证券简称:*ST松江 公告编号:临2022-018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于2022年3月9日作出(2021)津02破50号之八《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

●鉴于重整计划已经执行完毕,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按照监管要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后的5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相应的“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于近日收到法院(2021)津02破50号之八《民事裁定书》,法院裁定确认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一、重整情况概述

2021年4月20日,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松江股份清算组担任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1)。

2021年11月12日,公司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及出资人组会议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出资人组表决通过了《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3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97)、《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资人组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98)。

2021年11月15日,法院作出(2021)津02破50号之七《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6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100)。

2022年2月15日,公司向管理人提交了《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工作报告》。2022年2月25日,管理人向法院提交了《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监督报告》及《关于确认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申请》,提请法院裁定确认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重整程序。

2022年3月9日,法院作出(2021)津02破50号之八《民事裁定书》,确认公司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

二、《民事裁定书》的主要内容

“本院认为,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明确规定了执行完毕的标准,现根据该标准,经管理人监督确认,本案重整计划已经执行完毕,管理人申请终结重整程序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条、第九十一条、第九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确认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二、终结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三、重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通过在重整程序中实施出资人权益调整,引入重整战略投资者提供资金支持,有效化解了公司债务危机,改善了公司资产负债结构。重整完成后,随着债务危机的化解及重整战略投资者对公司业务发展的支持,公司将聚焦信息技术主业,公司基本面将发生根本性改善,并逐步恢复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重回良性发展轨道。

(二)经过公司初步测算,本次重整将对公司2021年度期末净资产和净利润产生积极影响,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经审计后的2021年年度报告为准。

四、风险提示

(一)公司股票因2018年度、2019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为负值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因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2020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1、鉴于重整计划已经执行完毕,公司将按照监管要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后的5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相应的“退市风险警示”。

2、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21年度期末净资产为正值,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临2022-010)。若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最终确定为负值或出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规定情形的,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因2018、2019、2020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均为负值,且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三)法院已裁定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改善经营状况,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