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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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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33版)

2022-03-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3版)

⑤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如果债券持有人不作具体指示,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授权委托书应在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24小时之前送交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

(6)召集人和律师应依据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供的、在债权登记日交易结束时持有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债券持有人名册共同对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的资格和合法性进行验证,并登记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张数。上述债券持有人名册应由公司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取得,并无偿提供给召集人。

5、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

(1)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现场方式召开,也可以采取通讯等方式召开。

(2)债券持有人会议应由公司董事会委派出席会议的授权代表担任会议主席并主持。如公司董事会未能履行职责时,由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以所代表的本次债券表决权过半数选举产生一名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担任会议主席并主持会议。

(3)应单独或合并持有本次债券表决权总数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的要求,公司应委派一名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除涉及公司商业秘密或受适用法律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定的限制外,出席会议的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债券持有人的质询和建议作出答复或说明。

(4)下列机构和人员可以列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6、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

(1)向会议提交的每一议案应由与会的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其正式委托的代理人投票表决。每一张未偿还的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拥有一票表决权。

(2)公告的会议通知载明的各项拟审议事项或同一拟审议事项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逐项分开审议、表决。除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会议中止或不能作出决议外,会议不得对会议通知载明的拟审议事项进行搁置或不予表决。

会议对同一事项有不同提案的,应以提案提出的时间顺序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就未经公告的事项进行表决。

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拟审议事项时,不得对拟审议事项进行变更,任何对拟审议事项的变更应被视为一个新的拟审议事项,不得在本次会议上进行表决。

(3)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拟审议事项表决时,只能投票表示: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所持有表决权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废票,不计入投票结果。未投的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不计入投票结果。

(4)下述债券持有人在债券持有人会议上可以发表意见,但没有表决权,并且其所代表的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张数不计入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出席张数:

①债券持有人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公司股东;

②上述公司股东、公司及担保人(如有)的关联方。

(5)会议设计票人、监票人各一名,负责会议计票和监票。计票人、监票人由会议主席推荐并由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担任。与公司有关联关系的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不得担任计票人、监票人。

每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投票时,应当由至少两名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一名公司授权代表参加清点,并由清点人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律师负责见证表决过程。

(6)会议主席根据表决结果确认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是否获得通过,并应当在会上宣布表决结果。决议的表决结果应载入会议记录。

(7)会议主席如果对提交表决的决议结果有任何怀疑,可以对所投票数进行重新点票;如果会议主席未提议重新点票,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对会议主席宣布结果有异议的,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重新点票,会议主席应当即时组织重新点票。

(8)除本规则另有规定外,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二分之一以上未偿还债券面值的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

(9)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但其中需经有权机构批准的,经有权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本规则的规定,经表决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参加会议或明示不同意见的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任何与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的决议如果导致变更公司与债券持有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除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明确规定债券持有人作出的决议对公司有约束力外:

①如该决议是根据债券持有人的提议作出的,该决议经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通过并经公司书面同意后,对公司和全体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②如果该决议是根据公司的提议作出的,经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通过后,对公司和全体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10)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应在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之日后二个交易日内将决议于监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公告中应列明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地点、方式、召集人和主持人,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和代理人人数、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和代理人所代表表决权的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张数及占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总张数的比例、每项拟审议事项的表决结果和通过的各项决议的内容。

(11)债券持有人会议应有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记载以下内容:

①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议程和召集人名称或姓名;

②会议主持人以及出席或列席会议的人员姓名,以及会议见证律师、计票人、监票人和清点人的姓名;

③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和代理人人数、所代表表决权的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张数及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和代理人所代表表决权的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张数占公司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总张数的比例;

④对每一拟审议事项的发言要点;

⑤每一表决事项的表决结果;

⑥债券持有人的质询意见、建议及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答复或说明等内容;

⑦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认为应当载入会议记录的其他内容。

(12)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应当保证债券持有人会议记录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债券持有人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会议主持人、召集人(或其委托的代表)、见证律师、记录员和监票人签名。

债券持有人会议记录、表决票、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授权委托书、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等会议文件资料由公司董事会保管,保管期限为十年。

(13)召集人应保证债券持有人会议连续进行,直至形成最终决议。因不可抗力、突发事件等特殊原因导致会议中止、不能正常召开或不能作出决议的,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尽快恢复召开会议或直接终止本次会议,并将上述情况及时公告。同时,召集人应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于干扰会议、寻衅滋事和侵犯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应采取措施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14)公司董事会应严格执行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代表债券持有人及时就有关决议内容与有关主体进行沟通,督促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具体落实。

(四)承销方式及承销期

1、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由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2、承销期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承销期为2022年3月11日至2022年3月21日。

(五)发行费用

注:以上金额为不含税金额,各项发行费用可能会根据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有所增减。

(六)承销期间的停牌、复牌及本次发行上市的时间安排、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

注:以上日期均为交易日。如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对上述日程安排进行调整或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公司将及时公告并修改发行日程。

本次可转债发行承销期间公司股票正常交易,不进行停牌。

(七)本次发行证券的上市流通

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申请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八)投资者持有期的限制或承诺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无持有期限制。

三、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

(三)律师事务所

(四)审计机构

(五)资信评级机构

(六)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七)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收款银行

(八)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相关机构的关系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持有人名册,截至2021年9月30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受托管理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西部证券投资(西安)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7,270股,占发行人总股本的0.0072%。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第二节 发行人股东情况

一、发行人的股本结构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二、发行人的前十名股东的持股情况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徐久振、招立萍系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久振、招立萍为夫妻关系。本次发行前,徐久振和招立萍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44.98%的股份,直接和间接合计支配公司47.96%的表决权。

公司上市以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化。

第三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本节的财务会计数据反映了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与现金流量;如无特别说明,本节引用的财务数据均引自公司经审计的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公司披露的未经审计的2021年1-9月财务报告。

本节对财务报表的重要项目进行了说明,投资者欲更详细地了解本公司报告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关注募集说明书备查文件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全文,以获取全部的财务资料。

公司在管理层分析中,采用了与同行业公司对比分析的方法,以便投资者更深入理解公司的财务及非财务信息。公司选取了A股上市公司中泰坦科技、皓元医药、药石科技及义翘神州作为可比公司。其中,泰坦科技、皓元医药、义翘神州与阿拉丁均系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中“M73研究和试验发展”行业的下属企业,在产品种类、客户群体方面与公司存在重叠;药石科技虽然与公司行业分类不同,但其主要产品为分子砌块,该产品系药物研发过程中所用的一类科研试剂产品,与公司高端化学试剂下的合成砌块产品相重合,同时药石科技客户群体主要为国内外医药企业、生物技术公司及科研机构,与公司存在重叠和相似性。

上市公司可比公司的相关信息均来自其公开披露资料,公司不对其准确性、真实性做出判断。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意见类型及重要性水平

(一)审计意见类型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本公司的委托,审计了本公司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大华审字【2020】004016号(包含2018年度和2019年度报告)、大华审字【2021】004869号(2020年度报告)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该审计报告认为:阿拉丁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阿拉丁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重要性

发行人在本节披露的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大事项标准为以营业利润的5%确认为重要性水平。

二、财务报表

(一)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合并利润表单位:元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报表编制范围及变化情况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

(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1、合并报表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被投资方可分割的部分)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2、合并报表范围

截至2021年9月30日,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3、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2017年6月9日,根据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美国全资子公司-阿拉丁实业有限公司,英文名:ALADDIN INDUSTRIAL CORPORATION》的议案,公司于2017年8月1日成立清算组,清算期间为2017年8月1日至2018年1月31日。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成了注销相关手续,并于2018年7月完成清算。

客学谷成立于2019年3月20日,公司持有客学谷100%股权,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阿拉丁生物成立于2021年2月25日,公司持有阿拉丁生物100%股权,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四、公司报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指标及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一)主要财务指标

注:2021年1-9月的指标已进行年化处理;

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①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②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净额)÷流动负债

③资产负债率=负债总计÷资产总计×100%

④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期末总股本

⑤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净额

⑥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净额

⑦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折旧摊销

⑧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⑨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总股本

⑩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期末总股本

(二)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注:①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0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②基本每股收益=P÷S;S=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③公司不存在稀释性潜在普通股。

(三)公司最近三年一期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政府补助及持有的结构性存款产生的投资收益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1-9月,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分别为增加169.69万元、减少19.22万元、增加512.79万元和增加210.37万元。

五、报告期内重要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

(一)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2018年会计政策变更

(1)财务报表列报

2018年1月12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根据解读的相关规定:对于利润表新增的“资产处置收益”行项目,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通知》进行调整。对于利润表新增的“其他收益”行项目,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2)财务报表列报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归并部分资产负债表项目,拆分部分利润表项目,并于2018年9月7日发布了《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明确要求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在“其他收益”列报,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均作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列报等。根据上述规定,本公司已经根据新的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因此发生变更的,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2、2019年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上四项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于2019年1月1日之前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衔接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未调整可比期间信息。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1月1日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规定

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公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该准则修订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同时要求企业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企业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规定

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公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该准则修订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同时要求企业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交易,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企业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交易,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4)财务报表列报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相应调整。除此之外,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有影响的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3、2020年会计政策变更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衔接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2020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在执行新收入准则时,本公司仅对首次执行日尚未执行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对于最早可比期间期初之前或2020年年初之前发生的合同变更未进行追溯调整,而是根据合同变更的最终安排,识别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以及在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之间分摊交易价格。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1月1日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表仅呈列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包括在内,因此所披露的小计和合计无法根据上表中呈列的数字重新计算得出。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表仅呈列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包括在内,因此所披露的小计和合计无法根据上表中呈列的数字重新计算得出。

本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报告期营业收入、归属于公司普通股东的净利润、资产总额、归属于公司普通股东的净资产数据无影响。

4、2021年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执行新租赁准则,执行新租赁准则对2021年9月30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二)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三)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六、报告期内的主要税收政策、纳税主要税种及税率

(一)公司的主要税种及税率

注:①公司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商品及提供租赁服务,原适用17%、11%税率。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适用税率调整为16%、10%;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联合发布“2019年第39号公告”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发布“2019年第14号公告”,自2019年4月1日起,适用税率调整为13%、9%;②地方教育费附加自2019年7月份起由原1%调整为2%。

公司适用所得税税率列示如下:

注:2021年1-9月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按25%预缴。

(二)税收优惠及批文

公司2018年11月2日取得编号为GR201831000781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公司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享受国家重点的扶持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公司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2021年10月9日由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联合下发了编号为GR202131000238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的规定,本公司的子公司上海客学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七、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结构及变动情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36,434.21万元、39,058.82万元、86,354.76万元和89,641.35万元,公司的总资产规模随着公司业务迅速的发展、销售规模不断的扩大而增加。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分别为17,639.15万元、20,538.86万元、67,779.03万元和65,703.74万元,占当期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8.41%、52.58%、78.49%和73.30%。2020年末,公司流动资产规模较以前年度大幅增长,主要系公司于2020年10月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募集资金净额为43,443.01万元,募集资金的到位使得公司流动资产增加。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非流动资产分别为18,795.06万元、18,519.96万元、18,575.74万元和23,937.60万元,占当期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1.59%、47.42%、21.51%和26.70%。公司非流动资产的规模较为稳定,2020年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大幅下降,主要系当年流动资产增长迅速所致。

1、流动资产的构成及变化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存货构成,报告期各期末,上述资产合计占当期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86.96%、87.90%、96.16%和91.62%。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主要项目的变动情况如下: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货币资金主要由银行存款构成,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7,435.80万元、8,357.79万元、34,006.07万元和40,602.57万元,占各期末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0.41%、21.40%、39.38%和45.29%,占各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2.16%、40.69%、50.17%和61.80%,是流动资产主要的构成项目。受2020年10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募集资金到账的影响,公司2020年末货币资金规模大幅增加。

(2)交易性金融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年10月,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募集资金的到位使得公司资金规模大幅增加。由于首发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受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影响,因此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在投资期限内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1年9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在投资期限内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购买的投资产品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金额为5,000.00万元,均为结构性存款。

(3)应收账款

①应收账款整体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的基本情况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注:截至2021年9月末,应收账款账面净值占当期营业收入比重已经年化处理。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净值分别为1,491.79万元、1,804.10万元、1,841.18万元和2,452.03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8.97%、8.61%、7.86%和9.31%(年化处理)。公司2021年9月末应收账款有所增加主要系前三季度销售收入对应的部分应收款客户处于请款周期所致。

②应收账款账龄分布及坏账准备计提分析

2018年,公司采用账龄分析法对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2019年、2020年及2021年1-9月,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法计算预期信用损失从而计提坏账准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按账龄组合及预期损失率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制定了较为稳健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并已按会计准则要求及时足额计提坏账准备。公司客户主要为行业内的知名企业,应收账款质量较好,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主要为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应收账款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相对较小。

③坏账准备计提政策的同行业比较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对比情况:

数据来源:药石科技年度及2021年三季度报告,泰坦科技年度及2021年三季度报告、2017-2019年度审计报告,皓元医药与义翘神州2018-2020年度审计报告及2021年三季度报告。

公司制定了充分、合理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药石科技、泰坦科技基本相当,和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④应收账款前五名情况

公司应收账款主要为应收客户的销售货款,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前五名应收账款客户及其占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比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①国药集团化学试剂有限公司包括国药集团化学试剂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的国药集国药集团化学试剂北京有限公司、国药集团化学试剂陕西有限公司、国药集团化学试剂苏州有限公司、国药集团化学试剂合肥有限公司、国药集团化学试剂沈阳有限公司;②中国科学院包括其实际控制的喀斯玛(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中国科学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中国科学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所、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中国科学院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等;③苏州星科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包括苏州星科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的苏州星科元素化工贸易有限公司。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余额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重分别是43.18%、39.90%、45.17%和30.86%。上述客户均为实力较强且信誉良好的企事业单位,与公司保持常年合作,应收账款质量较好。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上述应收账款按照公司会计政策均计提了坏账准备。

(4)预付款项

报告期内,公司预付款项余额账龄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金额分别为478.12万元、482.30万元、523.95万元和2,607.79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31%、1.23%、0.61%和2.91%,主要为预付材料采购款等。2021年9月末公司预付账款大幅增加主要系公司加大采购力度导致预付材料采购款增加。

(5)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除应收利息外的其他应收款主要为保证金、押金、代扣代缴公积金和员工备用金,总体金额较小。

(6)存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的账面价值分别为7,904.07万元、9,696.49万元、10,094.03万元和14,580.11万元,占公司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1.69%、24.83%、11.69%和16.26%。公司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和库存商品,报告期各期末存货金额较大主要系公司采用的电商模式需要充足的库存商品备货、公司不断添加试剂新品种导致库存商品随之增加、公司需在单次生产时适度多生产一定数量的产品以满足客户对科研试剂一致性的要求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7)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其他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其他流动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249.90万元、94.65万元、129.34万元和233.43万元,主要为子公司阿拉丁试剂的增值税留抵扣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和公司预缴企业所得税。

2018年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主要系公司在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期间按25%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

2、非流动资产构成及变化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资产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无形资产构成,报告期内金额基本保持稳定,报告期各期末,上述资产合计占当期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98.59%、97.16%、96.25%和93.66%。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项目的变动情况如下:

(1)投资性房地产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性房地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分别为4,952.58万元、4,808.62万元、4,699.46万元和4,586.21万元,占各期末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3.59%、12.31%、5.44%和5.12%,占各期末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6.35%、25.96%、25.30%和19.16%,主要由出租的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构成。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的变化主要由摊销导致,并且公司经营情况良好,期末不存在减值迹象,未计提减值准备。

(2)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固定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11,705.76万元、11,405.98万元、11,489.65万元和15,698.74万元,主要为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办公电子设备等。2021年9月末固定资产大幅增加主要系公司购买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伽利略路11号7幢的房屋所致。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使用状态良好,不存在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减值准备。

(3)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余额分别为54.61万元、223.69万元、302.92万元和202.11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0.15%、0.57%、0.35%和0.23%,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29%、1.21%、1.63%和0.84%。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在建工程主要包括西信SAP软件系统建设、浪潮ERP系统建设等。

(4)使用权资产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使用权资产余额为769.95万元,系2021年度公司执行新的租赁准则,根据财政部2018年颁布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对于非短期租赁及低价值资产租赁的,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公司确认使用权资产为公司向廊坊市鑫达顺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广东悦安化工仓储有限公司及四川宏凯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租赁的仓库,租赁到期日分别为2024年1月1日、2024年5月10日及2024年6月30日。

(5)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由上表可知,公司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使用权。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1,870.93万元、1,778.51万元、1,689.39万元和2,135.19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14%、4.55%、1.96%和2.38%,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9.95%、9.60%、9.09%和8.9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对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未发生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情况,不存在重大减值因素,无需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6)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分别为62.48万元、73.03万元、42.19万元和120.96万元,主要系尚未摊销完毕的房屋装修费、购房补贴等。

(7)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分别为133.69万元、167.63万元、184.15万元和298.63万元,主要系各期资产减值准备、应付职工薪酬、递延收益等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

(8)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分别为15.00万元、62.50万元、167.95万元和125.80万元,主要系预付各种设备的采购款。

(二)负债的构成及其变化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公司负债主要为流动负债。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91.36%、91.16%、91.91%和83.88%。

1、流动负债的构成及变化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负债主要包括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应付职工薪酬及应交税费等。具体分析如下: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主要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主要为银行保证借款,短期借款规模较小。

(2)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分别为1,752.34万元、1,706.12万元、1,576.29万元和3,555.72万元,占各期末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42.10%、38.42%、33.65%和51.66%,主要为日常经营活动中应付供应商的采购款以及工厂厂房建设项目尚未结算的工程款。2021年9月末公司应付账款大幅增加主要系公司加大采购力度导致应付供应商的货款增加。

(3)预收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收款项分别为978.64万元、926.55万元、972.17万元和1,127.03万元,占各期末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23.51%、20.86%、20.75%和16.37%,主要系向客户收取的货款和预收租金。

(4)合同负债

2020年末和2021年9月末,公司合同负债分别为152.12万元、200.75万元,占各期末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3.25%、2.92%,系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将预收合同款项调整至合同负债。

(5)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分别为412.60万元、452.05万元、450.04万元和347.43万元,占各期末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9.91%、10.18%、9.61%和5.05%,主要为应付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

(6)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分别为252.55万元、460.85万元、592.84万元和414.35万元,占各期末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6.07%、10.38%、12.65%和6.02%,主要为应交增值税及应交企业所得税。

(7)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各期末,除应付利息外,公司其他应付款主要为押金、工程质保金等,金额分别为106.29万元、102.08万元、414.63万元和101.55万元,占各期末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2.55%、2.30%、8.85%和1.48%。

(8)其他流动负债

2020年末和2021年9月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分别为19.78万元、26.10万元,占各期末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0.42%、0.38%,系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将待转销项税额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负债”科目。

2、非流动负债的构成及变化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租赁负债

2021年9月末,公司确认的租赁负债金额为776.49万元,主要原因系2021年度公司执行新的租赁准则,根据财政部2018年颁布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对于非短期租赁及低价值资产租赁的,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租赁负债科目,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按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贷记“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科目,按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的差额,借记“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

(2)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应付职工薪酬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3)预计负债

2019年,因ORACLE ERP CLOUD系统建设项目合同纠纷,公司计提预计负债39.20万元,具体情况请参见本节之“十二、重大担保、仲裁、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之“(二)重大仲裁、诉讼事项及其他或有事项”。

(4)递延收益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收益分别为356.25万元、347.92万元、339.58万元和333.33万元,为需递延确认的“2015年上海市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芯硅谷高端仪器及耗材的生产基地及仓储基地建设项目”政府补助。

(三)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偿债能力的财务指标对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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