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2-012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宁波能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实业”),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其65%股份。
● 本次担保金额为6,5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能源实业融资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2,120万元,担保余额为24,515.81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021年4月20日、5月14日公告),同意公司与公司股东宁波开投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能源实业从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银行委托贷款、资产证券化、基金、资管、信托等渠道融资按65%:35%的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39亿元,担保余额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上述担保事项签署有效期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止,担保有效期限最长为5年。
近日,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控股子公司能源实业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申请1亿元授信,公司按65%股权比例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能源实业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2,120万元,担保余额为24,515.8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16%。本次担保事项后的累计担保总额和担保余额,均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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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经营数据系能源实业2021年1-9月财务数据,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3、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果主合同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的,保证期间自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任何一笔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其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如债权人与债务人就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担保金额:6,500万元。
四、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698.8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86,779.4万元,上述数额分别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18%和46.93%。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