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018 公司简称:乐鑫科技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1年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实施2021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128,254,340.80元,占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4.64%;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上述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的数额暂按目前公司总股本80,158,963股计算,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将以2021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计算为准。公司2021年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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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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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产品以“处理+连接”为方向。在物联网领域,目前已有多款物联网芯片产品系列。“处理”以MCU为核心,包括AI计算;“连接”以无线通信为核心,目前已包括Wi-Fi、蓝牙和Thread/Zigbee技术,产品边界扩大至 Wireless SoC 领域。
表2.1主要系列产品矩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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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1主要系列产品矩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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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更多产品信息,可使用官网产品选型工具了解https://products.espressif.com
随着公司发布新产品的节奏加快,已经开始逐步形成产品矩阵,用户可根据各应用的细分需求,来进行芯片选型。其中ESP32-S系列自ESP32-S3芯片开始,会强化AI方向的应用。ESP32-S3芯片增加了用于加速神经网络计算和信号处理等工作的向量指令(vector instructions)。AI开发者们通过使用这些向量指令,可以实现高性能的图像识别、语音唤醒和识别等应用。未来还会衍生出四核及以上多核AIoT产品线。ESP32-C系列中的ESP32-C6芯片可以为用户提供Wi-Fi 6技术的体验。ESP32-H系列中ESP32-H2的发布,标志着公司在Wi-Fi和蓝牙技术领域之外又新增了对IEEE 802.15.4技术的支持,进入Thread/Zigbee市场,进一步拓展了公司的Wireless SoC的产品线和技术边界。
除了提供性能卓越的智能硬件,乐鑫还提供完整丰富的软件解决方案,帮助客户快速实现产品智能化,缩短开发周期。
值得一提的是,公司的云产品ESP RainMaker的研发成果已商业化,从最初的云中间件进化为完整的AIoT平台,集成我们的芯片硬件、第三方语音助手、手机App和云后台等,实现了硬件、软件应用和云端一站式的产品服务战略。
截至报告期末,乐鑫已发展为一家支撑上万家商业客户和上百万开发者的物联网生态平台,累计出货物联网芯片7亿片以上,下游应用市场极具多样性。
图2.2乐鑫产品下游应用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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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产品最初的目标市场是面向智能家居和消费电子,但在产品设计上符合工业级要求,因此随着智能化在各行各业从0到1的发展,公司产品开始适用于越来越多的行业应用。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业务的增长将来自于以下几项驱动因素:
1.智能家居和消费电子智能化渗透率的不断提升;
2.其他行业的智能化从0到1开始启动,以及未来的智能化渗透率提升;
3.公司芯片产品线的继续扩张;(例如从单Wi-Fi芯片发展到目前已涵盖Wi-Fi、蓝牙、Thread/Zigbee等多种连接技术的芯片,未来还将增加Wi-Fi 6/6E;增加AI功能,例如离线语音识别、图像识别等功能)
4.云产品带来业务协同效应,从仅销售硬件发展到提供硬件、软件、云产品一站式服务。
(二)主要经营模式
经营模式:Fabless模式,即无晶圆厂生产制造、仅从事集成电路设计的经营模式。公司集中优势资源用于产品研发、设计环节,只从事集成电路的研发、设计和销售,生产制造环节由晶圆制造及封装测试企业代工完成。公司在完成集成电路版图的设计后,将版图交予晶圆制造厂商,由晶圆制造厂商按照版图生产出晶圆后,再交由封装测试厂商完成封装、测试环节,公司取得芯片成品后,主要用于对外销售,部分芯片委托模组加工商进一步加工成模组,再对外销售。
销售模式:公司采用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销售模式,直销客户多为物联网方案设计商、物联网模组组件制造商及终端物联网设备品牌商,经销客户为电子元器件经销商和贸易商及少量物联网方案设计商。
B2D2B商业模式:Business-to-Developer-to-Business,打造开发者生态来获取企业商业机会的商业模式。详见“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的“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的“(一)核心竞争力分析”中的开发者生态介绍。
(三)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公司主要从事集成电路产品的研发设计和销售,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代码为“I65”。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的“集成电路设计”。
集成电路行业是支撑国民经济发展和保障国家安全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产业,其发展程度是一个国家科技发展水平的核心指标之一,影响着社会信息化进程。自2000年以来,我国政府颁布了一系列政策法规,将集成电路产业确定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大力支持集成电路行业的发展,如2000年国务院颁布的《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2011年国务院颁布的《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2017年工信部颁布的《物联网“十三五”规划》,2020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等。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正式发布,提出将瞄准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等前沿领域,实施一批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国家重大科技项目;聚焦高端芯片、操作系统、人工智能关键算法、传感器等关键领域,加快推进基础理论、基础算法、装备材料等研发突破与迭代应用。这将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的发展推向了新的高度。
随着物联网、人工智能、汽车电子、半导体照明、智能手机、可穿戴设备等下游新兴应用领域的兴起,全球电子产品市场规模逐年扩大,带动了上游集成电路行业的加速发展。根据WSTS发布的半导体市场预测报告,2021年半导体市场全球销售额将达到5,272.23亿美元,同比增长19.7%。根据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统计,中国集成电路产业继续平稳增长。2021年1-9月中国集成电路产业销售额为6858.6亿元,同比增长16.1%。其中,设计业同比增长18.1%,销售额3111亿元;制造业同比增长21.5%,销售额为1898.1亿元;封装测试业同比增长8.1%,销售额1849.5亿元。整体来看,随着疫情控制与下游需求回暖,集成电路产业继续保持快速增长态势。
根据IC Insights的报道,预计MCU市场销售额在2023年将增长11%至188亿美元,2023年MCU的出货量将增长10%至296亿颗。随着对精度要求的不断提高,32位MCU市场迅速扩大。在嵌入式系统中,传感器及其他许多设备都开始连接入互联网,于是诞生了许多新的32位MCU设计来支持无线连接和互联网协议通信。与此同时,越来越多的32位MCU被广泛应用于消费品和工业设备中,而其成本几乎相当于原来消费电子中的8位和16位MCU。
公司聚焦的物联网领域,以Wireless SoC为代表的产品为主。此类无线芯片主要应用分布于智能家居中的家用电器设备、家庭物联网配件(例如灯、插座等)、工业物联网及其他各种品类。根据IDC FutureScape对中国智能家居市场的预测,智能家居生态平台将逐渐从底层系统进行统一,实现多设备协同,应用体验在多设备无缝迁移和衔接,且低功耗,预计到2022年,85%的设备可以接入互联平台,15%的设备搭载物联网操作系统。智能家居行业的增长会同时带动Wireless SoC的出货量增长。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在物联网Wi-Fi MCU通信芯片领域具有领先的市场地位。根据半导体行业调查机构TSR于2021年5月发布的《2021 wireless Connectivity Market Analysis》,公司是物联网Wi-Fi MCU芯片领域的主要供应商之一,2020年度全球出货量市占率第一,产品具有较强的国产替代实力和国际市场竞争力。截至年度报告发布日,TSR尚未发布最新的行业调查报告,根据预沟通,公司预计2021年全球出货量市占率第一。
随着公司在连接技术领域的边界拓展,公司的产品从Wi-Fi MCU进化为Wireless SoC。
主要竞争对手为:瑞昱、联发科、高通、NXP1、英飞凌2、Silicon Labs3、Nordic4
3.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计算“边缘化”趋势将更多AI和计算能力赋予边缘设备,为SoC设计公司提供更多机会的同时也提出了更高的PPA要求5。作为IoT边缘或终端设备的心脏,系统级芯片(SoC)不仅要有更好的性能,功耗和占用面积还要尽可能低。传统的通用型MCU/MPU/CPU已经难以满足不同应用场景和性能要求,结合边缘计算领域的技术和商用模式创新才能释放AI和算力的潜能。此外,不同应用场景对软件和AI算法的要求各异,虽然在边缘侧增加AI推理功能已经技术可行,但还需要定制化的芯片才能实现具有AI增强性能的处理器。当前,中小企业和初创公司更多专注于应用软件和AI算法方面,而大中型企业则更注重边缘计算的生态建设。
在物联网通信协议方面,Wi-Fi、蓝牙、Thread、Zigbee、NB-IOT、Cat.1等各种通信协议有各自主要应用领域,多种标准和协议并存将是未来IoT市场的状态。
此外,计算架构“开放”激发开源硬件创新,RISC-V掀起了开源硬件和开放芯片设计的热潮,现已得到全球很多大中企业、科研机构和初创公司的支持,围绕RISC-V成长起来的生态和社区也发展迅猛,从基础RISC-V ISA、内核IP到开发环境和软件工具,都在推动RISC-V生态的进一步扩大。
注5:PPA是Performance(性能)、Power(功耗)、Area(尺寸)三者的缩写。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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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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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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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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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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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8,637.15万元,较2020年同比增加66.77%;营业利润20,836.47万元,同比增加88.64%,利润总额20,833.01万元,同比增加88.6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9,842.77万元,同比增加90.70%。扣除结构性存款收益、政府补助等影响,报告期内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7,269.96万元,同比增加133.85%。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TEO SWEE ANN(张瑞安)
2022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688018 证券简称:乐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5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鑫科技”或“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2年3月10日在公司304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2月28日通过电话及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吕志华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吕志华女士主持,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本年度公司监事会召开了10次会议,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本年度内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对公司依法运作进行了检查,特别是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乐鑫科技2021年年度报告》及《乐鑫科技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1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1年末,公司总资产为2,129,056,142.87元,较年初增长16.37%,总负债为306,038,230.22元,较年初增长62.35%,股东权益为1,823,017,912.65元,较年初增加11.08%。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86,371,540.68元,同比增长66.77%,营业利润208,364,709.62元,同比上升88.64%,利润总额208,330,123.60元,同比上升88.6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98,427,707.60元,同比上升90.70%。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以实施2021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128,254,340.80元,占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4.64%;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上述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的数额暂按目前公司总股本80,158,963股计算,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将以2021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计算为准。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利润分配方案的详细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乐鑫科技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2022-00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审议〈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乐鑫科技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审议〈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专项报告的详细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乐鑫科技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22-00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乐鑫科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乐鑫科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2022-00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因此,监事会同意实施该考核办法。
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乐鑫科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归属条件,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46,565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15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2022-01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归属条件,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248,214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52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2022-01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688018 证券简称:乐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7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3月3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3月31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碧波路699号博雅酒店一楼碧波厅B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3月31日
至2022年3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详情请查阅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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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2年3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登载《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7-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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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邮件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3、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2年3月28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8:00)
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碧波路690号2号楼304室证券事务部
4、注意事项
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 会议联系
通信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碧波路690号2号楼304室
邮编:201203
电话:(021)61065218
联系人:王珏
(二)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3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18 证券简称:乐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4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鑫科技”或“公司”)于2022年3月10日在公司304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2月28日通过电话及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到会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TEO SWEE ANN(张瑞安)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TEO SWEE ANN(张瑞安)主持,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股东大会赋予董事会的职责,并按照公司确定的发展战略和目标,勤勉尽责地开展了各项工作,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了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利用专业知识,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公司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履行好职权范围内的责任。在监督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督促公司完善内控制度等方面继续发挥专业作用,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总经理带领公司员工,协调各个部门展开工作,在技术研发、产品、市场和组织建设等方面均取得了一定的发展。董事会同意通过其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作用,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同时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根据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发表相关书面意见,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
本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履职的具体情况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1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1年末,公司总资产为2,129,056,142.87元,较年初增长16.37%,总负债为306,038,230.22元,较年初增长62.35%,股东权益为1,823,017,912.65元,较年初增加11.08%。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86,371,540.68元,同比增长66.77%,营业利润208,364,709.62元,同比上升88.64%,利润总额208,330,123.60元,同比上升88.6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98,427,707.60元,同比上升90.70%。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以实施2021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128,254,340.80元,占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4.64%;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上述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的数额暂按目前公司总股本80,158,963股计算,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将以2021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计算为准。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2022-006)。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22-003)。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方案,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岗位薪资。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拟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规定。董事会同意通过此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为妥善使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参考2021年度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额度,批准公司于2022年度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前述额度范围内负责审批委托理财的具体事宜。在批准的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涉及的相关文件。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2022-008)。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管理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因此,董事会同意实施该考核办法。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离职员工或放弃参与员工的限制性股票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相关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处理,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归属条件,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46,565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15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2022-010)。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归属条件,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248,214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52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2022-011)。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乐鑫科技2021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后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2022-012)。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2年3月31日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本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2022-007)。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688018 证券简称:乐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2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授权事宜概述
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相关规定,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乐鑫科技”)于2022年3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授权事宜具体内容
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和数量
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 名)。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5、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股票上市地点
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7、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事宜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如与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市场发生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9)决定并聘请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8、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三、其他
公司将根据该授权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1日
(下转82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