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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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兴业中证福建50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的
公告

2022-03-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兴业中证福建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兴业中证福建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福建ETF,证券简称:福建50,扩位证券简称: 福建ETF;证券代码:512350;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基金终止上市,并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兴业中证福建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的决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51号)同意。现将本基金终止上市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终止上市基金的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兴业中证福建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福建ETF

证券简称:福建50

扩位证券简称:福建ETF

基金代码:512350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终止上市日:2022年3月17日

二、有关基金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兴业中证福建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大会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6日至2021年12月22日止。本基金管理人于2021年12月23日在公证人、见证律师、基金托管人的监督下对本次持有人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兴业中证福建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并终止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决定终止《基金合同》并终止上市。

本基金自2021年12月25日至2022年1月17日期间进行了基金财产清算,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本基金管理人于2022年1月27日刊登了《兴业中证福建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并于2022年3月10日完成剩余财产分配工作。基金管理人根据相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基金终止上市,并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兴业中证福建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的决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51号)同意。

三、终止上市后续事项说明

本基金终止上市当日,基金管理人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规定办理基金退出登记等业务。

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cib-fund.com.cn)或拨打客服电话(4000095561)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 3月 11日

关于兴业天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暂停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

和定期定额投资)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3月1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为了保证基金的平稳运作,保护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自2022年3月14日起对兴业天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申购限额设置为:本基金单个开放日每个账户申购(包括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金额单笔或累计应不超过100万元,如单个开放日每个账户单笔或累计申购(包括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金额超过100万元,对申购(包括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金额100万元以上部分本基金管理人将有权予以拒绝,但本基金管理人认为相关申请不会影响基金平稳运作的除外。此次调整针对所有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与代销机构。

(2)本基金暂停办理上述相关业务期间,本基金的赎回业务正常办理。上述基金恢复办理正常申购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3)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ib-fund.com.cn

2)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00-95561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基金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