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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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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2-03-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303 公司简称:得邦照明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202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476,944,575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4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63,591,989.23元(含税),本年度不送股/转增,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通用照明行业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照明行业按照应用领域分类为通用照明领域和特殊照明领域。通用照明包括家具、商店、办公、酒店、市政设施、工业、景观等常见的场景;特殊照明包括车用照明、应急灯等专业领域。公司业务涵盖通用照明领域和车用照明领域。

中国是全球最大的照明电器产品生产国和出口国,产品远销全球220个国家,在全球市场的占有率已超过50%,规模优势无可撼动,制造地位无可替代。同时,中国也是全球照明的消费大国,国内照明市场占全球照明市场的20%以上,和欧洲、北美为全球最主要的三大照明市场。 2021年,全行业共完成出口总额654.70亿美元,同比增长达24.50%,其中LED照明产品出口额474.45亿美元,同比增长达33.33%。

就通用照明行业而言,上游行业主要涉及LED芯片、电子元器件、塑胶、五金、包装材料等原材料提供商。下游应用领域,主要包括家庭住宅、办公楼、商店、工厂、道路桥梁以及其他特殊场景应用等。照明产品从表现形式看,产品具有碎片化的特点并具有差异化和定制化的趋势;从行业发展看,健康照明和智慧照明是未来的大趋势,这些将有力推动通用照明市场的发展。

2、车载业务行业

公司车载业务目前聚焦于车载控制器和车用照明产品。

车载控制器是汽车的重要控制系统,是指在仪器、设备、装备、系统中为完成特定用途而设计实现的计算机控制单元。上游原材料主要是MCU/DSP、分立器件、PCB板、电阻、电容器等电子元器件,随着汽车的电动化和智能化,控制器部分的重要性将进一步提高。车载控制器主要分为五类,包括信息娱乐系统、车身系统、运动系统、动力总成系统、智能驾驶相关系统,涵盖车身各类安全、网络、娱乐、传感控制系统等。随着汽车的智能化升级,汽车电气架构逐渐由分布式向集中式演进,多个单独电控单元(ECU)将集成成为一个域控制器(DCU),但域控制器的出现并非意味着其他控制器完全消失,执行端的控制器仍会被保留以负责具体功能,且演进过程较长,中短期内ECU仍然是主流。

车用照明产品是一个多部件组成的综合性系统,一个车用照明产品主要分为结构部件、电子驱动模组部品、光源模组部品三大部分。车用照明是集外观、功能件、安全件于一身的汽车零部件,包括前大灯、雾灯、尾灯、氛围灯等等,其中车前大灯对安全要求最高。目前车用照明随着车灯光源技术的进步和汽车智能化浪潮,正经历着剧烈的技术变革期。

(一)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是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高新技术企业,始终专注于通用照明行业,并不断向车载领域拓展。产品涵盖民用照明产品、商用照明产品及车载产品三大品类,广泛用于民用及商用领域。

(二)公司经营模式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采购、生产和销售体系,根据所处行业动态、公司实际、市场需求和运行机制开展经营活动。公司主要业务模式具体如下:

(1)采购模式

公司设置有专门的供应链管理委员会,负责审核、签发《采购大纲》,明确供应商的选择和各供应商的采购比例分配,下属子公司依据大纲实施具体采购。下属子公司除一般耗材可以自主采购外,主要的生产用原材料均由公司的采购部门统一负责安排。在正常情况下,采购部一般采取按需采购的原则来采购原材料。在特殊情况下,采购部门会根据供应链管理委员会的授权进行战略采购行为。采购部门根据公司的整体生产计划,由ERP、SCM等系统自动依据需求和存货量来确定原材料采购计划,实施采购。

(2)生产模式

公司的生产经营模式主要为订单生产方式,同时,针对部分型号的产品根据产能情况适当采取库存生产的方式,突出“高周转,低库存”的特点,根据不同客户的需求,灵活多变地组织生产,能更加有效地运作来随时接受订单、随时生产,并且降低成本。

(3)销售模式

公司以直接销售模式为主。

通用照明产品:公司为全球用户提供优质的民用照明、商用照明和智能照明产品及系统,同时通过公司不断拓展的销售渠道为用户提供需求分析、效果设计、产品定制、安装调试和售后运维等环节的相关服务。产品以直销给遍布中国和全球的分销商、批发商、渠道商和工程商为主。除此之外,在中国市场的照明工程业务则通过各种信息渠道获取项目招标信息,准备设计方案,参加投标活动,中标后予以实施。

车载业务产品:公司车载系列产品直接销售给下游汽车领域相关客户。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2.73亿元,同比增加16.9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8亿元,同比下降4.2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33亿元,同比下降11.17%。剔除拆分工程塑料及并购上海良勤的影响,公司同口径营业收入增长28.3%,净利润增长10.5%。

报告期内,公司照明业务板块实现营业收入47.17亿元,增长26.67%;车载业务板块实现营业收入2.81亿元,增长191.53%。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同意以上内容于2022年3月9日董事会审议后披露。

董事长:倪强

2022年3月9日

证券代码:603303 证券简称:得邦照明 公告编号:2022-004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之要求,现将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53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18.63元。公司股票已于2017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公开发行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11,7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为104,16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3月24日全部到账,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C10233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累计投入997,785,414.55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88,955,464.84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其中公司2017年度使用募集资金587,926,793.93元,2018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25,876,481.05元,2019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91,149,064.46元,2020年度使用募集资金70,592,012.79元,202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2,241,062.32元(不含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金额)。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公司同意将募投项目“年产11,000万只(套)LED照明系列产品建设项目”、“照明研发中心及光体验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1年3月18日(专户销户日),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人民币88,955,464.84元(包含利息收入45,152,790.06元,扣除手续费11,910.67元)转入公司基本账户并完成募集资金专户销户。至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全部注销完毕。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制定了《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了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要求和审批等情况,所有募集资金项目资金的支出,均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立的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并与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市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和浙江东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店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正常。

鉴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存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9636301040015251)已按规定使用完毕,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已于2017年11月30日办理完毕该专户的销户手续。该账户注销后,公司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鉴于公司“年产116万套LED户外照明灯具建设项目”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存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3050167634200000402)已按规定使用完毕,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已于2019年12月24日办理完毕该专户的销户手续。该账户注销后,公司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签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鉴于公司“年产11,000万只(套)LED照明系列产品建设项目”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募集资金专户(专户账号364972537503)、“照明研发中心及光体验中心建设项目”在浙江东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店支行募集资金专户(专户账号201000169927993)均已按规定使用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已于2021年3月18日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浙江东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店支行签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至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全部注销完毕。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年产11,000万只(套)LED照明系列产品建设项目”、“照明研发中心及光体验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8,895.55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王锋先生因工作变动,于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后离职,浙商证券委派保荐代表人俞琦超先生接替王锋先生履行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职责。

俞琦超先生,浙商证券投资银行业务总部业务副总监、保荐代表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起从事投资银行业务,曾负责或参与得邦照明(603303)首次公开发行上市项目、越剑智能(603095)首次公开发行上市项目、杭州柯林(688611)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汇隆新材(301057)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以及公元股份(002641)公开发行可转债项目等。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1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1:其中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金额为10,590万元,超出部分413.19万元系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综合收益。

注2:其中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为350,000,000元,剩余118,655.20元系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综合收益。

注3:公司募投项目“照明研发中心及光体验中心建设项目”将有利于提升公司核心技术,加快自身技术创新,保持公司在行业内领先优势,此募投项目是为公司长期、快速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的综合支持类项目,但其自身并不能够直接产生经济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证券代码:603303 证券简称:得邦照明 公告编号:2022-009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额度:额度共计人民币12亿元,可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产品:中短期、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及其他风险可控的净值型

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 履行的审议程序: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2年3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中短期、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及其他风险可控的净值型产品等,授权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及子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相关协议,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合理利

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金额

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在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

(四)委托理财期限

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五)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对购买理财产品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以最大限度地保证资金的安全。

2、公司财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内部监督,并于每季度末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及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的中短期、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及其他风险可控的净值型产品。以上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委托理财合同条款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

(二)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着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中短期、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及其他风险可控的净值型产品,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公司将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主要条款、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在产品期限内,公司财务部将与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及净值型产品交易对方为金融机构,将视受托方资信状况严格把关风险。

四、对公司的影响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本年度委托理财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货币资金与其他流动资产总和的93.83%;公司最近12个月内实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为0。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正常运行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其他流动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风险提示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风险可控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产品可能受到收益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等风险的影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2年3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中短期、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及其他风险可控的净值型产品等,授权使用期限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2022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603303 证券简称:得邦照明 公告编号:2022-010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以积极应对汇率市场的不确定性;并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及结汇资金需求的基础上,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议案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累计不超过3.5亿美元或等值其他外币,同时提请授权公司及子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金额范围内决策具体实施情况、根据外汇市场行情决策是否继续履约及签署相关协议。此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目的

公司出口业务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较高,且主要采用美元进行结算,因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影响较为明显,为防范汇率波动风险,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锁定未来时点的交易成本或收益,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资产保值,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

二、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品种

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掉期、期权等外汇衍生产品,与公司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互匹配,以遵循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

三、预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额度

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议案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累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额度不超过3.5亿美元或等值其他外币。并授权公司及子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金额范围内决策具体实施情况、根据外汇市场行情决策是否继续履约及签署相关协议。

四、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可能存在到期时外汇市场价格优于合同约定的外汇价格的情况。

2、内部操作风险:外汇业务专业性强,实施过程复杂,可能存在因操作人员专业水平不足造成的风险。

3、延期交割风险: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应收账款账期进行外汇回款预测,可能存在预测不准确和应收账款逾期而导致延期交割风险。

4、履约风险:该业务操作中可能存在交易对手不履约的风险。

五、公司采取的控制措施

1、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决策,同时授权各公司董事长决策该业务的实施和履约。

2、公司安排娴熟的专业人员,加强培训辅导,并根据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进行操作。

3、公司严禁超过正常收汇规模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并严格控制外汇资金金额和结售汇时间,确保外汇回款金额和时间与锁定的金额和时间相匹配。同时加强应收账款管理,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现象。

4、公司选择与经营稳定、资信良好的具有合法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外汇业务。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603303 证券简称:得邦照明 公告编号:2022-011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该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3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关联董事徐文财、胡天高、厉宝平回避表决。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决策程序规定,本事项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浙江横店进出口有限公司、金华德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埃森化学有限公司应当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事先审核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公司所做的关联交易系公司经营所需,属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关联交易的价格遵循市场化原则,公允、合理,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不利影响,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上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各关联方的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能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交易对方资质良好,能确保产品和服务的质量;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的要求。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上述2021年度预计关联交易金额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增预计额度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交易额度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本次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东阳市横店自来水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东阳市横店镇医学路85号五楼;法定代表人为何永强;注册资本为525万元;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水资源开发利用,自来水生产、供应,自来水管道安装、维修,管件及水表批发、零售。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19,584.55万元,净资产8,462.54万元,主营业务收入5,710.52万元,净利润2,137.49万元(未审计)。

横店控股持有东阳市横店自来水有限公司100%股权,故与本公司同受横店控股控制,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2、浙江好乐多商贸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万盛南街1号-1;法定代表人为马剑胜;注册资本为3,160万元;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针纺织品及原辅材料、乙类非处方药、音像制品、书刊、卷烟、雪茄烟零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保健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酒类批发兼零售,餐饮服务;儿童游乐园服务(以上两项限分支机构经营);房地产开发;建筑装潢材料(不含砂石料、危险化学品)、日用百货(不含危险品)、五金产品、装饰品、化妆品、工艺美术品、金银制品、珠宝、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不含弩及出版物)、家用电器、电子产品(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无线电发射设备、电子出版物)、眼镜(不含软性角膜接触镜)、电动车、皮革制品、纸制品、初级食用农产品销售;连锁超市投资;城市燃气供应行业投资(以上两项未经金融等行业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货物进出口;广告发布;停车服务;电子游艺厅娱乐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78,495.76万元,净资产28,565.81万元,主营业务收入58,099.02万元,净利润2,904.01万元(未审计)。

横店控股持有浙江好乐多商贸有限公司100%股权,故与本公司同受横店控股控制,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3、浙江横店影视城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浙江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万盛街;法定代表人:桑小庆;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160万元;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游览景区管理;园区管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游乐园服务;电影摄制服务;餐饮管理;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文化场馆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住宿服务;餐饮服务;诊所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1,305,410.77万元,净资产431,138.28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95,385.94万元,净利润-40,415.81万元(未审计)。

横店控股持有浙江横店影视城有限公司100%股权,故与本公司同受横店控股控制,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4、东阳市燃气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工业区;法定代表人为胡江彬;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燃气经营;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服务;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燃气汽车加气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特种设备销售;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阀门和旋塞销售;电子过磅服务;供暖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47,416.01万元,净资产17,267.29万元,主营业务收入69,084.17万元,净利润2,923.62万元(未审计)。

横店控股持有东阳市燃气有限公司100%股权,故与本公司同受横店控股控制,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5、东阳市横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工业区;法定代表人张洪成;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污水处理。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9,608.97万元,净资产22,199.43万元,主营业务收入3,975.54万元,净利润33.72万元(未审计)。

横店控股持有东阳市横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100%股权,故与本公司同受横店控股控制,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6、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万盛街42号;法定代表人为徐永安;注册资本200,000万元;公司性质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控股公司服务;企业总部管理;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磁性材料生产;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电机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照明器具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游览景区管理;电影摄制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药品生产;农药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房地产开发经营;电影放映;电影发行;旅游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通用航空服务;民用机场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燃气经营;发电、输电、供电业务;医疗服务;自来水生产与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11,220,218.96万元,净资产2,578,182.01万元,主营业务收入7,183,641.73万元,净利润276,093.65万元(未审计)。

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

7、浙江东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八仙街25号;法定代表人为杜一心;注册资本人民币36,000万元;公司性质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建筑装饰、装潢、园林古建、设备安装、市政工程、道路桥梁和预制构件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131,177.43万元,净资产43,989.45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28,110.90万元,净利润1,560.64万元(未审计)。

横店控股通过浙江东横建设科技有限公司持有浙江东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90%股权,故与本公司同受横店控股控制,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8、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横店镇工业大道196号1号楼;法定代表人梅锐;注册资本113,368.4103万元;公司类型为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稀土功能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磁性材料生产;磁性材料销售;电机制造;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制造;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销售;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制造;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销售;阀门和旋塞销售;阀门和旋塞研发;残疾人座车制造;残疾人座车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截至2021年9月30日,其总资产439,870.08万元,净资产248,387.7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59,981.1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4,377.52万元(未审计)。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暂未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

横店控股持有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9.48%股权,故与本公司同受横店控股控制,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9、江西奥普照明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江西省九江市武宁县万福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定代表人为徐金标;注册资本3,857万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灯具销售,照明器具销售,照明器具制造,货物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55,131.58万元,净资产16,234.76万元,主营业务收入55,269.54万元,净利润3,650.89万元(经审计)。

本公司持有江西奥普照明有限公司30%股权,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其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的情形。

10、东阳市横店禹山运动休闲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浙江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商务楼(工业大道);法定代表人为钱斌;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健身休闲活动;体育赛事策划;体育竞赛组织;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游览景区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餐饮服务;旅游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135,164.85万元,净资产2,605.76万元,主营业务收入63,540.80万元,净利润15,300.54万元(未审计)。

横店控股间接持有东阳市横店禹山运动休闲有限公司100%股权。故与本公司同受横店控股控制,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11、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横店大厦301室、401室、501室、701室、901室、1001室、1101室、1201室;法定代表人为罗旭峰;注册资本61,006.5893万元;公司性质为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经营范围: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截至2021年9月30日,其总资产2,231,391.2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247,587.72万元,主营业务收入687,661.4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7,057.48万元(未审计)。由于其为上市公司,暂未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

横店控股持有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76.97%股权。故与本公司同受横店控股控制,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12、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东阳市横店工业区;法定代表人为任海亮;注册资本为162,671.2074万元;公司性质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经营范围:为接待本公司客人提供餐饮、住宿、舞厅、卡拉OK服务(凭许可证经营)。 磁性器材、电池、锂离子动力电池、电子产品、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太阳能硅片及组件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净水器、水处理设备、空气净化器、硫酸铵、氮甲基吡咯烷酮的销售,光伏系统工程安装,高科技产品的开发及技术咨询,实业投资,经营进出口业务(范围详见外经贸部门批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根据公司发布的2021年年度业绩快报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1,317,344.9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672,410.68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260,461.2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1,449.10万元(未审计)。

横店控股持有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50.59%股权。故与本公司同受横店控股控制,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13、浙江横店禹山生态工程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工业区;法定代表人为陈剑;注册资本为1,180万元;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园林绿化工程、园艺景观工程、市政工程、环境保护工程、运动场工程的设计、施工;绿化养护、市政设施养护、道路养护;园林设备销售;草种、草坪、苗木、花卉的培育繁殖、批发和零售;农作物种植、经济林木种植。(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4,210.06万元,净资产1,356.7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925.91万元,净利润131.55万元(未审计)。

浙江横店禹山生态工程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兄弟公司,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14、横店文荣医院,注册地址为横店镇迎宾大道99号;法定代表人为陈志兴;开办资金为200万元;业务范围:医疗服务、养老服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57,776.71万元,净资产28,697.52万元,主营业务收入30,199.28万元,净利润336.79万元(未审计)。

横店控股占横店文荣医院出资额100%,故与本公司同受横店控股控制,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15、浙江横店全媒体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浙江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商务楼;法定代表人为王国虎;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公司性质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新媒体技术研发;户内外广告及影视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制作、复制、发行: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互联网信息服务;演员经纪;影视策划、宣传;网络游戏开发;摄影摄像服务;会展会务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影视文化产业信息咨询服务、影视文化产业投资(未经金融等行业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影视器械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1,227.59万元,净资产256.36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312.51万元,净利润118.81万元(未审计)。

横店控股持有浙江横店全媒体科技有限公司98%股权。故与本公司同受横店控股控制,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16、浙江横店进出口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工业区;法定代表人韦玉桥;注册资金5,000万元;公司性质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用农产品批发;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林业产品销售;服装服饰批发;电子元器件批发;塑料制品销售;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机械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矿石销售;家用电器销售;五金产品批发;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农药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20,236.45万元,净资产8,830.28万元,主营业务收入34,837.46万元,净利润1,051.96万元(未审计)。

横店控股持有浙江横店进出口有限公司100%股权。故与本公司同受横店控股控制,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17、东阳市横店文荣实验学校,注册地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医学路1号;法定代表人为韦国清;开办资金500万元;宗旨和业务范围:实施小学、初中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小学、初中学历教育及相关社会服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24729.45万元,净资产-154.08万元,主营业务收入394.21万元,净利润-654.08万元(未审计)。

横店控股持有东阳市横店文荣实验学校99%股权。故与本公司同受横店控股控制,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18、杭州九里松度假酒店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为杭州市灵隐寺18号后门;法定代表人为郑宇阳;注册资本6,000万元;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住宿、餐饮、美容服务、娱乐服务(范围详见《卫生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游泳池的经营和管理(凭许可证经营),卷烟、雪茄烟的零售(详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停车服务(凭许可证经营),健身服务,初级食用农产品的销售,汽车出租服务,附设商场。(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9,406.53万元,净资产-2,881.1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843.58万元,净利润-978.13万元(未审计)。

横店控股持有杭州九里松度假酒店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故与本公司同受横店控股控制,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19、横店集团杭州投资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雷霆路60号813-815室;法定代表人为梅锐;注册资本为15,000万元;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服务:实业投资,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45,171.74万元,净资产13,381.94万元,主营业务收入0万元,净利润-1,071.26万元(未审计)。

横店控股持有横店集团杭州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故与本公司同受横店控股控制,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20、浙江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影视服务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浙江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商务楼;法定代表人为黄雷光;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税务咨询、税务申报、代理记账; 影视策划、咨询;影视会展服务;对影视企业的管理服务;企业形象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63,837.67万元,净资产-4,217.86万元,主营业务收入4,258.21万元,净利润-214.95万元(未审计)。

横店控股持有浙江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影视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故与本公司同受横店控股控制,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21、横店影视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商务楼;法定代表人为徐天福;注册资本为63,420万元;公司性质为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经营范围:全国影片发行;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户内外各类广告及影视广告,场地租赁,会展会务服务;影院投资建设;企业管理咨询;电影放映设备技术服务;眼镜(不含角膜接触镜)的销售;日用百货、玩具、工艺品、电子产品的销售。以下经营范围限下设分支机构凭执照经营:电影放映;餐饮服务;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零售;电子游戏服务;电影虚拟现实体验服务。根据公司发布的2021年年度业绩快报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545,692.5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49,170.96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36,569.5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63.97万元(未审计)。

横店控股持有横店影视股份有限公司88.30%股权。故与本公司同受横店控股控制,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22、东阳市横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工业区;法定代表人为马跃显;注册资本为300万元;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物业管理;家政服务、非学历非证书文化艺术培训;日用品零售;水电维修;旧货零售;白蚁防治;电子产品工程安装。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306.40万元,净资产173.35万元,主营业务收入695.11万元,净利润0.26万元(未审计)。

东阳市横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兄弟公司,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23、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江南路399号;法定代表人为祝方猛;注册资本为117,852.3492万人民币;公司性质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经营范围:医药行业投资,网络投资,股权投资管理,生物制药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截至2021年9月30日,其总资产878,655.2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486,646.56万元,主营业务收入639,915.3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6,213.36万元(未审计)。

横店控股直接和间接持有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51.01%股权。故与本公司同受横店控股控制,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24、浙江全方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工业区;法定代表人为薛峰;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音响设备制造;电子测量仪器制造;玩具制造;音响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子测量仪器销售;模具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玩具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工业工程设计服务;通讯设备修理;通讯设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57,366.78万元,净资产29,683.78万元,主营业务收入32,053.59万元,净利润411.03万元(未审计)。

横店控股持有浙江全方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故与本公司同受横店控股控制,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25、浙江柏品投资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横店大厦1602室;法定代表人为李佳;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24,531.89万元,净资产633.48万元,主营业务收入764.70万元,净利润298.76万元(未审计)。

横店控股通过浙江横店进出口有限公司持有浙江柏品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故与本公司同受横店控股控制,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26、横店集团得邦工程塑料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工业区;法定代表人为倪强;注册资本为14,480万元;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改性塑料粒料及制品制造;自营进出口业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39,280.31万元,净资产17,224.0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61,144.28万元,净利润1,478.52万元(未审计)。

横店控股持有横店集团得邦工程塑料有限公司100%股权。故与本公司同受横店控股控制,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

(下转12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