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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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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员建议

2022-03-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原副主任刘世锦:

要打破行政机构和平台企业对数据的不当垄断。可借鉴部分城市的经验,设立大数据局,统筹协调政府部门数据的权属、安全和流通,加快解决政务数据部门化、部门数据利益化的问题,把大量长期沉睡的政务数据解放出来,实现其应有的社会价值。

对企业投入资源收集加工挖掘的数据增值权益要依法确认和保护,同时要防范和纠正某些平台企业利用市场垄断地位限制具有公共属性数据流通的行为,打击数据流通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分享数据的权利和机会平等。

全国人大代表、

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陈鸣波:

在全国范围遴选大区交易所作为核心节点,建立和完善数据资源产权、交易流通等基本规则,加快构建全国互联互通的数据交易基础平台,大力推进数据新基建。

全国人大代表、

上海移动董事长陈力:

确立数据分类分级管理制度,梳理出各个行业领域的不同种类数据,并筛选出非敏感、低风险等级、权属相对明确的数据资源,以要素形式优先进入数据交易市场,高效配置数据资源。

全国人大代表、

厦门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潘越:

我国数字经济相关的法律规范日益完善、渐成体系,涵盖市场竞争、消费者权益保护、网络安全、知识产权等方面,但是监管仍待细化、体系仍待完善。必须加强跨部门、跨区域分工协作,推动监管数据采集和共享利用,加快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