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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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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2-03-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817 证券简称:海峡环保 公告编号:2022-008

转债代码:113532 转债简称:海环转债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3月1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洋里路16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陈宏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林志军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2、上述议案已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锦天城(厦门)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婷、祝亚荻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12日

股票代码:603817 股票简称:海峡环保 公告编号:2022-009

转债代码:113532 转债简称:海环转债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2年3月4日以专人送达、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2年3月11日下午4:00在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洋里路16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宏景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九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九人。公司监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推进泗阳城东污水处理厂一、二期改扩建工程及再生水回用项目投资的工程建设,缓解资金压力,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江苏泗阳海峡环保有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15,40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特此公告。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3月12日

股票代码:603817 股票简称:海峡环保 公告编号:2022-010

转债代码:113532 转债简称:海环转债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泗阳海峡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资公司泗阳海环”)。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担保的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1,30005,400万元。截至公告日前,公司未已实际为其提供担保余额为6,354.58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海资公司股东福建喻新环保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喻新公司”)及其全体股东为公司本次超出股权比例部分的担保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推进泗阳城东污水处理厂一、二期改扩建工程及再生水回用项目投资的工程建设,缓解资金压力,为顺利推进晋安区益凤渣土及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二期项目投资的工程建设,缓解资金压力,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海资公司拟向合作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申请授信额度13,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十年期的固定资产贷款资金11,000万元,一年期的流动资金贷款2,000万元)。根据合作银行融资评审要求,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江苏泗阳海峡环保有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为上述贷款提供全额担保,担保金额为15,400万元。

公司作为海资公司控股股东,对海资公司具有控制权,且喻新公司及其全体股东与公司签订连带责任保证的反担保协议,为公司本次超出股权比例部分的担保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

公司于2021年12022年3月27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福建海峡环保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江苏泗阳海峡环保有限公司

(一)成立时间:2017年3月30日2013年04月19日

(二)

(一)住所:泗阳县经济开发东区太湖北路9号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秀峰路188号闽台广告创意产业园9#4层

(三)

(四)法定代表人:程晶

(五)注册资本:人民币13,000万元1526万美元

(六)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一)股权结构:公司持有5170%股权、联合环境水务有限公司喻新环保持有49%股权

(七)

(一)经营范围:污水处理厂建设、经营、管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工业供水;环境污染治理工程及给排水工程的咨询、设计;环保技术研发、咨询;环保设备的设计、销售、维护、维修(经营范围中凡涉及相关部门专项审批的,需先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再生资源加工;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建筑砌块制造;砖瓦制造;建筑废弃物再生技术研发;砖瓦销售;建筑砌块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生态保护区管理服务;房屋拆迁服务;环保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固体废物治理;建筑用石加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八)

(一)许可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九)主要财务状况:

1.截止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泗阳海环总资产为17,480.6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总额3,261.32万元;负债总额10,325.49万元,无银行贷款,流动负债3,652.33万元;净资产7,155.14万元,资产负债率59.07%,营业收入3,001.01万元,净利润103.96万元。

2.截止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泗阳海环总资产为18,610.0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073.21万元;负债总额11,540.65万元,银行贷款1,000万元,流动负债3,493.01万元;净资产7,069.44万元,资产负债率62.01%,营业收入2,619.53万元,净利润-85.69万元。

1.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泗阳海环总资产为21,544.2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561.59万元;负债总额14,523.43万元,无银行贷款,流动负债4,948.37万元;净资产7,020.84万元,资产负债率67.41%,营业收入2,940.22万元,净利润-48.61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海资公司总资产为40,206.65万元,负债总额27,747.42万元,净资产12,459.23万元,营业收入1,951.20万元,净利润-620.04万元,资产负债率69.01%。(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3.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保证人: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三)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确定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主合同尚未签订)

(四)担保金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135,000400万元

(五)担保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支付的其他款项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为推进泗阳城东污水处理厂一、二期改扩建工程及再生水回用项目投资的工程建设,缓解资金压力,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江苏泗阳海峡环保有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15,400万元。

为推进晋安区益凤渣土及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二期项目投资的工程建设,缓解资金压力,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海峡环保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拟向合作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3,000万元人民币。根据合作银行融资评审要求,需公司为本次融资行为提供全额担保。鉴于公司拥有被担保方的控制权,且其股东福建喻新环保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全体股东为公司本次超出股权比例部分的担保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为其提供全额担保。上述额度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本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江苏泗阳海峡环保有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是为保障泗阳城东污水处理厂一、二期改扩建工程及再生水回用项目投资的工程建设顺利实施,能够有效解决其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金额为15,400万元,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为江苏泗阳海峡环保有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经核查,为顺利推进晋安区益凤渣土及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工程二期项目建设,公司拟为福建海峡环保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超出股权比例的担保。公司为被担保方的控股股东且其股东福建喻新环保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全体股东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能够有效解决其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保障其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为福建海峡环保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信息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担保金额累计为3.00亿元,主要系:

(一) 公司为福建海峡环保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的益凤渣土和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一期工程建设贷款1.3亿元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金额为0.66亿元,担保期限为2019年5月29日至2030年5月29日;

(二) 公司为福建海峡环保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的益凤渣土和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二期工程建设贷款1.1亿元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金额为1.1亿元,担保期限为2021年6月7日至2034年6月7日;

(三) 公司为福建海环海滨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的长乐龙峰渣土资源化利用一期项目工程建设贷款1.1亿元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金额为1.1亿元,担保期限为2020年1月19日至2032年1月16日;

(四) 公司为江苏海环水务有限公司的大丰污水厂提标项目工程建设贷款0.2亿元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金额为0.14亿元,担保期限为2020年10月19日至2030年10月18日。

截至信息披露日,公司累计担保金额占2020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6.52%、占2020年度经审计资产总额的6.66%。除上述事项之外,截至信息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外(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担保金额为0元;公司对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为1.93亿元;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金额为0元。上述累计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27%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的4.86%。

截至信息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且不存在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