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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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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2022-03-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00 证券简称:华铁应急 公告编号:临2022-016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9日与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首创证券”)签订保荐协议,聘请首创证券担任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规定,首创证券对公司的持续督导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终止。首创证券委派陈建树女士、杨林先生担任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

公司于2021年4月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了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由于发行需要,公司于2022年3月14日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签订保荐协议,聘请海通证券担任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自公司与海通证券签署保荐协议之日起,海通证券将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承接原保荐机构首创证券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义务和相关工作。海通证券委派保荐代表人陈金林先生、马腾飞先生(简历详见附件)负责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

公司对首创证券及其委派的保荐代表人、项目团队在此前的保荐工作和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5日

附件:保荐代表人简历

陈金林先生,男,海通证券投资银行部总监、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2006-2010年就职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加入海通证券投资银行部,曾担任炬华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保荐代表人、鲍斯股份2015年、2016年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主办人、鲍斯股份IPO项目协办人,曾参与炬华科技创业板IPO等项目。

马腾飞先生,男,海通证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复旦大学经济学学士。2017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参与了上海凯鑫IPO项目、泰祥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项目、华阳变速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