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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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2-03-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222 证券简称:济民医疗 公告编号:2022-010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全资子公司聚民生物、控股子公司鄂州二院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聚民生物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为鄂州二院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345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聚民生物、鄂州二院提供担保余额分别为人民币1,001万元和0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为满足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聚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民生物”)的业务发展需要,聚民生物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奉贤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申请贷款,补充流动资金。

近日,公司与中国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本次担保本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0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16%。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鄂州二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鄂州二院”)的业务发展需要,鄂州二院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州分行(以下简称“中国农业银行”)申请贷款,补充流动资金。

近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本次担保本金不超过人民币6,34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0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7.34%。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持有鄂州二院80%的股权,浙江尼尔迈特针织制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尼尔迈特公司”)持有鄂州二院20%的股权(业绩承诺补偿条款约定若鄂州二院业绩未达承诺业绩,尼尔迈特公司需以该20%股权补偿给公司),该20%股权已质押给公司,用以担保其在相关约定项下包括但不限于业绩承诺补偿条款的实施。尼尔迈特公司未履行业绩承诺补偿,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二审判决均支持公司诉讼请求,且最高人民法院驳回了尼尔迈特公司等的再审申请。截至目前,上述案件已进入执行阶段。因此尼尔迈特公司未能提供同比例担保。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各银行授信要求,为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相应的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7.12亿元(含续展及新增),担保方式包括保证、质押及抵押,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审批具体的担保事宜(详见公司公告2021-044)。

本次担保属于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并在有效期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聚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沪杭公路1888号第6幢

4、法定代表人:李丽莎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医用包装材料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合成材料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7、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二)鄂州二医院有限公司

1、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资本:23,800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鄂州市滨湖西路116号

4、法定代表人:邱高鹏

5、经营范围: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皮肤科、急诊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病理科、中医科、血液透析诊疗技术;骨科、重症医学科、中医科(康复医学专业)、内科(内分泌专业、肾病学专业)、内分泌科(门诊);血库;健康体检服务。(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公司持有其80%的股权,浙江尼尔迈特针织制衣有限公司持有其20%的股权。

7、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与中国银行担保合同

保证人: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聚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奉贤支行

担保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

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最高额保证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二)与中国农业银行担保合同

保证人: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鄂州二医院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州分行

担保金额:人民币6,345万元

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主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主合同项下存在分期履行债务的,该主合同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延迟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最高额保证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56,447万元(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2020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65.28%,全部是公司为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以及下属子公司为上市公司的担保,没有逾期的对外担保。

五、备查文件目录

1、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最高额保证合同;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