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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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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2-03-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航锦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9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3月10日以传真、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第八届董事会第21次临时会议通知,会议于2022年3月14日在武汉市中信泰富大厦38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现有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会董事对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结果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蔡卫东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关于公司对下属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董事审议,本议案通过。

决议内容:为统筹使用公司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整体融资成本,保障控股公司业务运营的资金需求,公司拟为控股公司泓林微电子(昆山)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500万元的财务资助。公司将在提供资助的同时,加强对下属企业的经营管理,对其实施有效的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三、备查文件

1、2022年3月14日第八届董事会第21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航锦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0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下属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泓林微电子(昆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泓林微电子”)提供财务资助1,500万人民币,用于补充生产经营流动资金,资助期限2年(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年化利率6.0%,按季结息,到期后还本。

2.履行的审议程序: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21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特别风险提示:财务资助到期后,可能出现泓林微电子不能及时归还本金及利息的风险。为防控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的风险,泓林微电子第二股东林海立将持有的30%泓林微电子股权为本次财务资助提供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公司于2022年3月14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21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下属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统筹使用公司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整体融资成本,保障控股公司业务运营的资金需求,公司拟为控股公司泓林微电子提供不超过1,500万元的财务资助。本次财务资助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2、财务资助基本情况

财务资助对象:泓林微电子(昆山)有限公司

财务资助金额:公司向泓林微电子资助不超过1,500万元

财务资助期限:自资金实际到账日起两年

资助方式:借款方式(根据泓林微电子的实际经营需求给付)

资金主要用途:该款项主要用于泓林微电子补充生产经营流动资金

资金使用费:按年利率6%计算

约定清偿方式:按季结息,到期后还本,可提前还款,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授权事项: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与财务资助相关的协议文件,授权期限自审批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3、审议情况: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经公司2022年3月1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21次临时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下属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接收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泓林微电子(昆山)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06-04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昆山开发区盛晞路328号2#厂房西单元

法定代表人:郝立志

经营范围: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移动终端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资信情况:泓林微电子资信情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泓林微电子股东情况:控股股东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5.00%,林海立持股33.50%,刘伟持股12.00%,罗凤持股6.50%,郝立志持股3.00%,泓林微其他股东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0年12月31日,泓林微电子经审计资产总额3,033万元,负债总额870万元,归母净资产2,163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034万元,归母净利润-372万元,不存在或有事项。

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未对该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三、本次财务资助风险防范措施

公司将在提供资助的同时,加强对下属企业的经营管理,对其实施有效的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林海立将持有的30%泓林微电子股权为本次财务资助提供担保,林海立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鉴于本次财务资助金额较小,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或同比例财务资助。泓林微电子是公司控股公司,上述财务资助事项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已审议财务资助额度为5,500万元,累计已发生金额为3,750万元,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3,75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1.188%。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的财务资助,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下属企业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降低下属企业的财务融资成本,保证下属企业正常生产运营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公司总体战略经营目标的实现。经公司董事会对被资助对象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第三方担保及履约能力情况等进行全面评估,董事会认为被资助对象具备履约能力情况。本次审议的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风险可控,资金使用费率定价公允。董事会同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对公司下属企业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下属企业的生产经营,也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财务资助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该交易公平、合理,不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21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21次临时会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