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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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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03-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5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022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立信进行了审查,认为立信参与年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执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将相关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2年3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关于续聘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688689 证券简称:银河微电 公告编号:2022-016

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4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4月12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4月12日

至2022年4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不适用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议案8、议案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2年4月8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二)登记地点

常州市新北区长江北路19号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一楼接待室

(三)登记方式

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证券账户卡及以上材料复印件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以上材料复印件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应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法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及以上材料复印件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及以上材料复印件办理登记。

3. 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邮政特快专递)、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均应不迟于在登记截止时间(2022年4月8日16:00)。信函(邮政特快专递)、传真中需注明股东住所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并附登记材料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 为保障股东参会权益及登记有效进行,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疫情防控

1、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鼓励全体股东优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以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请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行程码验证等相关防疫工作。江苏省外来常及省内来常但行程码带星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在第一时间主动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报备并提供本次股东大会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为阴性的有效证明,配合做好信息登记、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等防控工作。

(二)会议签到

1.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提前半小时携带登记材料原件到达会议现场并办理签到,签到时间为2022年4月12日下午13:30-14:00。

2.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交通自理。

(三)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长江北路19号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213022

电话:0519-68859335

传真:0519-85120202

联系人:李福承、岳欣莹

特此公告。

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4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689 证券简称:银河微电 公告编号:2022-017

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定期报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20日、2021年8月20日、2021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以下简称“相关定期报告”)。经事后核查发现,相关定期报告中部分内容有误,现予以更正。

本次更正不涉及公司主营业务,不影响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不影响现金流量表的筹资活动的净额,不会对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具体更正情况如下:

一、更正原因

(一)财务人员工作失误

因财务人员工作失误,公式链接有误,导致2021年第一季度母公司现金流量表“投资支付的现金”和“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同时多计87,811.00元。

因财务人员工作失误,将子公司常州银河电器有限公司其他流动资产科目中未交增值税的增加额188,902.37元归集在“投资支付的现金”,实际应计入“支付的各项税费”,由此导致2021年前三季度合并现金流量表“投资支付的现金”多计188,902.37元,“支付的各项税费”少计188,902.37元。

(二)将购买、赎回理财产品产生的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改按照总额法统计列示

2021年以前,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同时为兼顾流动性,大多购买短期的理财产品,购买与赎回频次较高,年度发生笔数达数百笔,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一一现金流量表》相关规定:“第五条 现金流量应当分别按照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总额列报。但是,下列各项可以按照净额列报:(一)……。(二)周转快、金额大、期限短项目的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三)……。”,对于持有期间较短、周转快的理财产品的购买和赎回以净额法在投资活动相关的现金流量项目中列示,对于零星发生的持有时间较长或周转较慢的理财产品的购买和赎回以总额法在投资活动相关的现金流量项目中列示。公司2021年原1-3季报对于理财产品购买及赎回在现金流量表中仍按以前年度一贯口径编制。

在会计师对公司进行2021年度审计过程中,公司就此与会计师进行讨论认为:公司于2021年1月在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净额3.86亿元,随着募集资金的注入,公司现金流充裕,闲置的自有资金规模大幅增加,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与投资收益,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导致2021年购买理财产品的规模大幅增加,该等银行理财产品的持有期间也有所延长且周转频次变慢,对该部分银行理财产品的现金流量的编制仍然参照以前年度口径的合理性有待商榷。鉴于此,公司经过审慎研究,考虑谨慎性原则,同时给投资者提供更完整、更充分的现金流量信息,公司决定从2021开始,对该等理财产品的现金流入及流出按总额法在现金流量表相关项目中列示。

故公司对2021年第一季度、2021年半年度及2021年前三季度财务报表按照上述总额法对相关现金流量项目进行更正。

二、更正情况

(一)《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1. 具体位置:四、附录/4.1 财务报表

(1)合并现金流量表(2021年1-3月)

更正前:

■■

更正后:

备注:更正金额以加粗字体显示。

(2)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1年1-3月)

更正前:

更正后:

备注:更正金额以加粗字体显示。

(二)《2021年半年度报告》

1. 具体位置:第十节 财务报告/二、财务报表

(1)合并现金流量表(2021年1-6月)

更正前:

■■

更正后:

备注:更正金额以加粗字体显示。

(2)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1年1-6月)

更正前:

更正后:

备注:更正金额以加粗字体显示。

(三)《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1. 具体位置:一、主要财务数据/(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更正前:

更正后:

备注:更正金额以加粗字体显示。

2. 具体位置:一、主要财务数据/(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更正前:

更正后:

备注:更正金额以加粗字体显示。

3. 具体位置:四、季度财务报表/(二)财务报表

(1)合并现金流量表(2021年1-9月)

更正前:

■■

更正后:

备注:更正金额以加粗字体显示。

二、审议程序

本次相关定期报告更正事项已经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核查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定期报告更正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董事会关于定期报告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更正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广大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定期报告更正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定期报告更正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关于本次定期报告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定期报告更正事项。

(三)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经核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认为:银河微电更正后的2021年中期报告、季度报告现金流量表中与购买及赎回银行理财产品相关的投资活动现金流量项目、经营活动中支付税款项目的列报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现金流量表编制规定。该更正事项不属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不影响财务报表真实性与财务信息可靠性。

三、其他说明

(一)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司相关定期报告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更正事项不影响公司相关定期报告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合并利润表项目,影响合并现金流量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8,902.37元,金额较小,占2021年前三季度合并现金流量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例为-0.26%。本次更正事项不影响公司相关定期报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母公司利润表项目,不影响母公司现金流量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二)更正后的相关定期报告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供投资者查阅。公司对此次更正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688689 证券简称:银河微电 公告编号:2022-018

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3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根据《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规模、经营情况、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参考行业和地区薪酬水平,2022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二、适用范围

(一)适用对象:公司2022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二、计薪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综合考虑公司效益与股东利益,根据董事身份及工作性质,确定不同的年度薪酬计薪方案:

1. 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薪酬实行独立董事津贴制,津贴为人民币6万元/年(含税),按月发放。

2. 非独立董事

(1)公司董事长以及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依据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等相关制度领取报酬(年薪=基本薪酬+绩效奖金),不再领取董事津贴。

(2)其余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报酬或董事津贴。

(二)监事薪酬方案

综合考虑公司效益与股东利益,根据监事身份及工作性质,确定不同的年度薪酬计薪方案:

1.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按其岗位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履职能力和工作绩效领取相应的薪酬,不领取监事津贴。

2.其余不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报酬或监事津贴。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综合考虑公司效益与股东利益,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岗位及工作性质,依据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相关制度领取报酬(年薪=基本薪酬+绩效奖金),绩效奖金与公司及个人绩效结构挂钩。

三、审议程序

(一)薪酬委员会审议程序

2022年2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为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程序

2022年3月1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2022年度针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状况以及同行业可比水平,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综上,我们一致同意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同意将《关于2022年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3月11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执行,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执行。

特此公告。

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5日